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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方城县2015年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方城县2015年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补充长效机制的意见》(宛政办[2010]122号)和《方城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方政办[2015]5号)精神,结合我县2015年度教师需求情况,经县政府研究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144名。现就做好教师招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毕业生就业为目标,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到我县小学、幼儿园任教,缓解我县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质量,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实行定岗招聘。招聘计划直接确定到乡、校、到学科,采取按岗位报考,按岗位划定分数线;
4、实行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学校、学科)及数量
(一)小学72名
1、杨楼镇中心学校20名。其中语文8名,数学7名,体育1名、音乐1名、美术1名、英语1名、信息技术1名。
2、小史店镇中心学校20名。其中语文8名,数学7名,体育1名、音乐1名、美术1名、英语1名、信息技术1名。
3、四里店乡中心学校20名。其中语文8名,数学7名,体育1名、音乐1名、美术1名、英语1名、信息技术1名。
 4、拐河镇中心学校6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3名。
5、柳河乡中心学校6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3名。
小学岗位由乡镇中心学校具体定岗到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小学。
(二)幼儿园72名
1、县第三幼儿园30名。
2、县实验幼儿园42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热爱方城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3、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2004年以来一直在我县中小学教学岗位上工作但未办工资卡的遗留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6、无违法违纪行为。
7、未正式就业人员。
8、户籍条件:
(1)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专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须具有方城户籍。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方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在方城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二)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条件
1、小学
(1)学历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04年以来一直在我县中小学教学岗位上工作但未办工资卡的遗留人员不受学历限制。
(2)专业条件:报考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3)资格条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受教师资格证条件的限制。
2、幼儿园
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具有教师资格证;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不受教师资格证条件限制。
(三)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我县的特岗教师;
2、曾经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等或正被立案审查的;
3、曾经参与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其他不适合在教育岗位工作的;
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照顾条件
1、根据宛人社【2013】135号、宛办【2013】11号和宛青联字【2014】9号文件精神,以下三类人员报考小学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
(1)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2)在方城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3)参加“河南省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回生源地就业的志愿者。
2、根据方政纪﹝2007﹞1号纪要精神,2004年以来一直在我县中小学校教学岗位上工作但未办工资卡的遗留人员,报考小学岗位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加10分。
3、笔试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 7月24日至2015年 7月29日。
(二)报名地点:方城县人事考务中心(县人社局西楼服务大厅)
(三)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报名时必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户口薄,以上均须交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籍档案存放单位提供的未就业证明1份,1寸近期(10日内)免冠彩色照片4张。
(四)报名程序:
1、现场报名。本人携带所需证件等到县人事考务中心报名,并根据有关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30元。
2、本人现场填写《方城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采集指纹信息,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五)资格审查:
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以及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计划调整:
如果某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教师招聘办公室将对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所调的计划数原则上调整到同一单位内报名比例高的学科。
(七)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3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1、小学: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教学技能、新课程理念及教师专业标准等方面基本的教师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笔试注重应试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教师基本技能的测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2、幼儿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幼儿园教育学、幼儿心理学以及教师专业标准等方面基本的教师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15年8月4日上午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
4、结果公布:笔试成绩于2015年 8月8日在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方城县教育信息网和报名点进行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1)各岗位按招聘数量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出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2、面试形式及内容:
(1)小学:面试形式为指定教材抽题试讲。时间15分钟以内。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2)幼儿园:面试形式为指定教材抽题试讲加才艺展示两项内容。时间15分钟以内。其中试讲时间10分钟以内,才艺展示时间5分钟以内。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3、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和办法:2015年8月12日公布在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方城县教育信息网上。
4、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2015年 8月13日,在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结果公布:面试成绩公布在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方城县教育信息网和报名处。
为提高面试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对同一学科不在同一组面试室面试的考生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考生原始面试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学科全部考生原始面试成绩平均值÷同一学科考生所在面试组全部考生原始面试成绩平均值)。
七、体检
1、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应聘者所报考岗位,按照最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的1:1比例,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某一岗位最后一个名额出现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亦相同者,取学历高者。
3、体检时间、地点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2015年8月17日在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方城县教育信息网及报名处公布。
八、考核
1、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河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进行。考核合格者,根据招聘岗位及数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2、拟聘用人选名单于2015年8月21日在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方城县教育信息网和报名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满后所缺人员不再递补。
3、拟聘用人员须于2015年8月25日前向聘用单位提供本人档案。个人档案在市县教体局、人社局的分别由县教体局、人社局负责调档,其他人员由县人才交流中心或县教体局出具调档函,本人负责调取档案,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交档案者,取消拟聘资格。
九、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集中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具体时间及办法,于2015年8月27 日在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方城县教育信息网公布。
十、聘用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编办、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的规定,拟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3年内(含试用期)不得调离招聘单位,5年内(含试用期)不得调出方城县教育系统,辞职、参加教育系统外招录考试者不提供人事档案。
十一、待遇
被聘用人员从上班之日起计发工资。工资标准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十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今年我县教师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县人社局。
十三、咨询方式
1、电话:县人事考务中心0377-65076736
2、网址: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方城县教育信息网
十四、本实施方案由方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一:方城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二:方城县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一览表
 
方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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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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