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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澧县教育局城区学校2015年选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澧县教育局城区学校2015年选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县城区学校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在编在岗农村中小学教师中选聘部分学科教师44人(不含九澧实验学校已提前单独选聘的26人),补充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学科及人数
1.小学教师:34人
语文12人 数学12人 英语4人 音乐2人 体育2人 美术2人
2.初中教师:10人
语文2人 数学2人 英语1人 物理1人 生物1人 历史1人 地理2人
二、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条件
1.报考小学教师人员学历要求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含提高学历);报考初中教师人员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提高学历),所报学段必须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所报学科必须与自己持有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适(转)岗培训合格证一致。
2.持有新一轮继续教育培训证、信息技术高级证、普通话证(报考语文学科需二甲以上、其他学科为二乙以上)。
3.参加农村教育工作满5年。
4.近5年在职在岗且没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受处分者取消报名资格),教育教学效果好。
5.已预录为九澧实验学校教师的不得参加此次选聘。
6.符合上述条件的特级教师、近五年(2010年7月—2015年6月)教学比武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的教师报名后可以免试,根据城区学校学科需求进行选调(仅限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完整的现场课堂教学竞赛)。
7.在分配学校时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录取对象的最后一名均安排在澧阳中学(高桥小学)并工作5年。
四、加分规定
1.2014年、2015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及县级以上初中学科抽样检测列全县前1/4的加1分(兼教学科不重复计分)。
2.2014年全县小学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及县级以上小学学科抽样检测列全县前1/4的加1分(兼教学科不重复计分)。
3.近五年(2010-2014年)优岗给予加分,即1个优岗加0.3分。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入围对象、考察、聘用、公示等步骤进行。
1.公告
制定《澧县教育局2015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学科教师公告》,并在“澧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告,公告期7月24日-7月30日。
2.报名
①报名时间:7月31日-8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②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8号楼418室(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③报名要求: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公告上报名的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彩照1张,带齐各种证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不合者不能报名。
3.面试
面试时间:8月5日。工作人员集中时间:6:40;应聘人员集中时间:7:30。
面试地点:澧县九澧实验学校
音、体、美面试内容为备课、试讲、基本技能测试,总分100分,其中备课20分,试讲40分,基本技能40分(美术教师基本技能测试项目为素描40分,体育教师基本技能测试项目为队列20分、自选特长20分,音乐教师基本技能测试项目为钢琴20分、自选特长20分)。
其他学科面试内容为备课、试讲,总分100分,其中备课40分,试讲60分。
备课、试讲内容为:报考初中教师人员随机抽取八年级上册或全一册某一堂课;报考小学教师人员随机抽取六年级上册或全一册某一堂课(体育学科指定七年级教材,所有教材均为澧县2014-2015学年度现行教材),应聘者自备教材,教材上不得留有明显的备课标记。
面试时应聘者先集中备课60分钟,再按抽签顺序试讲,试讲时间10—15分钟。
面试工作的基本要求:
①考官的确定。根据学科和报名情况分组,每组考官5人,面试考官全部异地聘请。
面试考官确定三个备选县市区,面试前一天下午由监督人员随机抽签确定,上车联系,在确定县市区面试评委库随机抽签确定考官,考官确定后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得与外界联系。面试考官在面试当日8:00前赶到面试地点。
②人员的培训。面试前,分别对全体工作人员和考官进行统一培训,进一步明确面试要求,规范面试程序,统一测评标准,严格纪律要求。工作人员熟悉评分汇总表格及操作规程。
③考点的设置。考点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点外划警戒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内放置手机信号屏蔽设备。科学合理设立候考室、备课室、练习室、试讲室。候考室设置专门的抽签箱,制作相应的顺序号,由应聘者自行抽签并登记。考场应设置醒目的时钟。
④工作岗位的设置。考室内设置统分员(兼核分员)、考场监督员(兼计时员)2个岗位;备课室、练习室设置考生管理员1个岗位;各考室与联络组的联络由监督员来担任。
⑤试卷的管理。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由教育局聘请专家将教材范围的上课内容按课题制成签号,将音体美基本技能测试的项目及要求制成题号,面试前20分钟随机抽签决定后交到备课室。
⑥面试评分。考官对应聘者的表现进行评分,先评要素分,再综合成总分。各要素评分之和与总分不一致以总分为准,最后一个项目完成后计总分。统分方法:计算5位考官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即为应聘者的面试得分,面试结束后当场亮分。
⑦成绩转换。面试结束后,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统分员在联络组将应聘者序号换成实名。
⑧相关资料的上报。面试结束后,考场工作人员应将所有资料、表格收回,将题本、评分表、成绩汇总表等,交县教育局封存。
4.确定入围对象
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
5.考察
对入围对象从德、能、勤、绩、学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6.聘用
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的职位数依次聘用。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作自动放弃。
7.公示
选聘结果在澧县教育信息网上公示3天。
六、相关制度
1.选聘工作在县教育局党委领导下,由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负责组织实施,县教育纪委全程监督。
2.整个面试工作由监督组和联络组负责,如出现重大、紧急或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由相关责任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决定。
3.考室内实行主考官负责制。主考官对本考室秩序和面试评分结果负责。对考室出现打招呼、递条子、无关人员进出考室等现象,主考官必须予以制止。如考官对评分结果差别过大,主考官应仔细询问评分理由;如属评分不公正行为,主考官要及时进行纠正。主考官接受考室监督员的监督。
4.实行考室监督制度。面试考官评分过高或过低,考室监督员应及时向主考官指出并进行处理。
5.实行回避制度。凡面试考官、工作人员与应试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必须回避。
6.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主考官、考官、工作人员、应试者在面试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规定追究其责任。对出现不良记录的考官,不再列入考官库名单。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测试。
2.在报名条件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纪律责任。如出现代考等违纪舞弊事件,除取消测评成绩外,县教育纪委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查处。
3.选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将在澧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告,请及时关注。
澧县教育局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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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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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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