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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隆德县城区2015年中小学(幼)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宁夏隆德县城区2015年中小学(幼)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整合城乡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水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升全县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调整的需要,经教育体育局研究,并请示政府主管领导同意,拟定在全县范围内,为县城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科任教师和教辅后勤人员,解决县城学校教职工紧缺状况。为公开、公正、公平的选拔教师,参照国家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聘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聘用对象
全县乡镇及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在编教职工、优秀特岗教师。
二、聘用岗位及职数
依照县城各中小学(幼儿园)实际需求,教师缺额126人,其中科任教师102人,教辅后勤岗位24人。具体岗位如下:
隆德县中学:共10人,其中,教学人员8人,分别为高中数学1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1人,政治1人,历史1人,体育2人;教辅后勤人员(男宿管)2人。
职业中学:共16人,其中,高中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政治(德育、职业健康教育教师)1人,音乐1人,体育1人,信息技术教育1人;后勤教辅人员6人,分别为后勤工作人员1人(负责学校用电等方面的维修),男宿管2人,女宿管3人。
隆德二中:共7人,其中,教学人员5人,分别为语文1人,数学1人,物理1人,化学1人,信息技术教育1人;教辅后勤人员(女宿管) 2人,。
隆德四中:共9人,其中,教学人员2人,分别为生物1人,体育1人;教辅后勤(女宿管)7人。
隆德一小:共14人,均为教学人员,其中,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4人,体育2人,音乐1人,信息技术教育1人。
隆德二小:共9人,均为教学人员,分别为语文1人,数学1人,音乐2人,体育2人,美术1人,信息技术教育2人。
隆德三小:共18人,其中,教学人员14人,分别为语文4人,数学4人,音乐2人,美术1人,体育1人,信息技术教育2人;教辅后勤4人,分别为男宿管2人,女宿管2人。
隆德一幼:共8人,均为专任教师及保育人员。
隆德二幼:共15人,均为专任教师及保育人员。
隆德三幼:共8人,其中专任教师及保育人员7人(音乐教师1人);后勤人员(门卫) 1人。
隆德四幼:共12人,其中专任教师及保育人员10人,后勤人员2人。
特别说明:隆德三小、隆德四幼招聘教职工人数,根据开学实际招生情况,按照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适当调整人数增减。
三、聘用条件
 (一)科任教师岗位
1、应聘高中学段科任教师岗位的,主要为各乡镇初级中学教师,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一次性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乡村小学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进入我县教育系统招聘时成绩特别优秀,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一次性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参加高中教师应聘;
 2、应聘初中学段科任教师岗位的,为各乡镇中小学教师,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大学本科学历(小学教师应具备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3、应聘小学、幼儿园科任教师岗位的,为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二)教辅和后勤服务岗位
应聘县城教辅和后勤服务岗位的教职工,应为我县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男48周岁以上(1967年8月31日前出生),女45周岁以上(1970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并有从事相应岗位的工作能力。被聘到后勤岗位的工作人员,需和聘任学校签订协议,5年内不得调整工作岗位。
四、相关聘用要求
(一)应聘科任教师,需查阅近两年(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的教育教学成绩。凡教学成绩处于全县末位(中学)或处于各乡镇末位(小学)的科任教师(由学校出具证明,县教研室负责核实)、在工作中有违纪行为或重大失误并造成不良影响,被教育体育局、学校(学区)或其他单位通报批评的教师,不得参加应聘。
(二)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在县教育体育局组织的各类考试和质量检测中,成绩处于末位的学校中层管理干部,不得参加应聘。
(三)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在担任学校教辅和后勤工作期间,发生较大工作失误和安全事故,被教育体育局、学校(学区)或其他单位通报批评的教师,不得参加应聘。
(四)当前正在负责本校(学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档及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五、招聘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核和业绩考核
1、报名
报名时间:7月29-30日8:30—12:00; 14:30—18:30
报名地点:教育体育局一楼会议室
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申请(校长加注意见、签字并盖学校公章);
(2)学校介绍信(包括思想表现、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的工作业绩,校长加注意见、签字并盖学校公章);
(3)填写《隆德县城区学校应聘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2份,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4)学历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应聘教辅后勤岗位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说明:个人申请和单位介绍信中无校长签字和加盖学校公章的不予报名。
2、资格、业绩审核
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向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应聘的各种有效证件及获奖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18:30,办公室负责当场审核、确认应聘人员的资格,对相关证件当面审核并予以登记。
资格确认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和面试
资格审查完成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条件的教师组织笔试,成绩公示后,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聘用岗位职数的1:3人数,由聘用学校组织面试。参加考试人数不足1:3人数的,由学校决定是否进入面试,学校决定不予面试的,该岗位不再补充人员。
应聘县城教辅和后勤服务岗位的教职工,不进行笔试和业绩考核,只进行面试和学校考核两项。
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聘用。
1、笔试
(1)命题范围:所报科目岗位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等公共科目知识。
(2)笔试时间:
2015年8月3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隆德县高级中学
(4)笔试命题和阅卷人员的组成:由招聘领导小组临时会议决定从县内外聘请相应学科教师组成。
(5)考务工作:严格依照高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2、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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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聘学校必须于8月3日前将面试方案交招聘领导小组审核通过,面试工作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由聘用学校依照面试方案和教育体育局提供的面试人员名单,组织面试工作,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人员现场监督面试工作。
(1)面试时间: 2015年8月6日(当天不能结束的,可延续时间至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结束)
(2)面试地点:由各招聘学校确定
(3)面试考官组成:由学校组织专业水平、个人素质高的相关专家或教师组成,面试考官每组不少于7名。
(4)面试内容:专业课面试以讲课为主,并测试各学科专业知识、授课能力、教材教法应用能力、基本功展示、仪容仪表,并回答考官提出的教育教学方面问题。
(5)面试形式:
①讲课:每位参加面试的教师,备课时间为40分钟,讲课40分钟;面试小组提问时间为5分钟(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根据现场情况,另外增加才艺测试时间15-20分钟)。
②音体美、幼儿园教师专业能力测试项目: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除进行说课外,还须测试以下项目(必须使用的材料、器材考生可自备)。
体育:篮球、排球、田径等项目;
音乐:试唱、舞蹈、乐器;
美术:写生、绘画技巧;
幼儿园:舞蹈、弹唱、绘画等才艺测试。
后勤教辅人员面试,由各校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在面试方案中安排面试题目和赋分标准。
(6)面试成绩公布:由考官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分数,并将面试成绩单交给本人。
面试工作结束当天,学校在显著位置公示面试成绩,并将面试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三)业绩考核
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科任教师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并量化赋分。
(四)学校考核
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科任教师和教辅后勤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工作态度进行考核,并由原工作学校领导和招聘领导小组共同核定成绩。
(五)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示应聘教师的笔试、面试、考察考核、业绩成果得分,综合得分及名次。
(六)根据笔试、面试、考察考核、业绩成果四方面累计得分,结合社会反映,由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应聘教师总成绩名次,择优确定聘用教师,并下发正式文件进行通知。
(七)被聘人员实行试聘制度
城区学校招聘教职工实行试聘制度,试聘期为一年,被聘用的教职工在上岗前,必须与学校签订书面协议,不愿签订书面协议者,学校不予聘用;试聘期满,经所在学校考核合格者,由学校申请,经教育体育局研究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核定为该学校正式教职工;试聘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返回原学校工作。
(八)聘请岗位空缺的处理
对因岗位、学校选报、成绩等原因造成招聘教师岗位仍有空缺的,不再补充招聘。由选聘学校书面提出申请,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综合成绩从应聘县城其他学校的教师中进行调配或从新招聘成绩优秀的教师中选聘。
六、考核内容及项目分值
专业课考核由笔试、面试、业绩考核、学校考核四部分组成,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40%,业绩考核占17%,学校考核占3%。
后勤教辅人员考核由面试、学校考核两部分组成,其中,面试占90%,学校考核占10%。
(一)笔试内容、分值及形式
笔试内容与所应聘专业相一致,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内容、分值及形式
专业课面试内容与所应聘专业相一致,采取说课、回答问题、能力测试的方式,满分100分。
1、讲课(满分80分)
讲课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应聘教师抽定课题后,封闭备课,按不同层次、不同科目组织进行。
2、回答问题(满分12分)
    由考评组根据学科知识和教学要求设计问题,根据应聘者回答情况,给出得分。
3、基本功展示(粉笔字或简笔画)5分;
4、仪容仪表3分;
后勤教辅人员面试,由各校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自行安排面试题目和赋分标准。
(三)业绩成果(满分17分)(同一类别中同时有几个不同层次的加分项目,只取其中最高项,不累计加分)
1、教学成绩加分: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教学成绩(满分7分);
按照《隆德县教学质量奖励实施办法》(隆教体发〔2012〕142号文件)和《修订办法》(隆教体发〔2015〕26号文件)精神,各类考试和质量检测考试成绩居全县乡镇小学第一名7分,第二名6分,第三名5分,第四名4分,第五名3分;乡镇中学第一名7分,第二名6分,第三名5分,第四名4分。
2、骨干教师加分(满分3分)
自治区级及以上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3、优质课加分: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满分3分)
自治区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优秀奖)1.5分。
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优秀奖)1分。
县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优秀奖)0.5分。
4、辅导学生竞赛成绩加分: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满分4分。
国 家 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5 分。
自治区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
县    级:一等奖2.5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5分。
(四)学校评价(满分3分)
由应聘教职工所在学校领导班子对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教学成果、工作态度三方面进行量化考评,综合赋分。
七、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聘用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隆德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董玉科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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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张顺才 县教育工委书记、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组  员:马存林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瞿鹭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业中学校长
柳永峰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杜映鱼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齐志刚 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股长
赵志辉 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靳少华 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室主任
王志杰 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综治股股长
梁四平 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综治股副股长
何  云 隆德县中学校长
郭永寿 隆德县高级中学校长
许志谋 隆德县第二中学校长
李敏和 隆德县第四中学校长
古永胡 隆德县职业中学副校长
吴东相 隆德县第一小学校长
齐  娟 隆德县第二小学校长
王永泰 隆德县第三小学校长
杜存彬 隆德县第一幼儿园园长
尹  雯 隆德县第二幼儿园园长
白  雪 隆德县第三幼儿园园长
石绿叶 隆德县第四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马存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为保证县城中小学(幼儿园)选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以下小组,负责具体聘用工作。
1、纪检组
组  长:张顺才
副组长:柳永峰
成  员: 杜映鱼 王志杰 王 忠 梁四平
职  责:负责本次聘用工作的纪律检查工作,全程监督聘用工作,确保聘用工作客观、公正、公平、透明。
2、审核组
组  长:李瞿鹭
副组长:王志杰
成  员:王志杰  齐志刚  刘云昭  梁四平  魏彩霞 
        李云龙  陈  莉
职 责:负责报名,严格按照规定审查应聘教师资格和各种有效证件。
3、命题制卷、阅卷组
组 长:
组 员:
职 责:严格按照中高考试题保密及其他规定,负责本次聘用教师各科笔试试题的命制、阅卷、登分工作。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和相关工作的保密性,届时将申请县纪委监察、公安等部门派人员全程监督招聘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县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聘用工作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接受全社会监督。聘用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决杜绝循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
2、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中发现有舞弊行为,或公示期间接到举报,经查属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次聘用工作的全部资料整理装订并归档保存;
4、未尽事宜,由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会议决定。
本细则由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隆德县教育体育局
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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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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