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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隆德县城区2015年中小学(幼)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宁夏隆德县城区2015年中小学(幼)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整合城乡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水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升全县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调整的需要,经教育体育局研究,并请示政府主管领导同意,拟定在全县范围内,为县城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科任教师和教辅后勤人员,解决县城学校教职工紧缺状况。为公开、公正、公平的选拔教师,参照国家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聘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聘用对象
全县乡镇及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在编教职工、优秀特岗教师。
二、聘用岗位及职数
依照县城各中小学(幼儿园)实际需求,教师缺额126人,其中科任教师102人,教辅后勤岗位24人。具体岗位如下:
隆德县中学:共10人,其中,教学人员8人,分别为高中数学1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1人,政治1人,历史1人,体育2人;教辅后勤人员(男宿管)2人。
职业中学:共16人,其中,高中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政治(德育、职业健康教育教师)1人,音乐1人,体育1人,信息技术教育1人;后勤教辅人员6人,分别为后勤工作人员1人(负责学校用电等方面的维修),男宿管2人,女宿管3人。
隆德二中:共7人,其中,教学人员5人,分别为语文1人,数学1人,物理1人,化学1人,信息技术教育1人;教辅后勤人员(女宿管) 2人,。
隆德四中:共9人,其中,教学人员2人,分别为生物1人,体育1人;教辅后勤(女宿管)7人。
隆德一小:共14人,均为教学人员,其中,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4人,体育2人,音乐1人,信息技术教育1人。
隆德二小:共9人,均为教学人员,分别为语文1人,数学1人,音乐2人,体育2人,美术1人,信息技术教育2人。
隆德三小:共18人,其中,教学人员14人,分别为语文4人,数学4人,音乐2人,美术1人,体育1人,信息技术教育2人;教辅后勤4人,分别为男宿管2人,女宿管2人。
隆德一幼:共8人,均为专任教师及保育人员。
隆德二幼:共15人,均为专任教师及保育人员。
隆德三幼:共8人,其中专任教师及保育人员7人(音乐教师1人);后勤人员(门卫) 1人。
隆德四幼:共12人,其中专任教师及保育人员10人,后勤人员2人。
特别说明:隆德三小、隆德四幼招聘教职工人数,根据开学实际招生情况,按照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适当调整人数增减。
三、聘用条件
 (一)科任教师岗位
1、应聘高中学段科任教师岗位的,主要为各乡镇初级中学教师,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一次性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乡村小学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进入我县教育系统招聘时成绩特别优秀,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一次性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参加高中教师应聘;
 2、应聘初中学段科任教师岗位的,为各乡镇中小学教师,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大学本科学历(小学教师应具备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3、应聘小学、幼儿园科任教师岗位的,为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二)教辅和后勤服务岗位
应聘县城教辅和后勤服务岗位的教职工,应为我县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男48周岁以上(1967年8月31日前出生),女45周岁以上(1970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并有从事相应岗位的工作能力。被聘到后勤岗位的工作人员,需和聘任学校签订协议,5年内不得调整工作岗位。
四、相关聘用要求
(一)应聘科任教师,需查阅近两年(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的教育教学成绩。凡教学成绩处于全县末位(中学)或处于各乡镇末位(小学)的科任教师(由学校出具证明,县教研室负责核实)、在工作中有违纪行为或重大失误并造成不良影响,被教育体育局、学校(学区)或其他单位通报批评的教师,不得参加应聘。
(二)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在县教育体育局组织的各类考试和质量检测中,成绩处于末位的学校中层管理干部,不得参加应聘。
(三)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在担任学校教辅和后勤工作期间,发生较大工作失误和安全事故,被教育体育局、学校(学区)或其他单位通报批评的教师,不得参加应聘。
(四)当前正在负责本校(学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档及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五、招聘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核和业绩考核
1、报名
报名时间:7月29-30日8:30—12:00; 14:30—18:30
报名地点:教育体育局一楼会议室
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申请(校长加注意见、签字并盖学校公章);
(2)学校介绍信(包括思想表现、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的工作业绩,校长加注意见、签字并盖学校公章);
(3)填写《隆德县城区学校应聘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2份,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4)学历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应聘教辅后勤岗位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说明:个人申请和单位介绍信中无校长签字和加盖学校公章的不予报名。
2、资格、业绩审核
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向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应聘的各种有效证件及获奖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18:30,办公室负责当场审核、确认应聘人员的资格,对相关证件当面审核并予以登记。
资格确认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和面试
资格审查完成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条件的教师组织笔试,成绩公示后,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聘用岗位职数的1:3人数,由聘用学校组织面试。参加考试人数不足1:3人数的,由学校决定是否进入面试,学校决定不予面试的,该岗位不再补充人员。
应聘县城教辅和后勤服务岗位的教职工,不进行笔试和业绩考核,只进行面试和学校考核两项。
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聘用。
1、笔试
(1)命题范围:所报科目岗位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等公共科目知识。
(2)笔试时间:
2015年8月3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隆德县高级中学
(4)笔试命题和阅卷人员的组成:由招聘领导小组临时会议决定从县内外聘请相应学科教师组成。
(5)考务工作:严格依照高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2、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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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聘学校必须于8月3日前将面试方案交招聘领导小组审核通过,面试工作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由聘用学校依照面试方案和教育体育局提供的面试人员名单,组织面试工作,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人员现场监督面试工作。
(1)面试时间: 2015年8月6日(当天不能结束的,可延续时间至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结束)
(2)面试地点:由各招聘学校确定
(3)面试考官组成:由学校组织专业水平、个人素质高的相关专家或教师组成,面试考官每组不少于7名。
(4)面试内容:专业课面试以讲课为主,并测试各学科专业知识、授课能力、教材教法应用能力、基本功展示、仪容仪表,并回答考官提出的教育教学方面问题。
(5)面试形式:
①讲课:每位参加面试的教师,备课时间为40分钟,讲课40分钟;面试小组提问时间为5分钟(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根据现场情况,另外增加才艺测试时间15-20分钟)。
②音体美、幼儿园教师专业能力测试项目: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除进行说课外,还须测试以下项目(必须使用的材料、器材考生可自备)。
体育:篮球、排球、田径等项目;
音乐:试唱、舞蹈、乐器;
美术:写生、绘画技巧;
幼儿园:舞蹈、弹唱、绘画等才艺测试。
后勤教辅人员面试,由各校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在面试方案中安排面试题目和赋分标准。
(6)面试成绩公布:由考官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分数,并将面试成绩单交给本人。
面试工作结束当天,学校在显著位置公示面试成绩,并将面试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三)业绩考核
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科任教师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并量化赋分。
(四)学校考核
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科任教师和教辅后勤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工作态度进行考核,并由原工作学校领导和招聘领导小组共同核定成绩。
(五)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示应聘教师的笔试、面试、考察考核、业绩成果得分,综合得分及名次。
(六)根据笔试、面试、考察考核、业绩成果四方面累计得分,结合社会反映,由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应聘教师总成绩名次,择优确定聘用教师,并下发正式文件进行通知。
(七)被聘人员实行试聘制度
城区学校招聘教职工实行试聘制度,试聘期为一年,被聘用的教职工在上岗前,必须与学校签订书面协议,不愿签订书面协议者,学校不予聘用;试聘期满,经所在学校考核合格者,由学校申请,经教育体育局研究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核定为该学校正式教职工;试聘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返回原学校工作。
(八)聘请岗位空缺的处理
对因岗位、学校选报、成绩等原因造成招聘教师岗位仍有空缺的,不再补充招聘。由选聘学校书面提出申请,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综合成绩从应聘县城其他学校的教师中进行调配或从新招聘成绩优秀的教师中选聘。
六、考核内容及项目分值
专业课考核由笔试、面试、业绩考核、学校考核四部分组成,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40%,业绩考核占17%,学校考核占3%。
后勤教辅人员考核由面试、学校考核两部分组成,其中,面试占90%,学校考核占10%。
(一)笔试内容、分值及形式
笔试内容与所应聘专业相一致,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内容、分值及形式
专业课面试内容与所应聘专业相一致,采取说课、回答问题、能力测试的方式,满分100分。
1、讲课(满分80分)
讲课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应聘教师抽定课题后,封闭备课,按不同层次、不同科目组织进行。
2、回答问题(满分12分)
    由考评组根据学科知识和教学要求设计问题,根据应聘者回答情况,给出得分。
3、基本功展示(粉笔字或简笔画)5分;
4、仪容仪表3分;
后勤教辅人员面试,由各校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自行安排面试题目和赋分标准。
(三)业绩成果(满分17分)(同一类别中同时有几个不同层次的加分项目,只取其中最高项,不累计加分)
1、教学成绩加分: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教学成绩(满分7分);
按照《隆德县教学质量奖励实施办法》(隆教体发〔2012〕142号文件)和《修订办法》(隆教体发〔2015〕26号文件)精神,各类考试和质量检测考试成绩居全县乡镇小学第一名7分,第二名6分,第三名5分,第四名4分,第五名3分;乡镇中学第一名7分,第二名6分,第三名5分,第四名4分。
2、骨干教师加分(满分3分)
自治区级及以上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3、优质课加分: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满分3分)
自治区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优秀奖)1.5分。
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优秀奖)1分。
县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优秀奖)0.5分。
4、辅导学生竞赛成绩加分: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满分4分。
国 家 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5 分。
自治区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
县    级:一等奖2.5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5分。
(四)学校评价(满分3分)
由应聘教职工所在学校领导班子对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教学成果、工作态度三方面进行量化考评,综合赋分。
七、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聘用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隆德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董玉科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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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张顺才 县教育工委书记、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组  员:马存林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瞿鹭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业中学校长
柳永峰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杜映鱼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齐志刚 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股长
赵志辉 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靳少华 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室主任
王志杰 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综治股股长
梁四平 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综治股副股长
何  云 隆德县中学校长
郭永寿 隆德县高级中学校长
许志谋 隆德县第二中学校长
李敏和 隆德县第四中学校长
古永胡 隆德县职业中学副校长
吴东相 隆德县第一小学校长
齐  娟 隆德县第二小学校长
王永泰 隆德县第三小学校长
杜存彬 隆德县第一幼儿园园长
尹  雯 隆德县第二幼儿园园长
白  雪 隆德县第三幼儿园园长
石绿叶 隆德县第四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马存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为保证县城中小学(幼儿园)选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以下小组,负责具体聘用工作。
1、纪检组
组  长:张顺才
副组长:柳永峰
成  员: 杜映鱼 王志杰 王 忠 梁四平
职  责:负责本次聘用工作的纪律检查工作,全程监督聘用工作,确保聘用工作客观、公正、公平、透明。
2、审核组
组  长:李瞿鹭
副组长:王志杰
成  员:王志杰  齐志刚  刘云昭  梁四平  魏彩霞 
        李云龙  陈  莉
职 责:负责报名,严格按照规定审查应聘教师资格和各种有效证件。
3、命题制卷、阅卷组
组 长:
组 员:
职 责:严格按照中高考试题保密及其他规定,负责本次聘用教师各科笔试试题的命制、阅卷、登分工作。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和相关工作的保密性,届时将申请县纪委监察、公安等部门派人员全程监督招聘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县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聘用工作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接受全社会监督。聘用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决杜绝循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
2、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中发现有舞弊行为,或公示期间接到举报,经查属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次聘用工作的全部资料整理装订并归档保存;
4、未尽事宜,由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会议决定。
本细则由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隆德县教育体育局
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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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共3.4万考生报名。来看考试要点提醒。

携带双证按时赴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如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7:45,下午12:30。上午8:00,下午12:45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赴考请事先做好规划,为交通出行和入场检查等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谨遵考规禁带手机

考生携带的各种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机(并关闭所有功能,如闹铃等),装入指定的专用密封袋,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前禁止启封、使用。手机实行集中管理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按照流程规范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备课室后,须将不得带入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监考员要求就座。备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考生在备课室、面试室中途离场后不可返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诚信应考切勿违规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请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考点地址、考生须知以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等关键内容。

考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前往考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因此无法通过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也不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持考官开具的《放行条》有序离开面试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抽取的面试试题、备课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播或带离考场,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理。

三、秉持诚信态度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若考生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安徽省合肥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应考,合肥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

1.提前规划。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遵守考试要求,并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2.备好证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有效证件使用。若考生身份证遗失,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3.规范应考。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以及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禁带物品须按考点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者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各类智能电子设备)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一旦发现,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

4.诚信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相关规定。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对于作弊的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考点设置。本次考试共安排5个考点,考点平面图如下。考点不提供停车位,为避免考生因无法停车而延误考试,请考生尽量选乘公共交通到达考点。

广西梧州市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温馨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请于12月1日至7日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https://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准考证》的个人信息和考生须知等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备好考试证件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广西户籍的考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考试时出示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可赴就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身份证,或登录户籍所在省份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

考试时须同时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含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两证缺一不可。

(三)做好行程规划

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牢记考试时间,并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合理规划出行,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并按照现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做好物品存放、身份核验和入场安检。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四)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须携带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境内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教材需明确标注 “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 相关字样,无标注的需提供广西境内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教材使用证明)。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二、诚信应考

(一)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考试当天考生入场时需要接受“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验证设备等检查。除必要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外,严禁携带包、书籍(中职教材除外)、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试封闭区域。非考试物品需按要求放置在指定暂放处。

(二)严守考试纪律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处理;若认定为作弊,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处1至3年暂停参加该项考试的处罚;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成绩查询与复核

(一)成绩公布时间

2026年1月7日起,考生可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查询面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流程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 “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该平台查询复核结果。复核仅核查分数统计错误,不提供评分细则,不进行重评。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梧州市招生考试院

                         2025年12月2日

西藏昌都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7日举行,我市幼儿园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幼儿园考点,其他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高级中学考点。为方便考生参考,现就考试有关注意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按时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在12月1日至5日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下载准考证自行打印,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牢记考试时间,确认好考点考场,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相关要求,特别是“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二、备好考试用品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文具,除考试规定的物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进考点。  

2.自备教材:报考小学藏语文、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藏语文(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藏语文(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科目的考生,面试时,考生须自带所报考科目的专业课教材一本(要求为无任何标记的新教材,不得为教辅材料或备课指导书籍)。  

三、做好考前规划  

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和周边环境,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和时间,科学规划出行路线,做到安全、健康出行,避免考试迟到。切记:考点使用安检门进行安检,请每科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每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  

请着便装参考,勿穿着制服、军装等。  

四、严禁携带手机  

严禁考生携带手机、手表、电子设备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手机带入考场,即认定为作弊”。本次考试采取“2+1”安检模式。考点入口处设智能安检门、人工复检两道安全检查区域;考场入口处设第三道安全检查区域。智能安检门对金属及含金属物品反应敏感,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磁卡、充电宝等含有金属材质的物品,尽量不要穿戴含金属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避免长时间重复安检,确保顺利入场参考。  

五、诚信守纪考试  

广大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及考务人员,坚决做到遵纪守法,不存侥幸心理。每位考生应当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诚信参考,杜绝一切考场违纪、作弊行为。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科学饮食作息  

考前和考试期间,建议考生注意饮食营养均衡,应尽量保持充足的睡眠,科学作息,确保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考试。关注考试期间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应对异常天气准备。 

七、谨防诈骗信息  

请考生以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发布的信息为准,有疑问请咨询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895-4821068。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昌都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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