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山东省济阳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济阳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采取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75人(具体招聘计划和专业要求见附件一)。其中:定向招聘计划2人。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分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身体健康。

2.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4日以后出生)。

3.国家承认学历的2011年至2015年毕业生。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报考教师进修学校职专部、教师进修学校初中部、镇属初中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进修学校小学部、镇(街道)属幼儿园的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教师进修学校职专部招聘的教师岗位要求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师范类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现役军人不能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设有定向岗位,实行定向招聘,招聘计划2人,其中:垛石镇中学数学教师1人、曲堤镇中学语文教师1人。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经确认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8月4日至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济阳县教育体育局(济阳县城富强街118号,富强街与正安路交汇处)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登陆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济阳县教育体育局网站下载《2015年济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准考证》(附件二),按填表说明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打印一份。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由本人亲笔签名的《2015年济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符合定向岗位报考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交以下材料:“三支一扶”毕业生须提交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县(市)区“三支一扶”管理机构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报考证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毕业生须提交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须提交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还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收费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达不到以上比例的,计划1人的,取消计划,计划2人及以上的,按相应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的定向招聘计划自动转为招聘单位面向普通报考人员的招聘计划。

报考取消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三)交费

报名人员现场交笔试考务费40元,并于2015年 8月10日上午,持本人身份证和交费收据(收费减免证明)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11日,上午9:00—11:00。

具体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报考人员按照所报学科参加本学科的考试。报考高考科目的文化考试为相当于高考水平的内容和教育学、心理学(侧重学生教育管理知识)及运用多媒体教学相关知识;报考非高考科目音乐、体育、美术、幼师学科的为师范教育大专层次教材和教育学、心理学(侧重学生教育管理知识)及运用多媒体教学相关知识。笔试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学科知识占80%,教育学、心理学、运用多媒体教学相关知识占20%。

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专、初中、小学、幼儿园四类分学科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以上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p#副标题#e#(二)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考生按照报考学科,参加不同学段的试讲,试讲成绩满分100分。报考教师进修学校职专部职专教师岗位的讲高中最低年级内容;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讲初中最高年级内容;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讲小学最高年级的内容;报考幼儿园教师的讲幼儿大班的内容。每节课不超过20分钟。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师试讲时,要考察个人的专业技能,试讲时间适当延长,专业技能考察分值占试讲总成绩的20%。每组评委原则上不少于7人,评委当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学科,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初步定于2015年8月17日上午,领取地点在济阳县教体局,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面试人员交考务费7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逾期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造成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5年8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不高于岗位招聘计划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如拟进入考察、体检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对成绩仍然相同者,重新组织试讲,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对其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自被确定为考察对象,5日内被考察人须提供本人档案和毕业后的综合表现材料,因本人原因不能按时提交相应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

体检时间初步定于2015年8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体检通知。

六、选岗和聘用

(一)选岗

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选岗。按照报考所属类别,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受聘人员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应聘人员不能选择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具体招聘岗位选岗前予以公示。不按规定时间进行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聘用

依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合同。

在考察、体检、选岗期间,因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选岗、聘用等环节的有关事宜均在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yhrss.gov.cn)或济阳县教育体育局网站(www.jyjyty.gov.cn)上公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网上招聘信息,并保持报名登记的电话畅通。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1-8423896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1-84235003(县教育体育局)

附件:

2015年济阳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和专业要求一览表

2015年济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7月24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