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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2015年教师招聘8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2015年教师招聘80人公告

  根据邢台市委组织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邢办字[201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及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0名。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单位为教育局下属学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5年桥西区教育局拟公开招聘教师共计80名。其中:小学语文30名、小学数学22名、小学科学8名、幼儿教育20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邢台市户籍(2015年应届毕业生要求生源地为邢台市);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小学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幼儿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备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报考语文岗位的要求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市桥西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

3.非应届毕业生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5年7月27日通过邢台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8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桥西区幸福源小学(冶金北路与拥军街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方式: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

联系电话:2160824。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报名表,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和户口本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在职教师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和工作年限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缴费。考生在报名成功后到指定地点缴纳报名考务费,采取现金缴纳方式,每人100元。

5.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缴纳报名考务费,待笔试结束次日到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冶金北路231号桥西区行政服务中心南一楼)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6.资格审查。由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招聘岗位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由桥西区教育局对考生获得的奖励材料进行审核,审查审核结果现场确认或电话通知。

7.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整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指标。

8.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笔试

笔试组织工作由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公共基础理论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相关专业学科知识,同学科一张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等。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设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总体情况确定。招聘领导小组对达到分数线以上人员,按招聘人员1:2的比例,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或相应减少招聘人数计划。

(四)面试

面试组织工作由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人员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或另行通知。

4.面试方式。面试形式为现场“说课”或试讲、答辩,内容为所报学科,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学科进行分类排名。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范围。体检工作由邢台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由邢台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经集体研究、审核汇总后,在邢台市桥西区政府(中兴路61号)、邢台市桥西区行政服务中心(冶金北路231号)、邢台市桥西区教育局(团结西路269号)公示栏和邢台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xtqxrs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并填写《邢台市桥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邢台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七)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桥西区人才市场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我区现行教师工资标准执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见习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方案由邢台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邢台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咨询电话:2160824。

附件:

2015邢台市桥西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xls

邢台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邢台市桥西区教育局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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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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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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