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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西峡县2015年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西峡县2015年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决定在全县公开招聘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录用教师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教师的质量。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教师200名。
1.中小学教师183名。其中:语文40名、英语35名、数学40名、物理8名、化学8名、生物7名、政治7名、历史7名、地理7名、体育6名、音乐6名、美术6名、计算机6名。
 2.特殊教育学校2名。其中:幼儿康复专业1人,特殊教育专业1人。
 3.幼儿教师15名。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思想进步,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
(二)持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学历,现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
(三)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四)报考英语、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特殊教育专业者必须专业对口;报考幼儿教师第一学历必须是幼师专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被限制参加招聘的人员。
4.已上岗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在西峡政府网、电视台、西峡教育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6日至8月9日。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档案材料,到招聘办公室报名,填写《报考登记表》。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教体局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于2015年8月11日上午到招聘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有关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不合格者随时取消资格。为保证招聘质量,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应达到3:1,若某学科出现空缺名额,将计划调整到报考人数较多的学科。
)笔试(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报考中小学教师测试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为:高中至专科本专业本学科领域基础知识;报考特殊教育教师测试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及特殊教育领域基础知识;报考幼儿教师测试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为:幼师至专科本专业本学科领域基础知识。
在西峡服务的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其以上者,笔试成绩加10分。
笔试时间定于8月12日进行。
)讲课面试(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1.5比例(小数点后不足1人按1人计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讲课人员。报考中小学教师讲课内容以现用初中教材为准,分专业建立题库,讲课前随机抽取题目;报考特殊教育教师讲课内容以特殊教育学校现行七年级课本为主,分专业建立题库,讲课前随机抽取题目;报考幼儿教师讲课面试包括弹唱、舞蹈,内容以幼儿大班教材为准建立题库,讲课前随机抽取题目。讲课时间定于 8月15日进行。所有参加讲课面试人员根据报考学科抽签确定面试次序,每人讲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招聘办组织评委对讲课人员进行测评。
)初选: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初选按照笔试成绩占40%,讲课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分(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字),排列名次,按录用名额等额确定初选人员。招聘幼儿教师初选笔试成绩占30%,讲课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分(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字),排列名次,按录用名额等额确定初选人员。若最后一名入选人员出现并列,则增加初选名额。
)体检和政审:8月17日由招聘办组织对初选人员统一体检。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政审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公示录用:对初选、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者正式录用,办理有关人事手续。由县教体局对录用人员面向基层、面向城区以外乡镇缺编学校进行分配,对招录的幼儿教师分配到县直幼儿园任教,对招录的特殊教育教师分配到县特殊教育学校任教。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教师工作圆满完成,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荣广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袁璋任副组长,县政府党组成员、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成立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庞丰久、县人社局局长王炳奇、县编办主任孙月婷、县财政局局长赵志信、县教体局局长董联军为成员的2015年西峡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董联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工作。
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控,确保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顺利进行。对招聘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本公告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69680009  监督电话:69663506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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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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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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