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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2015年高中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2015年高中教师招聘公告

    为解决我县三所高中教师缺员问题,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3名,其中:语文3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2人、化学1人、生物4人、历史2人、地理5人、政治2人、体育1人、音乐1人。具体岗位详见《2015年岫岩满族自治县三所高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20日(含)至1997年7月20日(含)期间出生);
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20日(含)至1997年7月20日(含)期间出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7、岫岩县公办学校的在编人员不允许报考,其他单位就职的在编人员报考时,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 8月3日-8月7日
(2)报名地点:岫岩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本人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考务费50元/人,现场报名。
岫岩地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4)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对招聘岗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报考。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2、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根据聘用条件共同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验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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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笔试
(1)笔试时间:8 月9 日
(2)笔试地点:岫岩县第二高级中学
(3)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综合知识、时事政治。
(4)笔试成绩查询: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阅卷结束后,县人社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过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网予以公布。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形式将在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网公布。
5、核定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核定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在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网上公布。
6、体检
根据总成绩以各学科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需递补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应在一周内完成,递补仅限一次。
7、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人员。考核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纪委组成资格复审小组,根据考生报考的岗位要求审查报考者的档案材料。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需递补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确定递补考核人员在一周内完成,递补仅限一次。
8、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填报《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公示信息表》,通过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义人员,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法人签订聘用合同书,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表》,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1、新聘用人员根据报考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聘用单位。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3、在试用期间要参加新教师培训。
4、试用期满经人社局、教育局共同考核、考评胜任教师工作的,按聘用合同,享受同等待遇。
5、新招聘的教师,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申请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县人社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6、教育局负责聘用人员的具体使用和日常管理,聘用人员的档案由县教育局归档。
点击下载>>>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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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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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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