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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高新区2015年公开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滨州市高新区2015年公开教师招聘公告

  为了满足学校发展的需求,经研究,报经滨州高新区教育办公室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尚未在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为高新区户籍;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户籍限制。

(五)应聘人员持有教师资格证,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在以往各类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学科教师人数、工资待遇及专业要求

(一)招聘学科教师人数

拟招聘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2名、音乐教师2名、美术教师2名、体育教师3名、化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政史教师1名、计算机教师1名。根据报考及笔试面试情况,各学科招聘教师人数可适当增减,招聘总人数不变。

(二)工资标准

新招聘学科教师工资由基本工资、课时补助、岗位补贴、奖励工资等组成,工资总额等于或略高于同等条件在编教师工资。

(三)其他福利待遇

所招聘学科教师无事业单位编制,由滨州高新区实验学校管理。学校按规定标准为学科教师缴纳五险,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从每月工资中扣除。根据教师在校发展情况享受与正式教师同等的外出学习和培训。

(四)专业要求

(1)语文教师(兼任班主任):普通话标准,口语、书面表达能力较强;热爱读书,有较深厚的语文专业知识,喜欢写作;善于从学情出发,拓展整合教材、生活、活动等多方资源为教学内容,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2)数学教师(兼任班主任或辅导员):普通话标准,表达及沟通能力较强;热爱数学,思维敏捷,拥有宽广的数学视野;文理兼通或同时胜任其他学科教学者优先考虑。

(3)音乐教师 (兼任辅导员):专业素养较高,具备一定的主持能力和演唱能力,精通一种乐器(擅长民乐者优先),能熟练使用多种乐器;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够组织、指导童话剧、音乐剧;擅长舞蹈、具备一定的编舞能力。以上三条要求至少达标两条。

(4)美术教师 (兼任辅导员):专业素养较高,具备较扎实的简笔画、素描、水彩画、装饰画、手工等基本功;具备较强的审美能力,能较高质量地完成一些美工工作,如图文设计、宣传册制作、道具制作等;能熟练运用各类计算机设计软件进行各类美工设计者优先考虑。

(5)体育教师(兼任辅导员):专业素养较高,拥有多项体育专长,并精通足球、健美操、乒乓球、篮球、排球、轮滑中的一项专项技能;擅长组织学生及教工体育活动或素质拓展活动;专业运动员退役素质较高者可破格录取。

(6)化学教师(兼任辅导员):有扎实的基本功,对所授课程有深入研究,在本学科教学上有所特长。熟悉中学生的生活及学习特点,善于与学生进行良好的沟通交流,语言表达能力强,思维灵活,富有亲和力。有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7)英语教师(兼任辅导员):具有一定水平的英语专业知识技能,能说一口较流利较标准的英语口语,熟悉中学生的生活及学习特点,善于与学生进行良好的沟通交流,语言表达能力强,思维灵活,富有亲和力。有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8)政史教师(兼任辅导员):熟悉初中政史教学流程,能结合学科特点开展相关政史教育活动,熟悉中学生的生活及学习特点,善于与学生进行良好的沟通交流,语言表达能力强,思维灵活,富有亲和力。有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9)计算机教师(兼任辅导员):精通动漫制作和网络维护及管理;能完成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范围内的摄影、录播、视频制作等工作。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材料提交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提交填写好的《滨州高新区实验学校教师应聘登记表》(贴好照片)、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01年以后毕业生需在学信网上下载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同底版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教师应聘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在滨州高新区教育信息网网站下载;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能证明个人能力的纸质或电子版资料作品自行准备。

报名时间安排:2015年8月8日-8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滨州高新区实验学校校务办公室。

(二)资格审核

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资格。报名期间,因提交材料不全造成无法审核的,视为弃权。第一阶段资格审查后将通过滨州高新区教育信息网公示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人。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p#副标题#e#1.笔试时间地点: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教学基础知识、所报学科专业知识等。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滨州高新区实验学校公开招聘学科教师工作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技能测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的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滨州高新区教育信息网网站公布。

(二)面试、技能测试

1.面试、技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通过滨州高新区教育信息网网站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和技能测试,须缴纳面试(技能测试)费70元/人。面试和技能测试人员不能参加的需提前2天告知组织方,递补面试和技能测试人员;面试和技能测试当天不能到场参加的,不再递补,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组织。

2.面试、技能测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普通话水平、仪表、身体健康状况及板书、教态、语言表达、教学环节组织等能力。

(1) 报考音乐学科教师岗位的增加技能测试(乐器由考生自己准备) ,按照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成绩3:4:3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2)除音乐学科教师岗位,其他岗位进行面试(不进行技能测试),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依据应聘者的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中共党员、省优秀毕业生、学历从高到低(或先后)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滨州高新区教育信息网网站进行公布。

(三)考核体检

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核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因体检不合格及其他原因形成的空缺,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通过滨州高新区教育信息网网站另行通知。

(四)录用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名单在滨州高新区教育信息网公示。

(五)试用

新招聘教师试用期为一学期,试用期结束,并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五、联系我们

公示网站:滨州高新区教育信息网

招聘办公室:滨州高新区实验学校教学楼一楼校务办公室

联系人员:

张老师:0543-5020623 13705430526

郝老师:13905430972

监督电话:0543-3612551

附件:

1.滨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登记表.doc

2.滨州高新区教师招聘诚信承诺书.doc

滨州高新区实验学校公开招聘学科教师工作小组

201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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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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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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