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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2015年教师招聘115人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2015年教师招聘115人简章

  根据东河区2015年教师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城区教师60名。

1.初中教师10名:数学3名,物理3名,地理2名,生物2名;

2.小学教师25名:语文5名,数学6名,音乐2名,美术2名,体育8名,信息技术2名;

3.幼儿园教师25名。

(二)河东镇、沙尔沁镇地区教师55名。

1.初中教师10名:数学3名,语文2名,体育3名,地理1名,政治1名;

2.小学教师10名:语文2名,数学3名,音乐1名,体育2名,美术1名,信息技术1名;

3.幼儿园教师35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心理素质,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户籍:报考中小学教师只限包头户籍,报考幼儿园教师不限户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况人员。

(三)学历条件:

1.报考初中教师条件:

全日制师范类(含全日制非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与报考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与报考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2.报考小学教师条件:

全日制师范类(含全日制非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与报考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与报考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3.报考幼儿园教师条件:

全日制师范类(含全日制非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全日制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英语、美术、音乐、舞蹈等艺术类毕业生,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职高或中专类学校幼师专业毕业,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只可报考河东镇、沙尔沁镇地区幼儿园教师。

4.东河区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聘用满3年,截止2015年6月30日仍在岗人员,取得教师资格证,学历、专业不限。

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志愿者中支教项目人员及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的服务期满的其他六类项目人员,需取得教师资格证, 专业不限。

北梁拆迁居民(提供户籍、拆迁协议)需取得符合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专业不限,需取得与报考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5.201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院校相应学历、专业证明及普通话证。

(四)年龄条件:

1.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放宽年龄限制:

(1)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2)在东河区中小学、公办幼儿园聘用满10年,且截止2015年6月30日仍在岗人员,年龄不受限制;

(3)报考河东镇、沙尔沁镇地区幼儿园教师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5年7月31日——8月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东河区社保大厦四楼(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包八中斜对面)。

咨询电话:0472—6166067。

(三)报名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心学合格证(非师范类考生提供)、普通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各项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一底片免冠大一寸彩照三张;

5.报名者需提前下载打印并填写好《东河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有加分因素的考生下载打印并填写《东河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登记表》;

6.中小学、公办幼儿园聘用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证明材料,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7.北梁拆迁居民需提供拆迁协议。

(四)本人凭身份证、报名收据于2015年8月7日到包二十四中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五)收费标准:报名费及考务费每人70元。2015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2014年的高校毕业生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的50%。北梁棚改考生,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体检费用根据体检医院标准另定,费用自理。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分六种类别,考生可任选其一进行报名,不得兼报。

(二)报名者需下载打印并填写好《东河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心学合格证(非师范类考生提供)、普通话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加分因素的考生需填写《东河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登记表》。

(三)加分因素: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

2.在东河区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聘用满 3 年,且截止2015年6月30日仍在岗人员,在笔试成绩中每聘满一年加0.5分。

以上加分可累计计算。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填写加分登记表,并报资审组核查。在报名期间,由于个人原因,漏报加分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四)开考原则:中小学招聘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应达到4:1以上方可开考。不足4:1的,按4:1重新确定招聘岗位人数;幼儿园招聘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不足3:1的,按3:1重新确定招聘岗位人数。

(五)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政策法规及综合素质测试等内容。试卷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150分钟。

(六)公示笔试成绩。按照报考类别、科目进行排序,按实际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

(七)面试内容按随机抽题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评委当场亮出分数。面试全部结束后公示面试成绩。

(八)总成绩测算方法:(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按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并公示拟录用名单。

(九)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总成绩依次补录。

中小学教师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幼儿园教师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规定标准。

(十)公示最终拟录用名单。

五、相关事宜

(一)工资待遇:

中小学教师:凡经考核合格被录用者,试用期一年,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工资待遇。

幼儿园教师:凡经考核合格被录用者,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六个月,工资待遇1700元/人/月(含社会保险)。

(二)被录用的中小学教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

(三)被录用者在试用期内,经所在单位考核,上级主管单位认定,发现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者,予以解聘。

(四)被录用者六年内不得申请调动或辞职,否则交纳不高于其未服务期间50%工资总收入的违约金。

(五)对拟录用人员的证件进行核查确认,如拟录用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本人申请退出,取消拟录用资格,依次补录。

东河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监督电话:区教育局:6166069,区人劳局:4388706。

东河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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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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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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