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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2015年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盘锦2015年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学公开招聘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辽人发〔2007〕130号),经与市编办、市人社局协商,决定2015年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事业单位继续公开招聘相关专业的教师,以满足教育教学工作的需求。现结合实际需要,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学校、专业及人数
  1、盘锦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招聘学校、招聘专业、人数详见附件1。
  2、盘锦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盘锦市北方工业学校、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招聘专业、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
  3、盘锦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盘锦市中小学综合素质教育中心、盘锦市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所):招聘专业、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3。
  二、招聘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立志从事教师职业和其他教育职业;专业对口;择业期内(2013、2014、2015年毕业生)(对有特殊工作经验要求的专业以附件2、附件3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并具备以下条件。
  1、高 中:面向全国招聘:国家教育部直属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高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报考生物的考生:国家教育部直属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初 中:⑴面向全国招聘: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研究生(指本科专业为师范类)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⑵面向盘锦市生源招聘: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二批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
  3、小 学:面向盘锦市生源招聘:报考语文、数学和英语专业的考生:全日制二批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其它专业(医学专业除外)的考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
  4、招聘医学专业:面向盘锦市生源招聘。⑴报考普通高中医学专业的考生:普通高校全日制一批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执业医生资格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⑵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医学专业的考生: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执业医生资格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⑶招聘医学专业考生的其它条件:按附件3“2015年盘锦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教师招聘岗位情况明细表”中具体招聘条件执行。
  5、其他招聘:(1)面向全国招聘。报考盘锦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盘锦市北方工业学校、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的考生;(2)面向盘锦市生源招聘:报考盘锦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盘锦市中小学综合素质教育中心、盘锦市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所)的考生。以上招聘的其它条件均按附件2、附件3规定的条件招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须知
  1、报名时间
  2015年8月5日—11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及电话:
  报名地点:盘锦市教育局(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大街109号)五楼人事科3,
  联系电话: 0427-2824058 0427-2283586
  3、报名须知
  考生本人亲自到场报名,且必须持报到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医师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蓝底);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考生从报名到考试、面试、录用上岗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详见“考生须知”
  四、考试、面试及录取
  1、 笔试科目: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和专业课两科。
  2、笔试时间:2015年8月16日
  (1)教育理论:8:30—9:30
  (2)专 业 课:10:00—12:00
  3 、笔试内容:所有考生均考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1)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各专业的考生,均考高中阶段专业课即: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的专业课考生均考本学科高中阶段的知识;报考体育、音乐、美术专业的考生专业课均考高中语文;报考计算机专业的考生专业课考高中数学;报考医学专业的考生专业课考高中生物。(2)报考盘锦市北方工业学校、盘锦市综合素质教育中心和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各专业的考生均考高中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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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考试录取
  (1)笔试:①教育理论全部是选择题(分单选和多选),总分120分;②专业课总分180分。总计为300分。笔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设为108分(含108分),即笔试总成绩低于108分的将不能参加面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该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职位最后一个面试人选(参加面试考生中笔试成绩最低者)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面试以说课为主要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所报学科必需的基本技能,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先进行面试(笔试之后不再进行面试),面试由市人社局、市编办、市教育局纪检监察、人事和招生学校等部门共同组织面试,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的人选。相关要求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录取:依照各专业岗位招聘的数量,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笔试成绩为108分及以上;面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按总成绩(笔试+面试)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额满。如总分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低择优选定,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专业课成绩的高低择优选定(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专业课成绩的高低择优选定);如按成绩录取的人选因其他原因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时,则在同一学段、同一学科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符合要求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择优填补空余岗位。
  五、考生体检
  上述(即经过“四、考试、面试及录取”程序)录取的考生要全部参加体检。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在同一学段、同一学科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符合要求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择优填补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专业岗位空缺。如总分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低择优选定,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专业课成绩的高低择优选定(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考生直接以专业课成绩的高低择优选定)。
  体检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六、公示聘用
  经上述体检(即经过“五、考生体检”程序)最后选定的考生,即为初聘人选,并在盘锦市教育信息网站公示5天,确认无问题后办理正式聘任手续。新聘用教师全部实行聘任合同制(正式教师编制)。
  七、监督监察
  市教育局纪检等部门全程介入,并邀请市人社局、市编办监督监察此次招聘工作。
  考 生 须 知
  一、考生报名时须持材料:
  1、报到证(如已办理了人事代理,可持人事代理合同)。
  2、学历证。
  3、学位证。
  4、教师资格证、职业医生资格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报名条件中未要求具备该证书的专业除外)。
  5、身份证。
  6、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上述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7、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岗位填写到高中或初中、小学××学科,(报考盘锦市北方工业学校、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盘锦市中小学综合素质教育中心和盘锦市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所的考生,填写学校、单位的名称,再填写招聘专业和招聘岗位)见附件1-3,所有岗位不可兼报。
  请按上述顺序把各种证件依次排列好!!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师范类研究生应提供本科阶段师范类证明(成绩单或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2、教育理论考试题型全部为选择题(单选和多选)。
  附件:
  盘锦市教育局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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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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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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