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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2015年公开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2015年公开教师招聘公告

  为全面推行素质教育,进一步充实我区教师队伍,促进城乡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根据衡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定岗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名,公开选聘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选聘)范围
  招聘范围:面向全社会(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提供毕业证原件的除外)。
  选聘范围:面向衡阳市各县市区现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
  三、招聘(选聘)岗位及计划数
  招聘(选聘)岗位及计划数详见附件1、附件2。
  四、招聘(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二)年龄要求:
  招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连续5周年以上且现仍在教学岗位的教师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任教年限须由所任教学校出具书面证明并盖公章),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选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三)学历要求:
  初中教师应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的中师及以上学历。
  (四)其他要求:具有招聘(选聘)岗位计划所需的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所申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所教学科相同,音、体、美学科要求所学专业与所申报学科相同,体育学科需要国家二级运动员证。选聘岗位需参加工作3年及以上,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选聘岗位另需业务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全国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省骨干教师、省级劳模;衡阳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衡阳市课堂教学现场比赛(含说课比赛)一等奖获得者;县(市)区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近三年内受到过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的或记过以上政纪处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过错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7.身份证与档案年龄不相符合的;
  8.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
  五、招聘(选聘)程序相关要求
  (一)发布信息
  招聘(选)公告在《衡阳晚报》公布,具体招聘(选聘)公告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蒸湘区教育文化体育信息网等媒体发布,发布时间为七个工作日。本次公开招聘(选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蒸湘区教育文化体育信息网,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8日——8月13日(早上8:30-12:00,下午3:00-5:30),逾期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蒸湘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五楼会议室(红湘北路73号),咨询电话:2896287。
  3.报名程序及要求:严格按照岗位及学科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详见附件3、附件4),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或学科,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不含体检费)。
  4.报名提交资料:
  招聘:报名者须提供近期正面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音乐、体育、美术相关专业的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选聘:报名者须提供近期正面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县(区)级以上荣誉奖励证书;编制手册或全额拨款编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3、2014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复印件。
  5.注意事项:
  招聘(选聘)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或学科经区招聘(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计划或者进行调剂。
  (三)考试程序及《准考证》发放
  考试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招聘人员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拟录人数1:2的比例进入笔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笔试。
  第二个阶段:招聘人员所有学科进行笔试。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按面试成绩的60%和笔试成绩的4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除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外其他学科按照申报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
  第三个阶段:招聘人员中非音乐、体育、美术学科人员符合面试条件的和选聘人员进行面试。所有选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如果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时,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如其面试成绩低于80分,则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取消体检入围资格。
招聘人员除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以外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选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准考证》发放具体时间详见指定网站公布,地点:蒸湘区教文体局四楼会议室(咨询电话:2896287),领证时必须出示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缴费票据。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在指定网站发布。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各50分,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蒸湘区教育文化体育信息网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核。(申请咨询电话:8887686)
  (五)资格复审
  招聘笔试工作结束后,由区公开招聘(选聘)教师领导小组按照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笔试通过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选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在指定网站发布。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 面试内容及评分:
  面试以试教的方式进行,备课、上课时间各为15分钟,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形象气质、教学基本功、专业技能、课堂驾驭能力和组织能力、对教材的处理能力、新课程理念,总分100分,当场亮分。幼儿园、音、体、美特长展示时间为5-10分钟,计入综合评分。面试成绩采取当场亮分。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负。若出现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个岗位或学科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选聘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岗位各学科递补只一次)。
  2.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由考察组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取消拟招聘(选聘)资格, 从报考同一个岗位或学科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选聘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岗位各学科递补只一次。
  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近三年内受到过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的或记过以上政纪处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过错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7.身份证与档案年龄不相符合的;
  8.已在编在岗的原编制所在单位不同意招聘(选聘)的;
  9.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招聘(选聘)人员,拟招聘(选聘)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经区公开招聘(选聘)教师领导小组确定为聘用人员。
  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定向分配至所申报岗位,试用期一年,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按规定办理正式进编手续,在所聘用的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选聘人员考察、公示合格后即可按规定办理正式进编手续。所有选聘人员由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统一分配到呆鹰岭镇和雨母山乡辖属学校,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
拟聘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如不服从分配的,视为放弃聘用,不再增补聘用人员。
  六、招聘(选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选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选聘)有关的各类举报(监督电话:区纪委:8887686)。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选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区招聘(选聘)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参与招聘(选聘)工作人员在招聘(选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未尽事宜,由蒸湘区公开招聘(选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决定。
 蒸湘区公开招聘(选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5年 7月31日
附件请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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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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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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