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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临夏州2015年特岗教师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临夏州2015年特岗教师面试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2015年选拔49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51号)、《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5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甘教师〔2015〕3号)、《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甘教师〔2015〕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5年基层学校教师和国家特岗教师招录面试工作,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面试标准原则
  面试工作要坚持教师队伍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考查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适应报考岗位的能力,选拔和培养适应基层学校教师岗位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二、面试组织管理
  为确保本次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州上成立2015年基层学校教师和国家特岗教师招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州政府副州长马明杰同志为组长,成员为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保密局、州监察局等部门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教育局,州教育局局长王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州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督察巡视组,对各县市面试工作进行现场巡视监督。
  各县市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机构,具体负责对本县(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录面试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各县市面试工作小组还应成立考务办、面试组、安全保卫组、组织联络组、后勤保障组、信访接待组等,并抽调记录员、记分员、核分员、监督员、资格审查员、抽签员等考场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开始后,对进入考场的工作人员全部施行封闭式管理。
  各县市参加面试工作的考官由州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县(市)参加面试人数及学科分布情况统一抽调,并实行交叉对调,在面试工作中施行封闭式管理。各县市根据进入面试考生学段、学科和设岗人数设立面试组,招聘人数较少的学段或学科也可跨学段、跨学科设置综合性面试小组。每个面试组由7名考官组成,分别设主考官1名,考官6名。每组另设记录员、计分员、核分员、监督员、考场内工作人员各1名,资格审查员、抽签员、应试者引导员等其他考务工作人员若干名。
三、面试对象确定
  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面试对象为报考2015年“特岗计划”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已经与志愿服务县(市、区)签约的2015年农村教育硕士直接安排进入特岗计划,不再参加面试;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对象为参加甘肃省2015年选拔352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位工作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和报考2015年“特岗计划”小学岗位学前教育方向的考生。
  甘肃省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参加面试人员,由州人社局按分配指标的120%取整(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各县(市)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指标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对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人员,按照甘教师〔2015〕3号文件要求,各设岗县(市、区)要依据招聘岗位和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不足3:1报考比例的岗位且无法调整的,按各设岗县(市)公布的最低控制线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要严格按各岗位招聘计划的120%掌握(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其余要求参照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5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甘教师〔2015〕3号)等文件执行。
  面试对象不包括代课人员。
  各面试工作小组在面试前须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被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一律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其中全省基层学校教师岗位报名条件按照省人社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2015年选拔49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51号)文件执行,国家特岗教师报名条件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5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甘教师〔2015〕3号)文件执行。
四、面试工作时间安排
1.全州各县市统一面试时间为8月9日,个别面试考生较多的县市可延长到8月10日。
2.面试其他工作时间安排:
8月3日,州上发布实施方案;
8月3日-5日,各县市公布实施方案和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考生;
8月6日-8日,各位考生到各自报考县(市)教育局领取面试通知单;
8月9日-10日,进行面试;
8月11日,各县市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公布面试成绩,并对参加了临夏州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的考生总成绩和各岗位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8月12日,各县市将参加了甘肃省2015年选拔352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位工作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和参加了临夏州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的考生各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及出现的空缺岗位报州面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面试地点
按照各县市公布《实施方案》中设立的面试点。
六、面试方法及内容
1.面试方法
面试采用现场讲课法,应试者自备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试讲,并回答考官随机提出的1—2个问题,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15分钟。
2.面试内容
试讲内容必须依据考生报考的笔试岗位类别确定,文科类分语文、政治、历史、地理、英语学科,理科类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学科,音体美类分音乐、美术、体育学科。幼儿园教师岗位以临夏州现行幼儿园教材为准,学段不限。所有考生不得跨岗位类别试讲。音体美类、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面试内容中必须包含与教学相关的才艺展示。
考生根据自己的试讲内容,自备教材、教具进行试讲。面试点提供粉笔、黑板和多媒体平台,如需使用其他多媒体设备请自备。音体美类和幼儿园岗位面试室配备钢琴,考生若需其他乐器或设备请自备。所有考生试讲教案必须手写,并复印7份,进入面试室后分送主考官和考官。教案内不得透露考生个人信息,否则按作弊处理。
面试主要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素养5个方面,考察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心理素质、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七、面试比重及最终成绩计算
1.面试比重
面试实行百分制,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最终成绩计算
(1)甘肃省2015年选拔352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位工作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按照省人社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2015年选拔49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51号)中:“根据学前教育的特殊需求,从今年起,加大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比重,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
(2)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5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甘教师〔2015〕3号)中:“面试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区)要按照中小学岗位笔试成绩(300分)/3×70%+面试成绩(100分)×30%,小学学前教育岗位笔试成绩(300分)/3×50%+面试成绩(100分)×50%换算总成绩,并确定拟录用人员”。
(3)在成绩计算和面试评分中出现小数点的,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八、面试工作程序
本次面试依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办法的通知》(甘教厅[2013]73号)和《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甘教师〔2015〕4号)文件进行。
(一)考官的遴选与培训
1.考官遴选
临夏州2015年基层学校教师和国家特岗教师招录面试工作考官,由州面试工作领导小组从考官库中进行抽取并进行交叉对调,封闭管理。各县市面试小组的考官按需求考官人数的1.2倍配备,测试前现场抽签确定各面试室内的主考官和考官。
2.培训考官
各面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考官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本次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面试在整个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中的地位和作用;面试内容、方法、要求,各项测评要素的含义和操作定义、评分标准,注意事项;进行面试演练,熟悉流程;面试工作中的安全措施;面试工作中的职责和纪律要求等。
(二)设置考点
1.面试工作须设在标准化考点,有视频监控设备且使用正常,各面试室内必须配备录音录像设备。面试考点设考务办公室,各面试小组分设资格审查室、候考室、面试室和考生休息室,每室须有醒目的标志,便于相互联络。面试考点须选在周边环境安静、不受外界干扰的地方。
2.面试室内要配备黑板、各色粉笔、多媒体平台,音体美和幼儿园考生面试室内还要配备钢琴。
3.面试室要明亮、宽敞,布置简洁,避免分散应试者的注意力,内设应试者席,考官席,计分员、核分员、监督员、记录员席。应试者席无饰物,便于考官观察应试者形体动作。
4.资格审查室、候考室要设在临近面试室而又互不干扰的房间。资格审查室供应试者进入候考室前进行资格审查用,候考室主要供应试者面试前准备和休息用。候考室内应布置整洁,并备有必要的服务设备。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开始前,考务办公室组织考官抽签确定主考官和考官,并组织主考官、考官和各类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抽签确定分组。
2.应试者凭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毕业证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
3.应试者在面试开始半小时进入本组资格审查室,由资格审查人员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4.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试者由工作人员带入本组候考室,待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应试者进入候考室后,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并当场按照抽签编排登记应试者试讲顺序。
5.应试者根据面试要求进行面试。考官按面试内容逐项评分,各考官填写终评得分并签名后,由考场工作人员收取各考官评分表送交计分员,记录员逐一对应试者的面试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6.计分员计算得分,填写《面试成绩汇总表》并签名;核分员核查分数并签名,主考官最后审定签名。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是:从所有考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将其他考官评定的成绩相加,算出平均得分,即为该应试者的面试成绩。
7.核分员核查最终得分后,由考生本人再次对本人最终成绩进行核算,准确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本人最终得分上盖指纹确认。
(四)公布成绩
8月11日各县市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公布面试成绩,并对参加了临夏州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的考生总成绩和各岗位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收存资料
面试工作中有关实施方案、考官人选及分组情况、面试过程中应试者的抽签顺序、评分记录、考点记录、成绩表、面试室内的录音录像等资料,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机构负责存档保管。
九、考官与考务人员
(一)考官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
2.具有扎实的学科(领域)专业知识或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
3.中小学各学科面试考官要求熟悉中小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多年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学管理人员以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研人员等。
4.幼儿园面试考官要求从事学前教育管理、业务指导或幼儿园管理工作三年以上,从事学前教育专业教学或研究工作10年以上
(二)主考官工作规范
1.负责组织协调本小组面试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引导其他考官发挥其积极性,对面试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性问题提前做好准备。
2.面试时须佩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考官工作证。
3.面试时要尊重应试者,态度和蔼,营造能使应试者充分发挥其能力和水平的面试氛围,避免使用否定性语言。
4.提问或追问要围绕考察主题,语气、角度、方式恰当,用语简洁准确、清晰明了。
5.不得向应试者询问与面试无关的其他事项。
(三)考官工作规范
1.面试时须佩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考官工作证。
2.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依据应试者在面试中的全部行为表现和各项面试要素的评分标准,进行独立评分,不得互相商量、暗示。
3.向应试者追问时须征得主考官的同意。
(四)其他考务人员职责
1.资格审查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室对应试者进行面试资格审查,主要包括审查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等。资格审查人员应认真填写《应试者面试资格审查表》并签名。
2.抽签员。负责对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顺序进行抽签,并填写《抽签登记表》。
3.引导员。负责按顺序逐一引导应试者进入面试室,并向主考官报告:这是XX号应试人员(不得说出应试人员姓名)。
4.计分员、核分员、监督员和记录员。计分员、核分员和记录员应准备好开展面试工作所需物品。记录员做好面试全程记录工作。计分员负责计算分数。核分员负责核对分数。监督员监督整个面试工作过程。
4.服务人员。负责维护考点秩序,搞好服务工作。
八、考务纪律
(一)参与面试的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主考官、考官凡有直、旁系亲属参加面试的,必须回避。
(二)考务人员要遵守保密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泄露面试试题及其它不能公开的信息。
(三)应试者一律不准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如违犯规定,现场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考生进入考点后进行封闭管理,不得与任何人联系和接触。
(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应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巡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州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设举报电话:0930-6214328(州教育局)、0930-6213722(州人社局),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检举。
(六)各县市联系电话:
临夏市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6312197
联系人:马 麟13993090979 贺海龙18919303568
临夏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3222157
联系人:康 颖15293005600 祁国云13884010242
永靖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8832243
联系人:马明忠13830122135 张吉乐13993090900
广河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5622029
联系人:毛吉平18993015818 马文忠13369300286
和政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5521040
联系人:鄂隆和15120538001 宋得胜13993066445
康乐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4421366
联系人:张德华13993054532 张忠强13309307869
东乡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7121515
联系人:赵国胜13993038553 马淑慧13830121580
积石山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7721245
联系人:马志雄18993009090 胡殿茂15025811888
临夏州教育局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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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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