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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扶余市区学校2015年选拔29名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吉林省扶余市区学校2015年选拔29名教师公告

各中小学:
    为有效解决市区公办学校专任教师严重不足的问题,市政府决定从全市农村教师中通过考试选拔部分教师到市区公办学校任教,从而实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现将具体选拔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选拔渠道
本着按需设岗、急用先选的原则,本次选拔各学段、各学科教师29人。其中:小学19人,初中1人,普通高中5人,职教中心2人,教师进修学校2人。具体选拔渠道如下:
1.从2012年招录的农村特岗教师和2012年招录的农村小学教师中根据急需岗位的人数,按学科选拔14人,其中:小学语文3人(实验1人、士英2人)、小学数学5人(实验2人、士英3人)、小学英语1人(实验)、小学音乐2人(实验、士英各1人)、小学体育1人(实验)、小学美术1人(实验);初中数学1人(四中);
2.从全日制本科学历农村教师中(2012年招录的农村特岗教师和所有农村学校在编教师)招录7人。其中:高中英语2人(一中)、高中政治1人(三中)、高中历史1人(三中)、高中地理1人(三中);职教中心音乐(舞蹈专业)、物理各1人。
3、从农村学校县级以上(含县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中招录3人。其中:小学语文2人(实验1人、士英1人)、小学数学1人(实验)。
4.从农村学校松原市级(含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及本市教师进修学校聘任的兼职教研员中招录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2人。其中:生化教研员1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1人。
5、从所有农村学校在编教师中(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以报考结束时间为准)中招录3人。其中:小学语文1人(实验)、小学数学1人(士英)、小学足球教练1人(士英)。
具体岗位、选拔渠道见附件。
二、报考具体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工作实绩得到本校师生普遍认可;
2.报考为2012年招录的农村特岗教师和2012年招录的农村小学教师设定的岗位,必须是2012年招录的农村特岗教师和2012年招录的农村小学教师;报考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设定的岗位,必须是恢复县制(1996年)以来教师节表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
3.报考一中、三中、职教中心岗位的,必须是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12年招录的农村特岗教师和所有农村学校在编教师,且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相近;报考初中学校岗位的,还必须是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专业相同相近;报考小学岗位的,还必须是中专以上学历(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以报考结束时间为准),不受所学专业和所教学段学科限制,可自愿申报学校、学科、岗位;
4.报考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岗位的,必须是大学本科学历,年龄在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以报考结束时间为准);还必须是所学专业、所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对口的松原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本市教师进修学校聘用的对口学科的兼职教研员(生化教研员生物、化学均可)。同时,心理健康教研员还要具有国家承认的心理咨询师证;
5.报考士英小学足球教练岗位的必须是全日制专科以上体育专业毕业,同时还必须是足球专业或担任过足球队教练的在编体育教师;
6.报考职教中心音乐教师岗位的,还必须是舞蹈专业毕业;
7、凡近三学年度受过纪律处分或在岗时间达不到应在岗时间90%以上的(由学校出具证明)一律不得报考。
三、选拔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坚持按岗申报,按岗择优选拔的原则;
3.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分数相同的,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四、选拔程序、办法
1.发布选拔公告。在扶余教育信息网和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选拔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由教育局人事科、惩防办和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负责接待报名,并严格按照选拔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者只能以一种身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8月11日 (8:30—17:00)
报名地点:扶余市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438-5865592、13943301615
报名时必须带学校同意报考介绍信并加盖公章、校长签字,同时带学校政审、所教学科及上岗时间证明(2012年特岗教师和2012年招录的农村小学教师还要出具学校加盖公章和校长签字的身份证明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优秀教师证、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证、心理咨询师证、担任足球教练证明、兼职教研员聘用证(以上证件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三张(近期免冠二寸)和所报考学段学科的课程标准(报考生化教研员岗位的,要带初高中生物、化学科课程标准;报考心理健康教研员岗位的,要带小学、初中、高中心理健康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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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试。考试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文化及专业知识(分为高中段、初中段、小学段)(70分)和撰写说课稿(30分)两部分。由外聘专家命制试题并组织批阅,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施考时间:2015年8月14日8:30-11:00
考试地点:扶余市第四中学
4.录取。本着按岗、择优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达不到及格水平的、弄虚作假的、考试舞弊的,一律不予录取。
录取时间:2015年8月15日。
5.公示。在扶余教育信息网站和全市各中小学公示考试成绩及初录名单。公示时间:2015年8月15日-17日,公示期3天。
五、工作要求
1.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招录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宫明君 市政府正市级领导
副组长:王春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凤军 市机构和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南玺临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刘志东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志超 市教育局纪检书记
高天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凤良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顾振科 市机构和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段丹梅 市教育局副主任科员、人事科科长
徐 倩 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刘志东同志、段丹梅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招录的日常工作。
2、各学校校长接到局里下发的招录方案后,由学校校长在第一时间将此信息通知到本校每一位在岗教师,同时,告知公开选拔岗位、数量、资格条件、报名时间和选拔方式并通知上网查询(扶余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fyedu.cn/;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jlfy.gov.cn/)。对于家在本地而电话联系不上的,要把此通知复印送至其家中,由家属通知并签字。家属也联系不上的,要请其同学、同事、亲戚、朋友帮助联系;对于家在域外反复联系不到本人的,要先联系其同学、同事、亲戚、朋友,仍联系不上的,要与教育局人事科联系,查找档案上相关信息进行联系。总之,务必采取多种方式确保通知到在岗教师本人。校长在通知时要留有痕迹。凡因校长通知不到位而产生后果的,责任一律由校长承担。凡学校出具虚假政审和上岗时间证明或把关不严的,要严肃追究学校校长的责任。
3.符合条件的教师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自愿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负;所有报名教师填写的报考岗位信息均以报名之时为准,报名之后绝不允许更改(接待报名人员不得透露报考信息)。
4.参加考试的教师,考试时只准带准考证、身份证、答卷用笔(参加数学科、化学科考试的教师可带圆规、直尺或三角板)。监考教师将对参加考试的教师严格进行入场检测,凡发现将手机、电子词典、计算器、手表、书籍资料、纸张、兜子等其它违带物品带入考场的,一律按违规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5.本次选拔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教育局、人社局、编办共同组织,外聘专家异地命制试题、批阅试卷,并且报名及考试的全过程实行全时监控录像,硬盘存储,以备倒查。
6.对于因本次选拔考试导致缺编的学校,局里将用2015年特岗教师予以补充。
点击下载>>>1-2.rar
1. 城区学校选拔教师报名登记表
2. 城区学校选拔教师报名统计表(网报)邮箱:myq8119@163.com
3.具体岗位、选拔渠道.doc
扶余市教育局
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扶余市机构和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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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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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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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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