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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2015年招聘幼师15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2015年招聘幼师15名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部令第6号、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黔人社厅通〔2015〕140号文件要求,碧江区事业单位2015年计划公开招聘78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具体组织实施,“区招聘办”设在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名,其中:教育类17名,卫生类7名,其他类54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附件1《铜仁市碧江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职位的学历放宽到中专;应聘定向招聘“村支两委”职位的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具体职位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
 4、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的职位,为截止2015年8月3日在碧江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基层项目服务且期满两年及以上的人员;定向招聘“村支两委”的职位,为截止2015年8月3日且在碧江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任职满一届(3年)及以上的人员;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随军家属的职位,为截止2015年8月3日,为大学生本人或父母一方系碧江区户籍且本人系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为截止2015年8月3日驻碧部队现役军人的家属。
5、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7年8月3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定向招聘“村支两委”职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8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0年8月3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2012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2年招录的公务员,2013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2年)。
2、截止2015年8月3日服务期未满一届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公开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
本次铜仁市碧江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信息在“铜仁市碧江区政府网”(下同)发布。网址为:www.trgov.gov.cn。
#p#副标题#e#(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8月12日至8月1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铜仁市第六小学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人员须持填写好的《铜仁市碧江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2)、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由他人代报的,代报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信息出现错误的,视为考生本人报名,由自己负责。
(2)“四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及区引导办(项目办)出具的服务期满2年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村支两委”须提供所在碧江区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截止2015年8月3日任职满一届与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相关材料(当选证明、文件)1份,任职证明须由区委组织部签署情况属实及同意报考的意见。
(4)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驻碧部队随军家属须提供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材料复印件(须批准机关盖章)或证明1份,结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中小学教师须持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根据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缴纳报名考务费。
5、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区招聘办”对该职位的招考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科目如下: 
1、报考医技类和碧江区中等职业学校职位人员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
2、报考乡(镇)中心幼儿园职位人员笔试科目为《教师职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学》和《教师职业道德》;
3、报考其他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领准考证时间:2015年9月4日至5日(9:00-17:00) 
领准考证地点: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碧江区为民服务中心主楼B栋9楼),领取准考证时需凭报名发票及有效身份证领取。
笔试时间:2015年9月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方式将在面试前3工作日在网上(网址同上)进行公布,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将一并在网上通知,期间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
面试人员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的1:3比例确定(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如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考试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笔试、面试及考试的综合成绩均在网上进行公布(网址同上)。
1、报考乡镇中心幼儿园职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2、其他职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招聘职位参考人员的总成绩依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合格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相同的,另作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主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区招聘办”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系统的考察工作,并将形成完整的考察材料送达“区招聘办”,“区招聘办”负责对招聘单位的考察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在职考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及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考察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资格证书的;
6、其它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网址同上)进行公示(注:报考乡镇中心幼儿园和乡(镇)卫生和计生服务中心(院)职位的考生需根据报考该职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
(二)公示期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
十一、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0856-5236680(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6-5223471(碧江区纪委)
本《方案》由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3日
附件:
1、职位表
2、报名表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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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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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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