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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卢龙县2015年8月公开招聘教师启事-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卢龙县2015年8月公开招聘教师启事

    为确保2015年暑假后全县正常教育教学,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学前教育阶段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指标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优秀人才。
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人,其中招录应往届毕业生40人,包括普通高中10人、特教2人、农村小学17人、学前6人、职教中心5人;从我县选聘的现在岗任教的志愿者教师中择优选招60人。(招聘学科及指标见附件3)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我县选聘的现在岗任教的志愿者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但最大不超过40周岁)。
(四)学历、教师资格条件
1.学前教师: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2.小学教师:卢龙户籍考生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非卢龙户籍考生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具备上述条件的,可选择小学教育所列招聘学科中任一学科报考,但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3.特教教师: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特殊教育听障或智障专业毕业学历,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4.普通高中教师: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具有与报考专业相同的高中学段教师资格证。
5.职业高中教师: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其中会计专业为本科男性。
卢龙户籍取得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所有报考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5年8月11日至8月15日。利用卢龙电视台、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LED屏等渠道广泛宣传招聘信息,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报名(报考人员可从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本方案及报名表,以后相关信息均通过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上网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5年8月16日至8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及摄像地点设在卢龙县教育局。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共同组织。报名时请考生事先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全内容、贴好照片。
报名时将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审查包括学历、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内容,并将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的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普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可以兼报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人员按应往届毕业生报考。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报到证、2张1寸免冠照片。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当场核验后退还本人,留存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2.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是否违法犯罪证明材料。
3.报名表一式一份(兼报者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
(三)领取准考证
2015年8月20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卢龙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应往届毕业生与我县选聘的现在岗任教的志愿者教师分别单独核算招录人员数量、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聘用。
1.志愿者
志愿者按服务年限每年加3分与笔试成绩一并记入总分,按总分高低聘用。
志愿者只进行笔试,不再进行面试试讲。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案例分析,包括当前教育难点和热点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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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往届毕业生
应往届毕业生报考(不含职业教育)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直接按笔试成绩聘用,面试试讲不计入成绩但须达到及格水平,不及格者不予聘用。各学科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指标的1: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试讲人选(具体名单在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笔试满分100分,面试试讲满分100分(面试试讲60分为及格,每人准备10分钟,面试试讲10分钟。面试试讲先由考生抽取顺序号,再按顺序号抽签确定试讲题目,面试内容由评委确定)。
报考职业教育专业采取笔试、面试(不含试讲)的方式进行,直接按笔试成绩聘用,面试不计入成绩但须达到及格水平,不及格者不予聘用。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指标的1: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具体名单在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面试60分为及格,每人准备10分钟,面试5分钟。面试按考生抽取的顺序号进行,面试内容由评委确定)。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试讲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场,地点为卢龙镇中学。
(1)学前及小学教育
报考小学、学前教育阶段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学前等四个学科。
报考语文、数学、英语专业者笔试内容为高中学科知识(采用现行高中教材),难度与高考大体相当。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笔试内容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卫生学等学前教育理论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试讲参考教材(考生自备):学前教育专业使用我县现行幼儿园中班教材(北京少儿出版社);其它学科使用现行初中二年级教材。面试试讲分语文组、数学组、英语组、学前组。
(2)特殊教育
报考特殊教育专业笔试内容为特殊教育相关学科知识,试讲参考教材(考生自备):智障专业使用由方圆电子出版社出版的康复训练教材;听障专业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聋校实验教材》。
(3)高中教育
报考普通高中教育的人员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地理等学科笔试内容为高中学科知识(采用现行高中教材),难度与高考大体相当。试讲参考教材(考生自备):高中二年级教材。面试试讲分语文组、数学组、英语组、地理组、理综组(含物理、生物)。
(4)报考职业教育专业课的人员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知识。
3.相关事项
(1)招聘考试按中、高考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提前在相关网站阅读中、高考考试规则,违反考试纪律直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面试试讲结束后由评委当场打分,当场公布考生成绩。
(3)各学段、各学科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时,招聘指标将调整到小学及学前教育(调整后指标另行通知)。报考普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兼报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的,按照先高中后小学的顺序聘用,笔试使用相同试卷,依据笔试成绩,按照先高中、后小学分别确定参加面试试讲人选。若高中未能聘用且面试试讲成绩合格,其面试试讲成绩直接作为兼报农村小学教师相应学科的面试试讲成绩。
(4)聘用时若出现成绩并列,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人员优先聘用(须由考生报名时提供服务期满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经手人签字,报名时未提供者不予承认),成绩再并列依次按学历高低、面试试讲成绩高低、志愿者的案例分析成绩、是否师范类毕业生的顺序聘用,如再并列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聘用。
(5)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我县选聘的现在岗任教的志愿者教师,经考试未被聘用的根据本人意愿,对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经学校考核合格、教育局同意可续签志愿者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原工作单位不变。
(6)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应聘资格:
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②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
③在招聘过程中干扰工作秩序,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造成恶劣影响的;
④具有其他应取消应聘资格行为的。
(五)考核
笔试、面试试讲结束后,根据成绩和各学科招聘指标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报考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学科缺额依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学科缺额依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体检结束后,招聘结果将在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教育局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予以聘用。
(八)聘用管理、待遇及岗位安置
1.聘用管理与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参照我县在编教师标准执行,养老保险根据冀政函[2014]88号文件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2.岗位安置
学前及小学教育选聘的教师一律安排在农村边远学校任教,安排工作岗位时由毕业生按招聘笔试成绩高低自主选择缺员学校。其它学段选聘的教师按各学校所缺专业和名额安排工作岗位。我县选聘的现在岗任教的志愿者选聘后仍在原单位工作,不再重新安排;选聘人员服务期五年,五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岗位。
被聘用者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依该学科成绩依次递补。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今年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卢龙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领导组成,负责2015年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组织与协调,研究和处理招聘工作中的相关事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2015年教师招聘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卢龙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详情请登录: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info.lulong.gov.cn    咨询电话:0335-7206631

          卢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卢龙县教育局
          卢龙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卢龙县财政局
 
                               2015年8月11日
  

附件:1.卢龙县2015年中小学及学前教师招聘工作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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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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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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