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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嵩县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嵩县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充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经县政府研究,报市有关单位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01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01名,其中卫生系统48名;教育系统50名;党校3名。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本公告后附的《嵩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
2、品行端正,政治素质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31日至199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4、服从组织分配;
5、身体健康,能胜任拟报考职位;
6、具备拟聘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条件详见《嵩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确定加分对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8日至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嵩县江苏双语实验学校(建设路西段)。
3、报名方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报名时在嵩县人才网(http://www.songxianrc.cn/)自行下载填写并提交《嵩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附其中一份报名表后):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
(4)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并当场进行数码照相。凭缴费收据和身份证于8月22日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30)。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6、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4:1(报考卫生系统乡镇卫生院职位的放宽至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
(二)确定加分对象
1、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符合本次招聘职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
(1)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目前在岗、截止2015年12月31日在嵩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且考核合格者;
(2)在嵩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嵩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2、提交材料:
(1)在报名时,自行下载填写并提交《嵩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3);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县委组织部出具的目前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且考核合格的证明(见附件4);“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参加我省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大学生提交共青团嵩县委员会出具的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见附件5)。
以上人员未在报名期间内申请享受加分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相应资格。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将在嵩县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后无异议后,享受加分待遇。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见职位表。
2、笔试时间:2015年8月23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5、笔试成绩在嵩县人才网(http://www.songxianrc.cn/)予以公布,请考生注意登陆查看。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满分100分)
1、根据笔试成绩,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的,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其余职位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和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为准。
面试通知在嵩县人才网(http://www.songxianrc.cn/)予以公布,请考生注意登陆查看。
3、报考教育系统职位的面试考生:
(1)面试采取试讲的办法进行;
(2)试讲内容:以我县现行的高中、初中、职业学校教材为准。
(3)试讲办法: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准备15分钟,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试讲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4、报考卫生系统和党校职位的面试考生: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
(3)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5、其他要求
(1)考生面试结束后评委进行现场打分(采取体操评分办法:在每位评委打分的基础上,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计算出成绩(4舍5入,保留2位小数),当场公布。
(2)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不予聘用。
(五)总成绩的计算
1、教育系统职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2、卫生系统及党校职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和学历层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选。
总成绩将在嵩县人才网予以公布,请届时登陆查看。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报考教育系统及党校教师职位的,除上述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及项目外,还应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规定的内容执行。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上述报名网站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按选招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按报考职位计划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实行岗位管理。
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应在所聘单位服务满5年后方可流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报考职位聘用,不允许跨职位调剂聘用。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县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
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6312028(嵩县人社局)
0379-66323275(嵩县卫生局)
0379-66317782(嵩县教育局)
0379-66311544(嵩县县委党校)
监督电话:0379-66312530(嵩县纪检委)
嵩县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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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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