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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晋江市2015年8月合同教师招聘通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省晋江市2015年8月合同教师招聘通告

    经研究,决定招聘2015年晋江市合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5年秋季我市合同教师聘用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合同教师管理的意见》(晋委办[2014]147号)文件精神,继续坚持严要求、高标准的原则,严格控制聘用总量,坚持准入标准,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
二、招聘需求
各有关单位拟聘用合同教师需求见2015年合同教师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1.报名参加我市2015年公办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落聘人员。
2.晋江籍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非晋江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职业教育紧缺专业可以不限师范类毕业生)。
3.职业教育专业课新聘对象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且专业对口的毕业生。
4.按原渠道管理的原晋江市过渡合同教师。
四、招聘条件
1.原渠道管理的原晋江市过渡合同教师
(1)年龄男在60周岁以下,女在55周岁以下。
(2)专业对口(原聘用为过渡合同教师满5年的不作要求)。
(3)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认定规定的学历。
(4)持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2.其他人员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3月15日至1997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2)具备相应学历和专业:小学、幼儿园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中学、职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业对口,其中中学各学科(不含书法),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思品以及学前教育要求师范类专业,其余学科可以放宽到本科非师范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生不限制师范类专业。武夷学院2015届本科学前教育专业晋江籍毕业生视同师范类毕业生。
(3)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中学合同教师必须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参加2015年6月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的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已取得面试合格证,并且普通话、教育学、心理学均合格的人员,允许在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将解除聘用合同;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非师范类毕业生允许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6年8月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4)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岗位标准,其中语文学科要求为二级甲等。
(5)体检合格(以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为依据)。
(6)无违反计生规定、无刑事案件记录。
五、招聘办法
8月24日前,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对象携带以下材料到用人单位求职:①《2015年秋季晋江市合同教师聘用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②《2015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参加2015年全省统一笔试人员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③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县级计生证明、镇级综治证明。
具体招聘办法由用人单位制定。
六、合同教师待遇
1.合同教师基本工资由市财政按月拨付。
2.合同教师奖金及津补贴由各聘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本单位规定发放。
3.聘用单位自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月起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为合同教师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
4.合同教师基本工资由聘用单位按月造册,经教育局审批后,送市财政统一发放,按月足额汇入个人银行账户。劳动合同终止后,聘用单位不再为解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解聘人员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自行接续养老、医疗保险关系。
5.合同教师和在编教师在请假、评优评先、培训、参加各种教育教学竞赛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初审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初审通过但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对象或条件的,以复审结果为准。
2.新聘合同教师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及时关注晋江教育信息网公告公示栏)。
3.合同教师招聘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尚未聘用的,可于8月25日携带合同教师审批表到市教育局人事科登记,由市教育局发布求职信息,供尚未招满的用人单位参考。
联系电话:85686525  
 晋江市教育局
2015年8月20日
 附件2:2015年秋季晋江市合同教师聘用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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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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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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