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15年教师选调9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15年教师选调94人公告

    为吸纳外地优秀教师进入禄劝教育系统工作,补充教师数量,优化教师结构,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禄劝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外地选调部分优秀教师到我县高中(含职高)和县城外乡镇工作。现将本次引进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加强我县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结构,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禄劝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省选调在职优秀教师。
三、选调对象及职数。选调外地优秀在职公办教师94名。
四、选调教师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身体健康。
(二)遵纪守法,恪尽职守,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所教专业和选调专业一致,应聘岗位应具备相应(或以上)的学历证书。
(四)具有教师资格证,高中、初中教师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有师范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五)具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身份。
(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2010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属特岗教师的,含3年服务期),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考核加分项目
1.县(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分别加5分、4分。
2.地(州、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分别加8分、7分。
3.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分别加10分、9分。
以上三项得分就高不就低,不累计加分。
4.近5年内获得过国家级优质课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加13分、11分;省级优质课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加10分、8分;地(州市)级优质课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加8分、6分;县级优质课一等奖,加4分。
5.获优秀班主任表彰,省级加8分、地(州市)级加6分、县区级加4分。
6.获地(州市)级“十杰”、“百优”教师称号,分别加15分、10分。
7.获省、地(州市)、县区其他表彰,分别加3分、2分、1分。
8.获县(市)级教育教学质量表彰,每次加5分。
9.获县教育局教育教学质量表彰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加3分、2分、1分,没有等级的每次加2分。
10.获县教育局、乡镇其他表彰,每次加1分。
11.获各类学科学生竞赛辅导奖,国家级每次加3分、省级每次加2分、地(州市)级每次加1分。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宣传(2015年9月3日— 9月13日)。在禄劝教育网和禄劝门户网站公布《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15年选调外地优秀教师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9月14日至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地点:禄劝县教育局。

#p#副标题#e#

(三)报名要求。
1.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认真填写《禄劝县行政事业人员流动申请表》,报名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聘任证、普通话合格证、获奖证书、参加工作文件、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流动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上需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并盖上公章)、本人申请书、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当地教育局出具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鉴定材料、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原是特岗教师的,还需持三年服务期满后被当地接转为国家正式教师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优质课、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证书须附相关文件,无相关文件不予认可。
2.通过邮政快递寄送材料的方式报名。邮寄地址:昆明市禄劝县屏山路119号县教育局人事科,收件人缪洪秀,邮编651500。邮寄方式报名者,邮戳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
(四)资格审查。由县纪委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选派人员组成工作组。根据流动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照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察聘用
1.考察:由领导小组安排县纪委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成考察组,分别到具有调入意愿的初步人选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察,并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领导小组上报考察报告;
2.商调: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人选所在地人社部门发商调函,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3.试用考核:引进人员在相应岗位工作三个月,期满由用人学校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履职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
4.签订聘用合同:对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5.考核考察调入的教师,5年内不得调动、改行或辞职。
(六)每个学科按考核加分累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认岗,考核分数相同的同时选调。
(七)对拟选调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八)被选调人员要服从教育局和学校的工作安排。
七、组织领导
为便于组织协调指导,确保选调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委组织部长、分管教育副县长为副组长,教育、人社、纪检监察、保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调工作全过程的检查、指导与监督,确保选调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
组 长:杨文志(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段庆颖(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李菊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荣文(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朝参(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清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祖伟(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开富(县教育局局长)
钟世昌(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师中原(县国家保密局局长)
张琼丽(第七纪工委监察分局局长)
黄 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由王开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八、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纪检、监察、人社等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对选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5年7月20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