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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恩施市边远乡镇定向聘用教师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省恩施市边远乡镇定向聘用教师20人公告

    根据中共恩施市委、恩施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人才特区工作体制机制的意见》(恩市发〔2014〕6号)文件精神,经市编委同意(恩市机编发〔2015〕19号),为切实加强乡镇边远村小、教学点教师队伍建设,确保当地教师队伍稳定,决定定向聘用一批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聘用岗位及数量(共20名)
红土乡稻池小学语文教师1名,红土乡老村村新世纪希望小学数学教师1名,红土乡乌鸦坝小学语文教师1名,新塘乡河溪教学点语文、英语教师各1名,新塘乡木栗教学点小学语文教师1名,三岔乡茴坝教学点语文教师1名,沙地乡柳池小学语文教师1名,沙地乡麦淌小学英语教师1名,太阳河乡柑树垭教学点语文教师1名,太阳河乡梭布垭教学点英语1名,沐抚办事处前山小学语文教师1名,板桥镇堤场小学语文教师1名,白果乡油竹坪教学点小学语文教师1名,白果乡金龙坝村小学语文教师1名,崔家坝镇茅田坪小学语文教师1名,盛家坝乡二官寨教学点小学英语教师1名,白杨坪镇洞下槽村教学点小学英语教师1名,芭蕉侗族乡王家村教学点小学语文教师1名,屯堡乡双龙希望小学语文教师1名。
二、聘用对象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户籍为应聘岗位所在乡镇的户籍(因读大中专已将本人户口从本乡镇转出的按具有本乡镇户籍对待);
3、志愿到本乡镇村小、教学点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5、身心健康,适应农村村小、教学点工作需要;
6、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7、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8、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应聘者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4日——9月15日
2、报名地点:恩施市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要求:
①每个应聘者限报本人户籍所在乡镇的一个岗位;
②应聘者应持户口所在地乡镇派出所、计生办对本人的现实表现相关证明(附表,请自行打印);
③提交验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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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9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内容:专业水平能力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9月17日—18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在报名点领取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录取数1:3的比例分别划线确定。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仍组织笔试,笔试成绩达到60分者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以课堂教学的形式进行。主要测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包括一般能力、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敬业精神、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板书水平等。
面试时间:2015年9月26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恩施市施州民族小学
2、考核
①考核对象:根据设岗数、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对象。
②考核时间:2015年10月8日—9日
③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遵纪守法情况。
④考核方式:采取定性考核的方式进行。查阅个人档案、资料和有关部门证明,走访调查等。
⑤有关要求:凡参加考核人员,均需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本人与考核内容有关的资料、证件、证明等材料交恩施市教育局人事科,所提交的材料要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3、命题、制卷
为确保笔试试题、面试试题无泄密,考试命题及制卷工作由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恩施市教育局组织封闭命题和试卷的制作。
4、体检
考试、考核合格人员由市教育局集中组织到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名额可以按程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管理
拟聘对象由市教育局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市教育局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合同管理:定向聘用教师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定向聘用教师实行合同管理。聘用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聘用期内,工资待遇纳入财政预算。薪酬:每月工资2500元(含五险一金的个人应缴部分)。聘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在编制人事计划内,可按程序纳入编制人事管理。离开其工作岗位的,其编制人事关系自然终止。
2、日常管理:按照教育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进行日常管理。
3、考核管理:考核的重点是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考核方式主要为专项工作考核,学期、年度考核,满期考核等。
联系人:郭科长电话:0718-8413177
高科长电话:0718-8417978
恩施市教育局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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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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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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