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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5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2015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各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5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各类别笔试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二)2015年下半年起,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中新增开考《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3门科目。新增科目及其它科目的《考试大纲》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相关栏目下载。
  (三)考试日期11月1日,各类别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如下:

 

类别

时间

11月1日(星期日)

上   午

9:00–11:00

下   午

13:00–15:00

下   午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二、报考条件
  (一)社会考生报名应满足的条件
  1、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南省。
  2、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报名应满足的条件
  河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此类考生报名参加笔试的类别应与本人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层次类别相适应,即满足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
  (三)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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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安排

考生报名包括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等环节。为规范资格审核,方便在校生报考,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各本科普通高校设立教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点,接受本校符合条件的在校生报考。高等专科学校在校三年级学生到各省辖市招生办公室所属现场报名点报名。其他社会考生在户籍或工作所在地省辖市招办设立的现场报名点报名。各省辖市和直管县招办、各高校都要成立由主管领导牵头的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相应设备,做好本地或本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各高校要加强与省辖市招办沟通联系,确保考生报名工作平稳进行。

现场报名点主要工作职责:

(一)审核材料

  (1)社会考生笔试报名需递交的材料

   ①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户籍不在我省,但人事档案在我省的考生另需补充提供保管考生人事档案的单位证明、工作单位在职证明、企业劳动合同三种材料中的任何一种材料。

   ②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复印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笔试报名需递交的材料

  ①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②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格式与要求见附件1)。

以上材料原件在核对无误后应现场退还考生本人,在籍学习证明原件不退还,其它只留存复印件。

(二)信息采集

    审核材料通过后,现场采集考生的居民身份证信息、指纹信息和头像信息。各报名点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豫招科字[2015]11号)的要求做好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标准及设备配置要求见附件二)。

(三)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完成信息采集后,现场打印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须认真阅读并履行签字手续。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留存联交由考生妥善保管。

四、有关要求

(一)教师资格考试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要举措,是依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1号)文件开展实施的考试项目。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职业准入制度,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重要任务,是建立健全中国特色教师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地市级以下行政区域笔试不设考区。各直管县设立现场报名点,负责审核考生材料,网上审核等其它工作由其原属各省辖市招办统一负责管理。

(三)我省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现场报名将于9月13日至9月17日进行。现场报名点的受理报考范围包括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含中职)各类别,报名公告将于近日发布。

报考高校教师资格的工作另行安排。

(四)各地、各高校要提前做好现场报名工作的人员、设备、场所准备。现场报名点要设在交通方便、场地宽敞、便于疏散的地方,避免拥挤,确保人员聚集的安全。各省辖市招生办公室要做好本地现场报名点(包括高校现场报名点)的业务、技术培训和指导。各高校现场报名点设立情况(格式与内容见附件三)请于9月10日18:00前报省招办。联系人:陈伯斌,电话与传真:0371-68101589。

附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校学生在籍学习证明

2.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采集标准与设备配置要求

3.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点情况登记表

 

                    2015年9月8日
 

附件1

河南省2015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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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采集标准与设备配置要求

  

 一、数据表格式

身份证与指纹信息表       “T_PHOTO”

二、数据表结构

 

 

序号

信息项

类型

宽度

信息项含义

 

1

ZJLX

C

1

证件类型

 

2

XM

C

10

考生姓名

 

3

SFZH

C

18

证件号码

 

4

IDReadDev

C

100

身份证采集设备名称

 

5

Hash

C

32

基本信息校验值

 

6

CaptureDev

C

100

照相采集设备名

 

7

PhotoHash

C

32

考生照片校验值

 

8

UpPhotoHash

C

32

上传用考生照片校验值

 

9

DevName

C

20

指纹采集设备名称

 

10

FPInfoOK

C

1

指纹采集状态

 

11

FPFinger

C

1

手指代码

 

12

FPTem1

C

5000

第1次采集的指纹特征码(BASE64格式)

 

13

FPQua1

N

3,0

第1次采集的指纹实际质量

 

14

FPMinQua1

N

3,0

第1次采集的指纹质量要求

 

15

FPImgHash1

C

32

指纹图像1校验值

 

16

FPTem2

C

5000

第2次采集的指纹特征码(BASE64格式)

 

17

FPQua2

N

3,0

第2次采集的指纹实际质量

 

18

FPMinQua2

N

3,0

第2次采集的指纹质量要求

 

19

FPImgHash2

C

32

指纹图像2校验值

 

20

FPTem3

C

5000

第3次采集的指纹特征码(BASE64格式)

 

21

FPQua3

N

3,0

第3次采集的指纹实际质量

 

22

FPMinQua3

N

3,0

第3次采集的指纹质量要求

 

23

FPImgHash3

C

32

指纹图像3校验值

 

24

FPHash

C

32

指纹校验值

代码类型

代码含义

 

证件类型

1-正式身份证,2-临时身份证,4-其他证件;

 

手指代码

0-左手拇指,1-左手食指,2-左手中指,3-左手无名指,4-左手小拇指,5-右手小拇指,6-右手无名指,7-右手中指,8-右手食指,9-右手拇指

 

               
 

三、考生照片信息

1.考生照片的规格为正面免冠像,分辨率为360×480(像素),考生上传用的照片分辨率为150×200(像素),背景为白色,图像文件格式为JPEG,考生照片图像统一存放在“Photo\省辖市代码\现场报名点代码\”目录,图像文件名格式为:SFZH+姓名+“.JPG”和SFZH+姓名+“上传.JPG”。

如:Photo\01\0101\410101199001010016张三.JPG和Photo\01\0101\410101199001010016张三_上传.JPG。

2.考生照片应符合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考生应露眉、露耳,不允许把眉毛和耳朵盖住,无发带、头巾等,照相时考生应平视正前方。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3.照片的边缘没有黑线,如有,需调整设备的输出分辨率;采集设备的默认输出分辨率如果不够,可调整分辨率,图像放大后没有锯齿;如使用灯光补充照明,应保证照相人距离背景有足够的距离,避免背景出现阴影;照片颜色不偏色,如偏暖和偏冷,可使用手工白平衡。

四、考生指纹信息

1.采集前应检查考生手指是否清洁,并确保无指纹膜等作弊用具。

2.推荐采集考生右手中指指纹,如无法采集可更换其他手指,每人采集三次。

3.采集完毕后,上报指纹特征码库和图像。图像要求:8位灰度值,分辨率为212X280(像素)以上,图像格式为JPG。指纹图像统一存放“Fingerprint\省辖市代码\现场报名点代码\”目录,图像文件名格式为:SFZH+姓名+ “_FP”+采集次序号+“.JPG”。

如:Fingerprint\01\0101\410101199001010016张三_FP1.JPG。

4.采集次序号为1位阿拉伯数字。

5.同一名考生采集指纹期间不得更换手指。

6.如果采集设备具备纠偏功能,应保存纠偏后的图像。

五、设备配置要求

各现场报名点应根据考生数量配备适量的联网计算机、照相设备、居民身份证阅读器、指纹采集器、激光打印机以及不间断电源等设备,联网计算机使用前须进行全面杀毒、清除木马等工作。

专网数据管理的计算机应确保CPU最低Intel I5-2300,2G内存(推荐8G),1T硬盘(推荐使用2块3T硬盘组建RAID 1阵列)。数据采集计算机根据使用的采集设备配有足够的USB口,如不足应配备有关设备确保采集工作顺利进行。操作系统使用非家庭版的Windows版本,并安装.NET Framework 4.5。

图像采集使用高清摄像头(720P/1080P)或数码照相机。使用摄像设备采集的推荐使用采集卡+数码摄像机、1394+数码摄像机,并配备相关照明设备。使用照相设备采集的推荐使用Canon CD-SDK、PS-ReC SDK以及ED-SDK软件开发工具包支持的照相机。

采集二代正式身份证芯片和指纹信息的设备可使用启明IAE3000/2000、佳发、华视CVR100U、中控URU4000B等相关兼容设备进行采集。


附件3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点情况登记表

 

考区(省辖市):          学校: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部门负责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考务负责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技术负责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现场报名点

具体位置

 

咨询电话

 

 

注:1、现场报名点具体位置和咨询电话由省招办面向社会公布;

  2、此表请于9月10日前传真省招办,传真:0371-6810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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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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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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