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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绛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9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省绛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9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绛县中小学(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增强师资力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名中小学(幼儿)公办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共90名,其中高中教师3名(地理、电子商务、财务会计各1名);初中教师18名(语文2名、数学4名、英语5名、物理2名、化学2名、历史2名、地理1名);小学教师64名(英语8名、音乐7名、体育3名、美术书法6名、综合类40名);幼儿教师5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绛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5年9月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5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在校学生和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5年9月16日为截止日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五楼大厅。
报名人员可在2015年9月16日8:00至9月25日17:30期间报名。报名前须登录绛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iangxian.gov.cn)或绛县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jxjyxxw.com)下载并填写好《绛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本人亲自报名,现场数码照相,同时交《绛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和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红底照片2张。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考生,需要另外提供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具体为: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并在笔试之前公告。调整之后的岗位予以公告。
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以2015年9月16日为截止时间(1980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2.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纳考试费。收费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标准。
五、考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间请关注“绛县人民政府网”和“绛县教育信息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得用户口本、户籍证明材料代替)。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试一律在标准化试场进行,实行全程电子监控录像,录像资料存档。
考试为笔试和面试两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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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考完。总分100分,时间150分钟。
笔试内容:高中各科教师笔试内容为中学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所报学科(地理学科:地理,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基础,财会:财会基础)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以本科知识为主。
初中各科教师笔试内容为中学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所报学科(语文学科:语文,数学学科:数学,英语学科:英语,物理学科:物理,化学学科:化学,历史学科:历史,地理学科:地理)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以高中知识为主。
小学综合教师笔试内容为小学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语文、数学两科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以初中知识和高中知识为主。
小学其他学科笔试内容为小学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所报学科(英语学科:英语,音乐学科:音乐,体育学科:体育,美术学科:美术、书法)专科(含高中、初中)专业知识。
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幼师专科专业知识。
(2)面试
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并进行公示。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
面试主要采用面对评委讲课的方式。面试考官不得少于5人,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当场亮分,当场统分,当场宣布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绛县人民政府网”和“绛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3)综合排队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综合成绩经绛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并报领导组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⑴体检: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依据《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⑵考察:考察与资格复审同步进行。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绛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绛县人民政府网”和“绛县教育信息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⑴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⑵考生在收到《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后,于30日内与县教育局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合同鉴证。
⑶拟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⑷签订聘用合同后,持《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人事、档案、编制、工资、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⑸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社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九、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359-6524155
县教育局 0359-652317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359-2660316
县监察局 0359-656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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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教育局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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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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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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