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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施甸县2015年公办教师择优招聘4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施甸县2015年公办教师择优招聘45人公告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云教〔2013〕7号)、《保山市教育局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财政局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实施办法》(保政教发〔2013〕145号)、《施甸县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施解决民代〔2013〕1号)、《施甸县教育局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施甸县财政局 中共施甸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实施办法的通知》(施教联发〔2013〕8号)精神和省、市政府会议要求,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15年择优从临时聘用教师和转为校园保安、炊事员的原代课教师中招聘公办教师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积极稳妥地组织好我县择优从临时聘用教师和转为校园保安、炊事员的原代课教师中招聘公办教师工作,推进全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促进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择优从临时聘用教师和转为校园保安、炊事员的原代课教师中招聘公办教师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了施甸县择优从临时聘用教师和转为校园保安及炊事员的原代课教师中招聘公办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蒋中彪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仙永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李 超 县人社局局长
王正卿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刘树娟 县保密局局长
陈建康 县信访局局长
杨光儒 县计生局负责人
杨黎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文栋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云飞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杨映仙 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王正卿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云飞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处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范围对象:(1)2013年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时,经施甸县解决中小学代课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身份、教龄的临时聘用教师。(2)2008年以来,经组织动员转为校园保安、炊事员且现仍在校园保安、炊事员岗位的原代课教师。
2.招聘条件:(1)具备教师资格证、师德良好、身体健康,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临时聘用教师。(2)具备教师资格证、师德良好、身体健康,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经转为校园保安、炊事员且现仍在校园保安、炊事员岗位的原代课教师。
3.招聘人数:择优从临时聘用教师和转为校园保安、炊事员岗位且现仍在校园保安、炊事员岗位的原代课教师中招聘45名公办教师。
4.招聘方式:统一参加择优考试。
5.档案成绩:档案成绩为教龄分和从教以来获奖得分。在招聘中,按认定的教龄年限每满一周年给予加1分;对在任教(工作)期间被评为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的临时聘用教师,国家级加5分、省(部)级以上加4分、市(厅)级加3分、县(处)级加2分、乡(科)级加1分,以上奖项可累加。其他类别的奖项不加分。
6.报名要求
(1)时间:2015年9月14日至15日,截止9月15日17:00。
(2)地点:县教育局小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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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荣誉证、“施甸县中小学在岗代课教师转为临时聘用教师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现担任校园保安或炊事员的乡镇中心学校或县直校(园)开具的在岗证明原件,乡(科)级表彰的附乡(科)级表彰文件进行报名。(注:证明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情况、代课时限及校(园)、转岗时间及岗位、现所在岗位,证明必须真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另外,报名时每人交一寸免冠近照2张。
(4)资格审查。由报考对象原代课乡镇中心学校、计生部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7.报名结果公示:2015年9月16日在县教育局、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示报名结果,公示期限5天。
(二)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5年9月19日08:00—17:00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所标考试地点按时前往参加考试。
(三)考核内容及时间
1.笔试
(1)笔试形式及分值: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统一命题考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数合卷。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学科基础知识80分(语文40分、数学40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20分。
(2)笔试内容: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水平,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部分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用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
(3)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9月20日(星期日)09:00-11:30。
地点: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
(4)考务管理:笔试参照现行高考有关要求组织执行,严肃考风考纪。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30人。考试违规者按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需查分者,在接到考试成绩3日内由乡镇中心学校统一登记后,报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统一查分,查分概不对个人。
(5)成绩公示:2015年9月21日在县教育局、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示笔试成绩及档案成绩,公示期限5天。
2.面试
(1)根据档案和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1:1.2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1.2比例,按实际参考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考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聘请有名望的校长,骨干教师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考官在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面试人员要严格实行代码制,面试工作人员对面试人员的组合顺序实行抽签。面试内容为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由个人自愿选择一个学科说课,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人员自由选择现场抽取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教材一课时内容,准备90分钟后,进行脱稿说课,说课时间为20分钟。
(4)面试时间:2015年9月28日16:00面试人员报到施甸县特殊教育学校开考务会;9月29日进行面试。
(5)面试地点:施甸县特殊教育学校。
(6)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公示:2015年9月30日在县教育局、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示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公示期限5天。
总成绩=档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3.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按1:1比例确定。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按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2)组织体检:体检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4.政审
由县教育局牵头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政审。政审不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聘用
拟录用人员政审合格后报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报岗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要求
(一)在择优从临时聘用教师和转为校园保安及炊事员的原代课教师中招聘公办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把择优从临时聘用教师和转为校园保安、炊事员的原代课教师中招聘公办教师工作纳入纪检监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二)择优招聘工作的职能机构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职责,坚持按规定程序操作,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全面落实好省、市政策,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切实把我县择优招聘工作组织好、实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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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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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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