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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路南区2015年中小幼教师招聘6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唐山市路南区2015年中小幼教师招聘60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适应教育改革发展需要,促进路南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路南区2015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说明:
1、凡涉及年龄、户口登记日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
2、经路南区组织人事部门认证的区属国办学校在岗的校聘教师、代课教师和稻地镇的劳务派遣教师报名时,须提交由单位出具并加盖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信,且相关内容在本单位公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审核。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60名。其中,中学教师17名、小学教师35名(其中市区教师25名,女织寨乡教师5名,稻地镇教师5名)、幼儿园教师8人(其中市区教师3名,女织寨乡教师2名,稻地镇教师3名)。具体岗位、数量及条件见《路南区2015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手续:
1、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小二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近照6张(背面写上姓名);
3、填写《路南区2015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网上下载提前填写,本人现场签字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考人员需现场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路南区任何招聘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考生在报名现场要及时提供通过短信获取的认证查询码,配合工作人员对考生学历及资格证书进行网上认证,费用自理。
(三)报名时间:2015年9月11日至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四)报名地点: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楼二层东侧小会议室
(五)咨询电话:0315-2862611
(六)报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适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符合条件要求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七)报名费: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中直机关招录公务员、省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等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3]40号)规定,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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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试
由第三方组织出题、阅卷。
考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践案例分析等。
考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22日,详细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请考生于2015年9月21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到报名地点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2015年9月22日22时之后在唐山路南人社网(www.tslnrsw.com)网站发布。笔试成绩公布同时发布面试入围信息。
(二)面试
由第三方组织进行面试。
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面试成绩当天在唐山路南人社网(www.tslnrsw.com)网站发布。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照规定时间领取证件和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录取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
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烈士子女或配偶优先;
3、学历(学位)较高者优先;
4、曾受县(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优先。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聘用。
五、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内容、标准,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唐山路南人社网(www.tslnrsw.com)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聘用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如有工作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办理完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后的管理和待遇
(一)管理
1、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与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由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人事档案、负责调整工资、年度考核及日常管理等有关事项。
2、聘用人员按聘用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期内不允许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按规定转正定级,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予以解聘。
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经双方同意后,可续签劳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二)待遇
受聘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保险等相关待遇与我区教育系统同等条件人事代理教师的标准相同,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拨付。
在招聘过程中,区纪委、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附件1-2
路南区教育局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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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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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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