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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回顾与展望-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我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回顾与展望

  作者简介:陈尚琼,余仁胜,教育部考试中心,北京 100084 陈尚琼,1982年生,女,湖北武汉人,教育部考试中心实习研究员,主要从事教师资格、考试评价研究; 余仁胜,教育部考试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教师资格、考试评价研究。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建立了独立的教师教育体系,但一直没有形成一套规范、完善的教师资格制度。1978年底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提出要大力加强实现现代化所必需的科学和教育工作。从此,我国开始了教育体制改革发展的实践探索,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资格考试制度逐步建立。

  根据改革开放以来三次重大教育体制改革的实践,可以将我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的建立过程大致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1978年至1993年,以《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为指导,我国建立了中小学教师考核合格证书制度,为不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提供学习进修的途径,促进了教师队伍文化专业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提高。第二个时期是1993年至2009年,以《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为指导,我国逐步建立了教师资格制度,与之配套的教师资格考试面向广大学历合格的非师范生和社会人员申请者,拓宽了教师来源渠道,逐步解决了中小学教师数量不足的问题。第三个时期是2009年至今,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导,我国逐步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并以此为抓手,推动和引导教师教育改革。

我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回顾与展望

  一、1978-1993年:建立中小学教师考核合格证书制度,促进教师队伍质量的提高

  从1978年起,国家开始恢复独立的教师教育体系。当时整个教师队伍学历不合格的比例达到三分之一以上[1],数量也严重不足,教师队伍的人才补充出现了断层,无法满足国家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提高在职教师的质量成为当务之急。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必须对现有的教师进行认真的培训和考核,要争取在五年或者更长一点的时间内使绝大多数教师能够胜任教学工作。在此之后,只有具备合格学历或有考核合格证书的,才能担任教师”,由此掀开了中小学教师进修的热潮。

我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回顾与展望

  为贯彻中央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86年我国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考核合格证书试行办法》《关于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意见》《国家教委关于幼儿园教师考核的补充意见》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教师资格考核制度,对合格教师颁发资格证书。证书暂设教材教法考试合格证书和专业合格证书两种,均分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四个学段,考试内容包括教学方法、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原理、专业知识和文化基础知识等。1986年底从事教育工作不满20年且学历不达标的教师应参加教材教法考试合格证书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选择学历进修或者通过自学培训获得专业合格证书。随后,北京、内蒙古、吉林、四川、安徽、广东六个省份开始按照国家教委确定的各专业考试科目和教学大纲开展考试和培训试点工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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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一年多的试点,1987年10月国家教委召开考试试点总结工作会议,决定从1988年8月开始有计划地在全国进行中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文化专业知识考试,并且制定了每年考试开放科目进度表。组织管理方面,规定教材教法考试合格证书考试由各省统一命题;专业合格证书文化专业知识考试小学和幼儿园学段由各省负责命题,中学学段由国家统一命题;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考试机构,组织考试、评卷、成绩统计分析等。之后,考试教材陆续出版发行,原国家教委考试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命制了1988年考试的42科试卷,教师进修院校、师范院校及一些师资培训机构也开展了一些有针对性的辅导和培训工作。

  经过两年的探索,1988年7月国家教委发布《关于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考试及格成绩与系统进修高师本科、专科单科结业成绩互相承认问题的通知》,初步理顺了考核合格证书制度与教师进修的关系。这为提高教师进修和培训效率、教师在取得专业合格证书后继续取得学历证书及尽快适应工作需要等创造了条件。

  1991年,中学教师文化专业知识第一轮考试结束,小学教师已考过数轮[3]。由于重视和宣传的程度不同,各个地区合格证考试的进度差别较大。有些地区需要考试的人数已经很少,有些地方却还很多。针对这一实际情况,从1990年起,国家教委允许个别省份试点自主命题。1992年2月,国家教委发出通知,规定从1992年起将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文化专业知识考试的命题权下放到省。

  于今回顾,教师考核合格证书制度从当时教师队伍的实际出发,为未取得合格学历的教师提供了学习进修的新途径,且通过配套措施使合格证书在职务评聘、教师薪酬、考核和晋升等方面具有了与学历证书相仿的待遇,增强了合格证书的吸引力,调动了广大教师学习的积极性,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4]也促进了教师学历合格比例的上升。从1985年到1993年的9年间,我国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从62.8%提升至84.7%,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从27.0%提升至59.9%,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从39.3%提升至51.1%。[5]

  二、1993-2009年:实施面向社会的教师资格考试,以弥补师资力量的不足

  教师考核合格证书制度运行时期,正值我国大力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社会对中小学教师的需求十分巨大,合格证书考试奉行自主自愿的原则,不具有强制性。该制度的实施为探索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的内涵和要求,提供了实践基础。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依法管理教师队伍,严格教师准入制度,从根本上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成为时代的必然要求。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将国家颁发教师资格标准确定为教育体制改革的内容之一,明确提出“中小学逐步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和职务等级制度”。1993年10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1995年9月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也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明确了教师资格制度的法律地位。1995年12月,国务院发布《教师资格条例》,对教师资格考试的分类、适用、对象、报考条件、考试内容、主管部门、承办机构等作出了安排。为落实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委人事司委托考试中心研究、制订了考试科目设置方案、考试组织管理办法等。[6]

  考虑到当时有一部分教师很难达到合格教师的条件,但是在过去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为我国教育事业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加之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建立、人事制度改革还没到位等客观原因,1995年12月国家教委颁布了《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提出“1993年12月31日前在岗人员,凡具有教师职务,连续两年考核合格,可通过过渡取得相应资格”。截至1997年底,全国共有1026万余名教师通过这种“自然认定”的方式获得教师资格。[7]另外,1998年4月至12月,教育部在上海、江苏、湖北、广西、四川、云南六省市的部分地市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工作,对1994年后新补充教师及社会人员申请者进行认定,共有15万人获得了教师资格。[8]

  经过过渡和试点,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资格考试制度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促进了《教师法》配套法规的完善和教师队伍建设中一些突出问题的解决。但是,我国中小学教师数量严重不足的状况一直延续,仅靠师范院校培养教师,不能满足中小学生人数增长的速度。对此,中共中央、国务院1999年6月发布《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开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拓宽教师来源渠道”。2000年9月,在总结教师资格过渡工作和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教育部颁布了《〈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首次规定申请者应具备法律规定的相应学历,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而非师范生和社会人员需要参加相应的考试(主要是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合格后,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在认定环节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面试和试讲。随后,教育部考试中心研究、制定了《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修订了考试组织管理办法[6],各省也开始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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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1月,全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标志着我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开始进入实施阶段。在教师资格过渡阶段被暂缓认定教师资格的在编正式教师,1994年1月1日以后进入教师队伍的人员和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可以根据法定程序获得教师资格。随后,教育部印发了《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法律和政策依据、认定条件和程序、非师范生补修两学、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和特许条款等作了进一步的规定。为检查督促各地实施工作,教育部分别在河南和四川召开了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汇报会,各地汇报交流了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进展情况,对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中的若干具体政策问题达成共识,为首次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全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议召开后,各地根据新的情况,对本地的工作重新作了安排。全国31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陆续成立了“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举办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培训班,提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同时,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意义、法规政策、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等。2001年底,全国多数省份开始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陆续开展面向社会的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①到2004年底,全国完成首轮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据统计,从2001年到2004年,全国32个省市区约认定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608万人。[7]

  面向社会的教师资格考试吸收了许多大中专学生进入到中小学教师队伍中,拓宽了教师来源,缓解了教师数量严重不足的状况。

  三、2009年至今:实施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使教师职业走上专业化

  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实践,面向社会的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成效明显。但是,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例如,各地考察标准不统一、不够规范,有些地方把关不严,考察的有效性不足;笔试内容主要是教育学和心理学,缺乏教育教学能力的内容,难以有效评价考生对教育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8]另外,1999年起实施的高校扩招政策和允许非师范院校参与教师教育政策,由于缺乏配套的教师教育机构资质标准和完善的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使得每年毕业的师范生数量远远供过于求,而且质量参差不齐。因此,需要制定新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所有申请者一视同仁参加专业机构组织的考试,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质量。为此,从2009年起,教育部开始着手准备全国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按时间顺序,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标准制定和方案研发阶段(2009年至2011年9月)。2009年3月,教育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强调教师资格认定中要进一步强化教育教学能力,要求“所有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通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包括综合笔试和实践能力测试)”,规定“国家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研制测试大纲、建设试题库、组织命题和考务等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教育部审定的测试标准和测试大纲组织实施”。

  2010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教育规划纲要》,指出“要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国家制定教师资格标准,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同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被确立为改革试点的十大任务之一,并明确指出要开展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为贯彻落实中央改革文件的精神,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专家开展了大量前期研究和准备工作,研制了考试方案、考试标准、考试大纲,研发了包括网上报名、机考、阅卷、面试测评在内的四大考试系统,并开始建设笔试和面试题库。

  第二个阶段是试点过渡阶段(2011年9月至2013年9月)。2011年9月,教育部召开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启动会,决定在湖北、浙江开展试点工作。会后,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对考试标准、考试对象、报考条件、考试内容与方式、组织与实施等作出具体指导。10月,教育部公布《考试标准(试行)》以及笔试部分和面试部分的《考试大纲(试行)》,确定教师资格考试幼儿园学段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以及保教知识与能力两科,小学为综合素质以及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两科,初中、高中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三科。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13个专业,合计共32科。11月26日,改革后的首次笔试正式开考,湖北、浙江的约2.8万人参加了考试。[9]

  2012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2012年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浙江、湖北两省的基础上,新增河北、上海、广西、海南四个省份。截至2013年上半年,试点阶段4次考试共有280768人次参加笔试,通过率为36.2%;105621人次参加面试,通过率为73.1%。考试方法和内容得到广泛认可,基本取得预期的成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教育部于2013年8月印发《关于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决定从2013年下半年起,向全国推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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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个阶段为全面推开阶段(2013年9月以后)。截至201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推广到浙江、湖北、海南、广西、河北、上海、安徽、山东、贵州、山西、江苏、陕西、吉林、福建、四川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教育部计划,从2015年起,除少数地区外,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

  自2011年下半年首次考试以来,6次考试合计共有816561人次参加笔试,309767人次参加面试,笔试、面试均合格人数为216794人。经过六年的努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制度框架已初步建立,这为进一步完善考试制度、改进命题工作、规范考官培训等奠定了基础,也为考试的进一步推广积累了宝贵经验。

  改革后的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坚持育人导向、能力导向、实践导向和专业化导向,坚持科学、公平、安全、规范的原则,在报考学历条件、考试对象、考试目标、学段分类、考试科目、组织管理等方面均有所变化。

  四、教师资格考试面临的问题及解决之道

  目前,我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的框架已初步形成,但还存在一些亟待研究和完善的方面:(1)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为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提供保障。目前我国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对考试分类、适用、对象、报考学历条件、考试内容、主管部门、承办机构等的规定与现行要求不符,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等属于政策文件,级别不高,而且缺乏考试前期的相关培训、考务、管理、监督、惩罚等工作的明确规定与要求。应尽快专门为教师资格考试立法,确保资格考试制度有法可依。(2)建立教师资格考试制度与相关制度的协作机制。教师管理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教师资格考试制度,还需要通过资格认证、教师培训、继续教育、聘任、考核评价、职称评定、工资保障、社会保障、贫困地区教师的培养政策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共同作用,才能真正建立起吸引人才、稳定人才和使用人才的完整机制。(3)探寻能够形成激励机制的考试制度,变结果性考核为过程性考核。现行的教师资格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在准入阶段是否能够达到资格要求,而在促进考生教育教学能力的提高、调动教师专业发展的积极性方面作用不足。应借鉴国外经验,根据教师职业生涯阶段性发展规律,设置不同标准的考核,激励教师终身学习,不断提升。(4)坚持走专业化发展的道路。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培养专业化考试管理人员,建设专业化命题队伍,建立专业化考试组织机构,加强前瞻性研究,促进考试制度不断发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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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工作将于4月12日开始。

此次面试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名公告将陆续上网,请考生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公告要求,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网上注册、个人信息填报、考试报名等事项,待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要求考生诚信参加考试,并在报名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诚信考试承诺”确认,否则拒绝报考。考生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见附件)中的各项内容和规定,充分了解报考所需的各项条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报名。

附件: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各省报名公告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

  2024年4月7日

山西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将山西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考生在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及报名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对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了解报名程序、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考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名。

  2.考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名参加考试,高校在校生也可以选择在“在读学校所在地”报考。“晋中市高校园区”考区仅接收高校园区内各高校在校生报名。

  3.报名条件中的“学历”指的是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各类国家承认的学历,“在校生的年级”以2023年9月份入学后的年级为准。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读学校在我省或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居民居住证的中国公民。

  3.符合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全日制普通高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三年级在校生、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五年级在校生、专升本一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全日制研究生各年级在校生,可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年级在校生不得报名;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7.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应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10日17:00;

  2.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7月8日-11日17:00;

  3.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24:00;

  4.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9月11日-16日;

  5.笔试时间:2023年9月16日;

  6.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3年11月8日。

  四、报名流程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三个步骤。

  第一步: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7月7日-10日17:00。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注册。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进行注册,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2.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注册按照报名系统界面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内的证件照(免冠、正面、彩色、白底);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应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示范图如下:

  3.考生在考试部门尚未进行审核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一旦通过审核,所有信息不得再更改。请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前仔细核对个人填写的信息。

  第二步:网上审核

  时间:2023年7月8日-11日17:00。

  1.考生网上报名后,各市考试部门主要审核考生姓名填写是否规范、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应填报项目是否齐全等,不负责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核。注:请及时查看审核状态。

  2.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按考区反馈要求在7月11日中午12:00前完成个人信息更正、补充材料上传,逾期视为放弃报考。

  第三步:网上缴费

  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24:00。

  考生通过网上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报名无效。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5]241号)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65元。如重复缴费,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

  五、考试科目与时间

类别

2023年9月16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00

下午

13:00-15:00

下午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注: 1.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科目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不笔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核。

  2.音体美专业考生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须按单独编码的科目报考(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3.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共15个学科;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4个学科。

  4.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各科考试。申请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科,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查。

  5.笔试考试科目全部采用纸笔考试方式。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六、其他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涉及考试舞弊的条款。考生报名时应承诺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考试过程中应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及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2.考试不举办培训,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比照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由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性考试,考生户籍变动(跨省)后,在原籍已考过的单科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4.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教师资格认定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相关说明。

  5.其他有关事项请考生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进行查询,具体政策解读,请参阅《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问题解答》。

  各市考试管理部门网址或微信公众号、咨询电话

网址或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

太原

微信公众号“太原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0351-3199908

大同

http://www.dtjcjy.com/

微信公众号“大同教育电视台”

0352-2537430

阳泉

http://www.yqszkzx.cn/

0353-2297076

长治

http://www.jyj.changzhi.gov.cn/

0355-2058509

晋城

http://jyj.jcgov.gov.cn

微信公众号“晋城教育”

0356-2066933

朔州

http://edu.shuozhou.gov.cn/

0349-8851183

晋中

(高校园区)

http://jyj.sxjz.gov.cn

0354-3806644

0354-3030269

运城

http://www.yczk.org

0359-2216398

忻州

https://jyj.sxxz.gov.cn/

0350-2020429

临汾

http://www.lfzkw.cn/

0357-6711000;

13734082498(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吕梁

http://www.llzkzx.com/

0358-8213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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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江西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安排,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6日举行。为做好我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7月7日9:00—10日17:00。

  (二)网上审核:7月7日9:00—11日17:00。

  (三)网上缴费:7月7日9:00—12日24:00。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9月11—16日。

  (五)考试日期:9月16日。

  (六)成绩公布:11月8日。

  二、报考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江西省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江西省居住证,取得《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者,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在江西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持有我省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江西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含本年度9月入学的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下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江西省户籍在外省市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可回户籍、居住证或高校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并持有有效证件的港澳台居  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江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即: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时  间

 

类  别

2023年9月16日(星期六)

上  午

9:00-11:00

下  午

13:00-15:00

下  午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101)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小     学

综合素质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  中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  中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

文化课

专业课

 

实习指导

 

  (一)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的面试;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的面试。201、202、301、302科目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但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不可替代201、202、301、302科目成绩(具体科目代码见附件1)。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专业的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在面试时一并考核;小学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专业的笔试科目为小学类别的科目一和科目二。请有意报考上述专业学科教师资格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科目报考。

  (三)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四)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五)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各科考试。

  (六)申请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的公共科目一《综合素质》和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学科结合面试进行考核。

  (七)笔试考试科目全部采用纸笔考试方式。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五、报名、缴费

  笔试报名、资格审核和缴费三个环节均在网上完成。

  (一)报名流程

  1.登录。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认真仔细阅读网页提示和报名注意事项。2.注册。考生登录网站进行注册。按要求准确填写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本次报名需短信验证,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禁止委托他人或培训机构、学校等代为报名。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为佳,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后果自负。3.报名。考生登录网站进行报名。已获得规定的合格学历(即已毕业)考生按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在校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申领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考生不得跨考区报考。

  (二)资格审核。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须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指引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如因个人报名信息错误、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笔试报名资格审核由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负责,网上审核考生照片、考生信息的完整性。如因“照片不合格”或户籍不符等原因而未通过审核,考生需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重新选报省份、类别、科目。否则,本次报名无效。

  (三)信息修改。网上报名期间,如发现信息有误,在规定时间内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审核成功后不得更改考生信息。

  (四)缴费。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确认完成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缴纳考试费。根据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精神,报名考试费按每生70元/科标准收取。未缴纳报名费的,本次报名无效。

  六、考位、考场编排及试卷申报

  由于考试人数大幅增加,我省现有考场无法满足考试需求,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要积极与属地有关高校沟通协商,提前做好考场准备,以确保考试顺利完成。

  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负责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编排本考区考场和申报试卷,实际申报数量,以签字、盖章纸质文件为准。试卷(含备用卷)包装规格为每袋30份。各考区在考生报名结束后于2023年7月27日前将试卷申报表签字盖章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七、违规处理

  参加笔试考生应遵守《考生守则》,诚信参考,如有违纪作弊,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的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定。准考证号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由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自动生成。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与选报考区联系(咨询电话见附件2)。

  (二)笔试成绩将于11月8日公布,考生可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国家确定,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考生在外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单科成绩合格,有效期内可跨省保留成绩。

  (三)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四)政策咨询。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江西教育网(jyt.jiangxi.gov.cn)或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了解相关考试信息。有关问题可咨询相应的考区。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2.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考区咨询电话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6月20日

  附件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序号

科目名称

科目代码

备注

(一)

幼儿园

   

1

综合素质(幼儿园)

101

 

2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二)

小学

   

1

综合素质(小学)

201

 

2

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

201A

 

3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202

 

4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202A

 

(三)

初中

   

1

综合素质(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2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3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4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5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3

 

6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4

 

7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5

 

8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6

 

9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7

 

10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8

 

11

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9

 

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0

 

13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1

 

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2

 

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3

 

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4

 

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5

 

18

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6

 

19

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7

 

(四)

高中

   

1

综合素质(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2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3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4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5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3

 

6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4

 

7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5

 

8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6

 

9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7

 

10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8

 

11

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9

 

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0

 

13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1

 

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2

 

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3

 

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4

 

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5

 

18

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8

 

  附件2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考区咨询电话

考区名称

单位名称

咨询电话

南昌市

南昌市教育考试院

0791-86220979

九江市

九江市教育考试中心

0792-8583645、8583588

景德镇市

景德镇市教育考试中心

0798-8576257,8576269

萍乡市

萍乡市教育考试中心

0799-6213770、6213778

新余市

新余市教育考试中心

0790-6205616,6442006

鹰潭市

鹰潭市教育考试中心

0701-6210189、6227743

赣州市

赣州市教育考试中心

0797-8214808

宜春市

宜春市教育考试中心

0795-3997957

上饶市

上饶市教育考试中心

0793-8205617

吉安市

吉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0796-8239871、8223655

抚州市

抚州市教育考试中心

0794-8263419、8238285

更多政策咨询
添加小编咨询

广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2023年下半年各省教师资格笔试报名公告汇总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文件安排,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6日开考,7月7日起开放网上报名。各省报名公告正在陆续公布,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将各省报名公告汇总如下。为方便考生掌握最新报考信息,可以微信扫码下面二维码关注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公众号(NTCE指南)。

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安排简表
考试
公告
网上报名 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 缴费截止 报名费 考试咨询
江西 7月7日-10日17:00 网上审核 7月7日-11日17:00 7月12日24:00 70元/科 点击咨询
海南 7月7日-10日17:00 网上审核 7月8日-11日17:00 7月12日24:00 70元/科 点击咨询
辽宁 7月7日-10日24:00 网上审核 48小时内 7月12日24:00 60元/科 点击咨询
贵州 7月7日-10日12:00 网上审核 7月7日-10日16:00 7月12日24:00 60元/科 点击咨询
重庆 7月7日-10日 网上审核 7月7日-11日17:00 7月12日24:00 70元/科 点击咨询
河北 7月7日-10日9:00 网上审核 7月8日-11日17:00 7月12日24:00 65元/科 点击咨询
陕西 7月7日-10日18:00 网上审核 7月7日-11日18:00 7月12日24:00 70元/科 点击咨询
广西 7月7日-10日12:00 网上审核 7月7日-11日17:00 7月12日24:00 70元/科 点击咨询
上海 7月7日-8日24:00 网上审核 详情见公告 7月12日24:00 50元/科 点击咨询
安徽 7月7日-10日17:00 网上审核 7月7日-11日17:00 7月12日24:00 70元/科 点击咨询
河南 7月7日-9日17:00 网上审核 7月7日-10日17:00 7月12日24:00 70元/科 点击咨询
福建 7月7日-10日17:00 网上审核 7月7日-11日17:00 7月12日24:00 70元/科 点击咨询
广东 7月7日-10日16:00 网上审核 7月7日-11日17:00 7月12日24:00 70元/科 点击咨询
浙江 7月7日-9日12:00 网上+现场 详见公告 7月12日24:00 70元/科 点击咨询
吉林 7月7日-10日15:00 网上/现场 7月7日-12日15:00 7月12日24:00 70元/科 点击咨询
天津 7月7日-9日16:00 网上审核 7月7日-10日16:00 7月12日24:00 65元/科 点击咨询
山东 7月7日-10日16:00 网上/现场 7月8日-11日16:00 7月12日24:00 60元/科 点击咨询
江苏 7月7日-10日16:00 网上审核 7月9日-11日16:00 7月12日24:00 65元/科 点击咨询
湖北 7月7日-10日16:00 各市不一致 7月7日-10日17:00 7月12日24:00 70元/科 点击咨询
甘肃 7月7日-10日17:00 网上审核 7月7日-11日17:00 7月12日24:00 65元/科 点击咨询
北京 77日-1015:00 网上审核 77日-1111:00 7月12日24:00 60元/科 点击咨询
宁夏 77日-1217:00 网上审核 7月7日-12日17:00 7月12日24:00 65元/科 点击咨询
四川 7月7日-9日17:00 网上审核 7月8日-10日17:00 7月12日24:00 70元/科 点击咨询
湖南 7月7日-10日17:00 网上审核 7月7日-12日17:00 7月12日24:00 70元/科 点击咨询
青海 7月7日-10日17:00 网上审核 7月7日-12日17:00 7月12日24:00 70元/科 点击咨询
黑龙江 7月7日-1112:00 网上审核 7月7日-1212:00 7月12日24:00 70元/科 点击咨询
山西 7月7日-10日17:00 网上审核 7月8日-11日17:00 7月12日24:00 65元/科 点击咨询
云南 7月7日-10日17:00 网上审核 7月8日-11日17:00 7月12日24:00 60元/科 点击咨询
新疆 7月7日-12日20:00 网上审核 48小时内 7月12日24:00 55元/科 点击咨询
内蒙古 7月7日-10日17:00 网上审核 7月7日-1212:00 7月12日24:00 70元/科 点击咨询
西藏 7月7日-12日16:00 网上审核 7月7日-1218:00 7月12日24:00 100元/科 点击咨询

教资面试怎么穿?

  面试服装怎么选更容易上岸?面试服装怎么穿更得体?面对海量的服装,选哪件更加分呢?

  面试的你必须要知道!

  在这个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这件事情就让小知来帮你吧!

图片

  关于服装的选择,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1、服装质量:

  不需要选多么大牌的服装,但衣服质感一定要有;

  一定要对松垮没型、线头脱落、褶皱起球Say No!!

  2、服装款式:

  款式是面试服装的重中之重;

  一定要与自己的身材、身份相符,与考试的季节相符,简洁、大方、得体是关键;

  女生可以穿小西装等正装,也可以穿其他简洁大方的款式。

  (敲黑板:更建议女生穿裙装,很显大方优雅气质)

  给大家几个参考🌰:

 

  这款白衬衫搭配小黑裙,显得轻盈、优雅有质感;领口搭配黑色小领结,显着俏皮可爱。

  如果不喜欢分身两件套,也可以选择连衣裙。

  下面这款竖条纹连衣裙,质感很好,竖线条很好的拉长了身高,小黑领设计的也很有型,有种正装的既视感。

  或者选同色连衣裙,高腰的设计,会显得腿很长,纯棉面料,透气舒适,整体简洁大方又优雅。 

  如果是幼儿面试,可参考下方款式,稳重中不失活泼。

 

  如果是男生,相对来讲,可以选择的范围不大,衬衣搭裤子是标准样式。

  ①衬衣的选择可以休闲一点,裤子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风格变成那种小脚裤休闲风;

  ②衣服整洁,以棕、蓝色为宜,不要太花哨,简洁不失稳重最好。

  如果是体育老师,就选舒适运动装即可,最好是同色系。

 

  3、如果想自己穿搭,一定记得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①干净、整洁、熨烫平整,颜色不宜鲜艳;

  ②衬衫不宜外穿,下摆一定要掖入裙子或者裤子里;

  ③衣服不能有太学生气的卡通图案;

  ④不宜穿的太紧身,上课时需要板书,太过紧身会有束缚。

  4、面试服装“五忌”:

  ①忌露。着装不能露出乳沟、肚脐、脊背、腋毛等;

  ②忌透。衣服再薄、天气再热也不能使内衣、背心、文胸、内裤等若隐若现;

  ③忌紧。制服过于紧身,让内衣、内裤的轮廓原形毕露是既不文雅,也不庄重;

  ④忌异。教师不是时装模特,不能过分新奇古怪,招摇过市;

  ⑤忌乱。卷袖子、敞扣子,颜色过乱、饰物乱配,衣服脏、破、皱,不烫不熨,油垢、牙膏遗迹“昭然若揭”等现象都不应出现。

  另外,还有以下礼仪要注意:

  1、面试提前到

  ①提前十分钟左右到达面试地点,当喊到名字,先敲门,再进入;

  ②开门关门要有礼仪,进入房间以后用手轻轻将门合上;

  ③坐要有坐姿,椅子的话,坐三分之二左右,上身要挺直,保持轻松的姿势。

  2、离开要致谢

  当面试结束离开考场时,应当微笑起立,然后面对考官席行鞠躬礼,并表示感谢;

  同时,将桌椅板凳放至原位,摆放整齐。如果之前有人接待或者引导,也应当一并致谢。

  总之,到场候考一敲门一进门亮相一行走站定一微笑一问好一鞠躬结构化面试→结束语开始试讲→结束语答辩→结束语擦黑板→致谢→鞠躬~

  就把自已想象成正式的教师,展现出教师应有的形象和风度就可以啦!

  你穿的这么得体,又准备那么充分,一定会面试成功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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