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毕节一中2015年面向七星关区考调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毕节一中2015年面向七星关区考调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毕节市市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规定的通知》(毕府办通﹝2013﹞29号),为解决我校初中部新增班级教师不足的困难,经学校研究,经市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七星关区公开考调教师6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 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三公开”制度进行公开考调。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采取试教、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职位
具体考调职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第一中学2015年面向七星关区公开考调教师职位表》(附件1)。
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4.考调人员为毕节市七星关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初中教师;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截止到2015年9月15日,具有3年及以上的工作年限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7.所报学科获市级优质课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8.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9月25日及以前出生),男50周岁及以下(1964年9月26日及以后出生)、女45周岁及以下(1969年9月2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初级及以上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6.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㈠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㈡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情况的人员;
㈢不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㈣新录(聘)用人员,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时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㈤特岗教师、免费师范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㈥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发布考调公告时间:2015年9月15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毕节市教育信息网、毕节一中校园网。
㈡报名时间:2015年9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㈢报名地点:毕节一中办公室(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联系电话:0857-8228417。
㈣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初级及以上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优质课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出具证明的单位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公章),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6张。

#p#副标题#e#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附件2)、《职位表》和《考调方案》,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用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试教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考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考调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考调工作的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考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
4.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不受职位考聘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1:3开考比例的限制,按实际报名合格人数开考。
5.在公开考调工作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6.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㈤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9月28日
上午8:30-11:50 下午14:30-17:30
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报名收据到报名处领取。
六、试教(100分)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试教,试教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试教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试教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试教。
3.试教内容:
现行初中教材相应学科的内容。
4.试教方式:
现场作课。
5.试教时间安排:详见《试教准考证》。
6.试教日期、地点:
见《试教准考证》。
七、公布总成绩、考察政审。
(一)公布总成绩
1. 总成绩=试教成绩
总成绩、试教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根据各职位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同一专业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通过复试试教,复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政审。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调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调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调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该考调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㈠公示
经试教、考察政审合格的考调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考调办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㈡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考调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市人社局审批。在整个考调中因考调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有参加其他单位招考、工作调动等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㈠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调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8228417(毕节第一中学办公室)
0857-8221407(毕节第一中学监察室)
0857-8222391(毕节市教育局人事科)
0857-822229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科)
㈡在考调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㈢在考调过程中,由考调办发布的各项考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教育信息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考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㈣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毕节第一中学另行通知。
毕节市教育局
2015年9月15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