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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商都县2015年招聘幼儿教师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乌兰察布市商都县2015年招聘幼儿教师面试公告

    为切实做好商都县2015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确保这次招考面试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乌兰察布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的要求,结合幼儿教育特点,特制定本面试细则。
一、面试原则
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面试工作坚持按岗招聘、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以1:3比例确定并经过市教育局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考生。
三、面试形式
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和基本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
四、面试程序面试按照考生报到,身份确认;抽取面试顺序号;抽取说课题目;备课;说课;基本技能测试;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的程序进行。
1.考生报到,身份确认。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于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将携带的通讯工具交于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报到后不得离开候考室。由工作人员进行身份确认,没有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
A:笔试准考证;B:本人二代身份证;C:面试通知书。
2. 抽面试顺序号。面试考生报名顺序号,即为“抽签顺序号”;按照“抽签顺序号”抽“面试顺序号”,排出面试顺序。本次面试设A、B、C、D、E5个考场,5 个考场评委先集中在第一考场对前三位考生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评委根据考生表现权衡打分尺度,对前三位考生进行打分,公布前三位考生面试成绩,从第四位考生开始,分成五组分别进入5个考场进行面试。
3.抽取说课课题。考生在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到备课室抽取说课课题,说课课题以第一位面试考生随机抽取,以后每位考生均以第一位考生抽到的课题为说课课题进行备课、说课。
4.备课。备课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备课时间为30分钟。
5.说课。说课占面试总分的40%。第一位考生现场抽题准备(备课)半小时后开始说课,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6.基本技能测试。基本技能测试占面试总分的60%。
(1)键盘、声乐、舞蹈表演各占15%,时间不超过10分钟。(2)美工或手工操作占15%,美工或手工操作可自选其中一项进行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7.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前三位考生面试结束后,评委根据考生表现权衡打分尺度,给前三位考生进行打分,公布前三位考生面试成绩,其他考生分成5组分别进入五个考场进行面试,面试依次结束后,由引导员引入休息室等候成绩公布单。考生得知面试成绩后,即可离开面试考点。
五、面试时间与地点
1、报到时间:2015年9月18日8:00—18:00
面试时间:2015年9月19日全天。
2、报到地点:商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三楼小会议室(商都县国际酒店对面)
面试地点:商都县高级中学新实验楼(商都县国际酒店东300米路北)。
六、面试工作要求
1.报告形式。面试时,引导员、面试考生只向面试考官通报面试考生的顺序号,不报姓名。主考官主持面试。
2.材料及器械准备。面试时,除备课所用教材、纸、笔、基本技能测试所需的电钢琴、音响设备、画板外的其它乐器、材料等,考生根据自己所需自备。注意:考生声乐、舞蹈伴奏音乐所用光盘一定要用DVD或VCD,U盘内存储伴奏曲尽量用MP3格式。
3.面试赋分办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每一考生面试结束,各位评委根据考生说课和基本技能展示表现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余评委打分的平均分为该考生本项面试的最后得分。
4.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于9月19日上午6:30前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报到。并在候考室进行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工作人员宣布面试纪律后,对面试开始后15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作弃权处理。
5.各位考官、有关考务人员必须在9月19日上午6:00前到考务办公室报到,并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6.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不超过60分钟,其中:备课不超过30分钟,说课不超过10分钟,键盘、声乐、舞蹈表演不超过10分钟,美工或手工操作不超过10分钟。
7.考官认真对待考生面试,并按标准在评分表中逐项评分。
8.计分员收回各考官的面试评分表进行统分,核对统分结果(计分员要检查统计结果是否正确无误)后,填写两份成绩统计单,并在统分员一栏签字。一份留存,另一份送交主考官核实后交由引导员送至休息室贴到成绩公布栏上公布。
七、面试考场、考官及考务人员
1.考点、考场。本次面试工作设考点1个(商都县高级中学新实验楼)。考点内设考务办公室1个,面试考场5个,考生候考室1个,备课室1个,考生休息室1个。
2. 考官、考务工作人员。每个面试考场各设考官7人,其中主考官1人,其他考官6人。每个面试考场设考务工作人员5人,即计分员2人,计时员、监督员、电教人员(操作音响设备)各1人。其他工作人员18人,其中候考室监督员2人、备课室2人、引导员12人、休息室工作员2人。
八、考试成绩公示
1.公示。面试成绩确定后,根据笔试、面试相应比例算出总成绩,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在公告栏和商都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程序人员名单。
2.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总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九、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顺利、有序进行,成立商都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都县教育教育科技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贾益顶同志兼任。联系电话:0474-6917952。
十、其它事项
(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参加面试的主考官和考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面试工作,决不允许弄虚作假、舞弊现象的出现。要坚决杜绝招聘工作中出现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顺利进行。对违反招聘纪律和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如出现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幼儿教师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整个面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四)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地址:商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商都县国际酒店对面)
联系电话:0474-6917952  监督电话:0474-6917699    0474-6917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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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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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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