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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昭通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昭通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了认真做好我市2015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根据《昭通市教育局、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办法》(昭人社请[2015]60号),经市招考领导组批准,现将昭通市2015年招聘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的原则。
(三)坚持统一组织,统一录用、分级负责的原则。
(四)坚持回避的原则。
(五)坚持接受纪检监察、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对象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
(四)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到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非事业单位人员、非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师范专业及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取得相应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中等师范、大学专科和大学本科学历的考生报名时可以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在录(聘)用以后的见习期1年满之前,必须获得相应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转正,也不再聘用。
(六)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服务期未满3年的“特岗”教师;
2.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除名或开除的;
3.参加昭通市事业单位招考和教师招聘考试作弊未解除禁考的;
4.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计划
2015年昭通市将招聘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计1530人:其中市直属学校59人(昭通市职业技术学校9人、昭通市农业学校5人、昭通市体育运动学校12人、昭通市卫生学校12人、昭通市财贸学校3人、昭通民族中学3人、昭通市实验小学5人、昭通市幼儿园6人、昭通市育苗幼儿园4人)、昭阳区26人、巧家县160人、盐津县90人、大关县52人、永善县111人、绥江县27人、镇雄县600人、彝良县329人、威信县54人、水富县22人。具体岗位见附件《昭通市2015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
四、招聘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通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9月23—25日。
(二)报名地点:报考县区学校的到各县区教育局,咨询电话:昭阳区2128213,巧家县7121042,盐津县6621022,大关县5621204,永善县4540742,绥江县7624245,镇雄县3120050,彝良县5120485,威信县6126339,水富县8637209;报考市直学校的到昭阳区教育局。
(三)报名有关事项要求:
1、考生根据各县区及市直学校所设岗位,以县区为单位(市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分学科报考,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报名,不允许多报、重报,若出现多报、重报,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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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时须持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师范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由资格审查单位注明“与原件相符等字样”,并签署经办人姓名)及一张免冠半身近照。
3、报考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考生,可以改报本县区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能开考,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岗位、特殊专业岗位和乡镇以下学校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放宽开考比例。所有岗位各考试类别笔试有效成绩平均分的70%为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程序。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昭通农业学校(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昭阳大道378号)。
领取准考证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和考生报名回执单方可。
五、招聘考试相关规定
昭通市教育局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制卷、制作准考证、考点考场设置、阅卷等考务工作。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200分。
(一)考试时间:2015年10月11日上午 9:00—11:00 专业知识下午 15:00—17:00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幼儿园的是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合卷)
(二)考点设置在昭阳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科目设置及内容
考试科目设专业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幼儿园的是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合卷)两个科目,每科各占100分。
1、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以现行高等师范院校、中师学校及现行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材为参考教材。
中专学校的专业考试科目以《昭通市2015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备注栏中明确的考试科目为准。
中学(含高中、职业高中、初中)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
小学设语文、数学、英语、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心理学等8个学科。
幼儿园设幼儿教育1个学科。
2、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卷)
中学的(含中专、高中、职高、初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以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及《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为考试范围。
小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以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及《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为考试范围。
幼儿园的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考试以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心理学考试大纲》、《卫生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为考试范围。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县区教育局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市县区人社局、编办派人指导,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报考各县区岗位的面试工作由相应县区教育局组织,报考市直学校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2、参加笔试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的比例,按笔试成绩加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进入。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进入面试,但所设岗位数仍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一半的比例削减。各县区教育局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3、考生最后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 + 面试成绩×60%。
4、总成绩出现相同时,由各县区教育局组织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高分者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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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拟录人员公示
1、确定拟录人员
面试结束后,由各县区公示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所设学科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出现相同分数的,加考面试,面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面试工作由设岗县区教育局组织。
2、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各县区教育局组织进行,报考市直学校的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
若出现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由各市县区教育局依次进行递补。
3、考察
由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组织进行,确保拟录人员符合条件。
4、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对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1、选岗
拟录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由各设岗县区教育局、人社局在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根据《昭通市2015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的岗位,分学科组织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确定拟录(聘)人员名单。若有总成绩相同排名的采取抽签方式决定选岗先后顺序。
2、办理手续
岗位选定后,各县区拟录(聘)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由县区教育局、人社局报送市教育局进行复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市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市直学校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材料由市教育局报送市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审批,并按《昭通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办理录(聘)用合同手续。
六、加分政策
(一)原民办教师或代课教师报考本人户籍地或代课地所属县区岗位的,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每满1年教龄加3分(以学年计算),中师和幼儿师范学历的每满1年教龄加2分((以学年计算),加分最高分值为30分。
(二)对昭通市优秀运动员,依照《昭通市人事局、昭通市文体局、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对优秀运动员就业升学给予政策性优待的通知》(昭市人通〔2008〕89号文件)精神执行加分,但所加分值只计其中最高一项。
(三)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考试成绩加5分,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考试成绩加3分,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以上三项加分,若有并列加分项,只选择最高一项给予加分,不累计加分。
七、其它事项
(一)凡已录(聘)用的考生,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不到学校报到者,取消录(聘)用资格。已录(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
(二)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每科收费50元,共计每位考生收取考试费用100元。
(三)2015年12月15日前完成所有招聘工作。
八、本公告由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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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教育局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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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行业普通话培训测试站于5月18、19对昆明卫生职业学院进行普通话测试
2024年云南旅游行业普通话培训测试站于5月18、19对昆明卫生职业学院进行普通话测试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云南省旅游行业普通话测试站
2024-05-18
2024-05-18
700人
2
云南省旅游行业普通话测试站
2024-05-19
2024-05-19
700人

云南省旅游行业普通话测试站

新疆第五师双河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2024年5月 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
本次测试分为两批次进行,预计720人测试,第一批次测试时间为5月26日;第二批次测试时间为6月2日。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普通话测试站
2024-05-26
2024-05-26
345人
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普通话测试站
2024-06-02
2024-06-02
375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普通话测试站

贵州铜川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上半年第二次报名测试计划
1.报名时间:5月7日—5月10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3.报名人数:430
4.测试时间:5月18日—6月1日;
5.测试任务数量:5批次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2024-05-18
2024-06-01
430人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2024年高中、职教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规定,经北票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拟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0人。其中:北票市高级中学10人,北票市尹湛纳希高级中学15人,北票市第三高级中学10人,北票市职教中心5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高中教师:面向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符合招聘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职教教师:面向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锦州医科大学、沈阳医学院、辽宁中医药大学、沈阳农业大学、辽东学院符合招聘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发布公告、网上统一报名、统一资格审查、分场次赴招聘院校现场考试、现场签约的方式进行。

(一)高中教师招聘:计划进行一个招聘场次,在沈阳师范大学设立招聘点,网上报名审查合格的考生全部到沈阳师范大学参加现场招聘。

(二)职教教师招聘:计划进行一个招聘场次,在中国医科大学设立招聘点,网上报名审查合格的考生全部到中国医科大学参加现场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年满十八周岁。

(四)报考职教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师范类)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高中教师岗位,本科学段所学专业必须为师范类。职教教师岗位报名,所学专业不受师范类限制。

(五)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必须专业对应。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研究方向)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属同一类。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六)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如遇突发情况,此项将按国家或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报考职教教师岗位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书。

(七)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现役军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北票人事人才网”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8:30开始至2024年5月19日下午16:00结束。

2.报名方式: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不具备应聘资格。考生只能选择1个招聘岗位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按编号顺序统一制作成一个PDF文件[能够A4纸分页打印,文件名为:招聘岗位(高中或职教+学科)+姓名+身份证号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北票市教育局邮箱lnbpjyzp@163.com

3.报名材料:

(1)北票市2024年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高中、职教教师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生证正反面;

(4)《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

(5)报考高中语文教师岗位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6)研究生报名提供本科学段毕业证、学位证。

报名材料均为A4规格,报名时提供材料不全的,视为不合格,不接受报名。

4.相关要求:

(1)考生须根据《招聘公告》认真填写报名表,对所报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虚报瞒报,后果自负。

(2)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有效,招聘过程中如因通讯不畅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资格审查

北票市教育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对考生网传的报名材料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招聘院校官网、“北票人事人才网”发布。

(四)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2.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高中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职教岗位笔试内容,护理岗位为基础护理专业知识,畜牧岗位为兽医基础专业知识。笔试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无面试资格。

3.笔试要求、时间、地点提前3个工作日在拟赴场次招聘院校官网和“北票人事人才网”发布。

4.面试人选确定: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同时参加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人数不足1:3比例的,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及其他原因产生岗位空缺的,将分岗位依次进行递补。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在拟赴场次招聘院校官网和“北票人事人才网”发布。

5.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资格的依据,不计入最终聘用成绩。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包括试讲、答辩两部分。面试教材由招聘方提供。高中岗位面试,数学使用人教B版必修I、信息技术使用广东教育出版社必修I、音乐使用花城出版社必修教材《音乐鉴赏》,其它各学科均使用现行普通高中人教版必修I。职教岗位面试,护理使用基础护理(人卫出版社)、畜牧使用兽医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面试不支持多媒体教学。

面试流程:考生于面试当天持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到面试现场集中抽取面试顺序号,经身份确认后进入考场。

1.试讲

(1)抽签:考生随机抽签,确定试讲课题。

(2)备课:考生进入备课室独立备课,中途不得离开。备课时间30分钟。

(3)试讲:面试考生按照课堂常规要求面对评委试讲,时间10分钟。试讲分数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2.答辩

根据试讲内容评委随机提问,时间5分钟。答辩分数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3.面试分数

面试分数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其中试讲分数80%,答辩分数20%。面试成绩=试讲分数×80%+答辩分数×20%。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无签约资格。面试成绩在招聘院校官网、“北票人事人才网”发布。

(六)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签约人员。如因考生放弃签约或其他特殊情况出现空岗的,可按面试成绩分岗位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成绩排序方法:面试成绩并列者,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试讲成绩仍相同者,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仍相同者,加试面试,分数高者优先。签约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

签约人员名单在拟赴场次招聘院校官网和“北票人事人才网”发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2024年7月31日前),并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且无其他违约情形的,确定为体检人员。

(七)体检

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项目,体检费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会同相关部门对涉罪信息进行查询。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考生违约,就业协议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票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事业单位正式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经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所有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严格执行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任何辅导培训班均与本招聘无关。

(二)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在体检、考察、公示中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其它未尽事宜,由北票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解决。

本公告解释权归北票市教育局。

报名咨询电话

北票市高级中学:刘老师13470253600

北票市尹湛纳希高级中学:白老师13898233657

北票市第三高级中学:李老师13358925868

北票市职教中心:栾老师13842115067

附件1:北票市2024年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高中、职教教师计划信息表.xls

附件2:北票市2024年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高中、职教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3: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doc

北票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北票市教育局

北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4日

北京第一实验学校、北京第一实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第一实验学校、北京第一实验中学办学需求,2024年北京第一实验学校、北京第一实验中学拟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具体招聘要求及程序说明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北京第一实验学校、北京第一实验中学在编教师,岗位信息见附件1。

(学前教育教师招聘主体为北京第一实验学校幼儿园,该园隶属于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公开招聘结束后,所有学前教育教师编制关系将由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接收。)

二、招聘对象

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2022年、2023年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符合报考职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

(二)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报考人员需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四)应届毕业生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相关条件均须符合2024年北京市关于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的各项要求;硕士研究生限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限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毕业生在校期间所修科目成绩全部合格,毕业时如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条件相符。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2024年5月23日9:00至2024年5月24日17:00。

具备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问卷链接(https://www.wjx.cn/vm/mrTZVJL.aspx#)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所填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历、专业等信息与岗位需求必须相符,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需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报考资格。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上传以下相关附件:

1.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还须提交存档单位证明信及社保权益记录单(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至最高学历);

3.岗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或符合要求的英语成绩单,若岗位没有要求,可不提供相应的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4.最高学历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电子照片;

5.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电子照片;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上查询截图(有效期内教师资格笔试及面试各科考试均合格的视为具有教师资格,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

6.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

7.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

8.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若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电子照片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电子照片,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的电子照片(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9.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留学生报名时需上传以下相关附件:

1.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如有国内高等教育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

3.出入境记录(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具);

4.外语成绩单;

5.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电子照片;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上查询截图(有效期内教师资格笔试及面试各科考试均合格的视为具有教师资格,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

6.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

7.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若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电子照片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电子照片,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的电子照片(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8.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附件查询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若有疑问,请报考人员与学校人事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10—89595265—(转8015);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三)资格审核

投递简历人员应保证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学校人事部门将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初审合格者邮件通知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者按照邮件通知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达到或超过合格成绩的人员按照1:3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专业素养与综合能力面试考核。

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50%、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体检和考察、以及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十一学校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北京第一实验学校        北京第一实验中学

                                                                                                                2024年5月16日

附件:

1. 北京第一实验学校、北京第一实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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