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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临海市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临海市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和台州市教育局统一部署,我市从9月下旬开始开展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网址为: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分为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和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两类。不同类别的申请人网上报名的入口不同。
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时间安排

程序 时   间 对  象 说明
网上
申报
9月23日至
9月30日(每个工作日的8:30至20:00)
全国统考申请人(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都合格者)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师范类毕业生或非师范毕业已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者)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现场
确认
10月12日-
10月14日
所有申请人 带齐申请材料(见下),到教育局四楼人事科(二)办理审核手续
体检 10月19日7:00 所有申请人 空腹,带体检费、与网报相同照片1张到指定医院体检(现场确认时通知)
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面试 暂定             10月16日下午14:30 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在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原师范类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现改报任教学科的人员 测试地点:临海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高中、中职、实习指导师的认定能力测试定于10月28日,具体地点和要求到时详见台州教育网有关通知) 具体要求到时详见临海教育网
笔试 暂定                       10月16日
上午9:00
未参加全国统考人员中申请认定学科与毕业专业不对口的申请人 未参加全国统考且申请认定学科与毕业专业不对口的申请人,面试前须参加专业知识笔试(地点: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审批
公示
10月28日后   经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拟认定人员名单在临海教育网公示
发证 11月5日-13日   领证地点:教育局人事科(二) 四楼
双休日除外

三、申请对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户口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在临海市的人员,以及户口不在临海市,但人事档案挂靠临海市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均可向临海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户口和人事档案均不在临海市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四、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序号 上交材料名称 说  明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打印,且必须复印成一张A3纸正反面,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再上交
(2) 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在职人员由工作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其中"有无犯罪记录”一栏由户籍所在地镇或街道派出所填写并盖章(所有申请人均须到派出所审核)
(3)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若系师范类毕业生,但学历证书中确定不了是否师范类的,必须复印大学读书期间的成绩
(4)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都合格)或《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供
(5)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外省取得普通话证书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大学《毕业证书》、外省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到台州市教育局1104办公室确认合格后,方可到我局认定机构办理
(6)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 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证明原件  
(8)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供
(9) 与网上报名相同的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二寸黑白或彩色证件照4张(不得使用自拍照) 2份申请表中如打印的照片不清,则需各贴1张;上交办证(2寸)1张;体检时带1张贴于体检表中

第(2)条原件及(3)至(8)条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
五、注意事项
1、仔细阅读“2015年下半年临海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流程”,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和带相关资料到现场确认;
2、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毕业学校”的填写以毕业证书中所盖公章学校的名称为准);核对所填报的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只点“保存注册信息”,表示申请信息并未提交给认定机构,要等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才可返回详细信息页面);
3、信息要填满填对,并牢记密码和报名号等;
4、如实填写所有的报名信息,申请人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出现不一致的,责任自负;
★5、“认定机构”的选择
(1)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临海市教育局;
(2)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台州市教育局。
★6、“现场确认点”的选择
所有申请人均选择“临海市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
五、咨询地点和咨询电话
临海市高埠路2号  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四楼),85311962。
附:2015年下半年临海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流程

临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二○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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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临海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流程

1、网上申报 (供参考,以网报教师资格认定流程指令提示为准)
(1)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于9月23日至9月30日(每个工作日的8:30至20: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注册”,进入资格认定申报系统。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于9月23日至9月30日(每个工作日的8:30至20: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注册”,进入资格认定申报系统。
(2)网上注册—阅读“申报人必读”,并接受网上申报协议:“已阅读并完全同意”—下一步……;
(3)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详细身份信息(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填写, “毕业学校”的填写以毕业证书中所盖公章学校的名称为准);
(4)选择认定机构。临海户籍或人事档案在临海的申请人须严格按规定, 选择相应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如下):
申请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临海市教育局;
申请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台州市教育局
(5)选择现场确认点—–临海市教育局;
(6)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填写申请材料(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还需填写身份信息, “毕业学校”的填写以毕业证书中所盖公章学校的名称为准);
(7)上传照片。上传与能力测试报名及办证(交到认定机构)相同的证件照(照片文件类型为.jpg,例zhaopian.jpg,规格为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照片必须清晰、完整,近期正面半身免冠黑白或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自拍照);
(8)打印申请材料。点击页面右侧的“在线打印”或“下载打印”申请材料,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确认。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要求复印成一张A3纸正反面,一式二份)。“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申请人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出现不一致情况,责任自负。
申请人注册成功后,须妥善保管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等,保管不善,责任自负。
2、提交申请材料、现场确认
所有申请人于10月12日至10月14日,带申请材料到临海市教育局四楼人事科(二)进行资格初审、现场确认: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学历证书、全国统考合格证或《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非师范者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人事档案证明、近期正面免冠二寸黑白或彩色证件照4张等(详见公告“四、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3、体检
10月19日早晨7:00,空腹,带体检费及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1张,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现场确认后通知申请人,体检表由医院提供)。
4、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测试费每人280元(浙价费[2009]46号文件)
(1)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在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以及原师范类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现改报任教学科的人员,均应按规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2)未参加全国统考人员中申请认定学科与毕业专业不一致、不对口的申请人,在面试前须参加所申请认定的学科专业知识测试。
5、认定机构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是否准与认定的结论。
6、公示、公布认定结果、打印证书
拟认定人员名单于10月28日后公示于临海教育网,公示期满一周后,由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上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批,获批准后在临海教育网公布认定结果并打印证书。
7、领证
11月5至13日,通过认定的人员到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二)领取教师资格证(双休日除外)。
临海市申请教师资格责任科室: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
临海市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现场确认、领证和咨询地点:
临海市高埠路2号市教育局四楼(联系电话: 8531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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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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