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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邵阳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邵阳市创新创业适用人才引进办法》(邵市发[2015]5号)的规定,经报请邵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邵阳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决定面向全国引进硕士以上学历研究生26名(具体职位数及要求见附件2)。整个工作按单位制定人才引进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评估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查询相关招聘信息请登录邵阳党建网(http://sysdj.gov.cn/)、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ysrs.gov.cn/)、邵阳教育网(http://www.sysedu.gov.cn/)。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邵阳师范、武冈师范、邵阳教育学院、邵阳艺术学校四校组建邵阳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是列入《湖南省高校“十二五”设置规划》的项目。市委、市政府全力支持单列人才引进计划支持组建,创建该校是我市重大民生工程之一,举全市之力搞好新校建设是我市教育的重要工作。邵阳市第一中学和邵阳市第二中学是湖南省首批示范性高中,邵阳市第四中学和邵阳市第六中学为邵阳市示范性高中。以上学校均属于邵阳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现急需引进一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创新创业适用人才,欢迎广大硕士以上学历研究生踊跃报名。
二、招聘职位(见附件2)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应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应资格要求。
四、报名
1、报名时间定于2015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
2、报名地点设: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邵阳市资江北路滨江嘉园小区东侧)。
3、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或多报职位,多报职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4、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并提供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四张。
5、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等资料到现场报名。
6、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邵阳市创新创业适用人才引进办法》、《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及《报名须知》和本公告等有关规定。考生在报名时必须作承诺签字。
7、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引进博士研究生的职位除外),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申请开考的,须书面报告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并在原发布范围内公告。如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职位数。
8、2015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报考者持身份证原件到邵阳市教育局政工科(市教育局办公大楼1006室)领取准考证。(宝庆中路505号,联系电话:0739-5603937)。
五、考试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市纪检会全程监督。具体考试考务和人才评估工作由邵阳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和邵阳市教育局的纪检监察参加。
(一)笔试
1、博士研究生采取评估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引进硕士研究生的职位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11月14日,考试时限为9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见附件2。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3、笔试成绩查询请登陆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ysrs.gov.cn/)“事业单位招考成绩查询”窗口。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引进硕士研究生的职位面试采取上微型课的方式。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邵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驻邵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学术水平等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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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对象的确定:引进硕士研究生的职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职数为1:1的比例,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4、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ysrs.gov.cn/)公布。
六、体检
博士以上学历人员评估通过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笔试成绩仍一样者,以学历高者为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七、考察考核
考察工作由各学校和市教育局组织,学校和教育局的纪检监察的同志参加。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写出考察意见。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经邵阳市教育局核定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对外公布拟聘人员名单,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邵阳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考核、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
2、各用人单位要及时将聘用人员聘用登记表和体检表装入聘用人员人事档案,以便备查。
十、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实行递补。
十一、纪律要求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要求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邵阳市创新创业适用人才引进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公正公平。
3、应聘者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禁考等处罚。
4、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邵阳市委组织部人才科:0739-5325376
邵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739-5603955
考试咨询电话:0739-5603937(邵阳市教育局政工科)
附件:
邵阳市教育局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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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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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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