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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贵港市2015年特聘教师招聘1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省贵港市2015年特聘教师招聘100人公告

    为了做好民办学校师资扶持工作,根据《贵港市市本级扶持民办学校特聘教师公开招聘实施细则(试行)》及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00名民办学校特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具有高﹙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六)具备相应招聘学校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备教师资格,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
报名地点:贵港市教育局一楼大厅
(三)报名手续
1.报考者需要填写《贵港市市本级民办学校特聘教师公开考试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附上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2.提交材料
(1)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还必须提供加分依据材料(劳动合同、凭身份证到贵港市社保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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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
报名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是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本次招聘涉及年龄、工作经历、聘用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1日。如:45岁及以下,为197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如:40岁及以下,为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资格审查
各招聘学校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截止时间2日内电话告知报名者,并说明不同意报考的简要理由。学校资格初审查通过的报考者,报贵港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通过的名单统一在贵港市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贵港市教育局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0月15日至10月20日。
(五)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能开考。
(六)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由贵港市招生考试院统一印制准考证,招聘学校负责将准考证发放给考生。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与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加分办法
民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聘教师对本学校聘用人员报考本学校岗位实行笔试加分倾斜。在本学校连续聘用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满1年加0.5分;连续聘用16年以上(含16年)的,加8分。加分聘用期限认定一律以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作为依据。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体育﹑政治﹑地理﹑历史),分值均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15年11月7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组织:笔试由贵港市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10日内,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统一在贵港市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讲课(试讲)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 到低 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 例且已经 核准开 考的 岗位,笔试 后合格人员 再减 少或笔试后岗位合格人 比例达不到 面试比 例, 又确实 需 要 补充人员的,必须报 贵港市 人力资 源和社 会 保障 局核 准后,才能进 入面试程序。报考要求硕士的岗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已确定的面试人员统一在贵港市教育信息网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学校以书面形式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方式采用讲课(试讲)形式,应试者按报考岗位专业内容试讲一节课,时间为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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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岗位个人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六、考核
招聘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和加分的合计成绩的高分者进入考核),并报贵港市教育局审核。招聘学校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计划生育等情况,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后,应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
七、体检
体检由贵港市教育局指定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书面提出复检要求,经贵港市市教育局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贵港市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学校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学校填写《贵港市本级民办学校公开考试招聘特聘教师审核表》,经贵港市教育局审核,报市编办、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九、待遇
招聘特聘教师是政府支持民办教育的一个重要举措,招聘为特聘教师的人员,按《贵港市市本级扶持民办学校特聘教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贵教字〔2015〕7号文件进行管理。特聘教师工资由聘用学校按不低于招聘岗位约定的金额发放。特聘教师在聘用的民办学校连续服务满5年,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的,如公办学校有需要且符合交流条件的,可作为公办教师交流到市本级公办学校任教。工龄计算从招聘为特聘教师时起计(如有其他按规定可计入工龄的,一并计入工龄)。
十、其他
(一)发出面试通知前,如有考生书面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可递补面试人选。发出面试通知后,如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三)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和加分的合计成绩的高分者进入递补)。
(四)拟聘人员经贵港市教育局审核,报市编办、人社局备案后,考生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本简章由贵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
各学校咨询电话详见招聘《2015年贵港市市本级民办学校公开招聘特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贵港市教育局人事科:4573877
贵港市民办教育指导中心:4573558
监督电话:4573758
点击下载>>>
贵港市市本级民办学校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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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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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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