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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潮阳区2015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汕头潮阳区2015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和《关于2015年汕头市公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区本次组织高(完)中、初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培智学校、幼儿园等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教师18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按需招聘的原则。按照我区高(完)中、初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培智学校、幼儿园事业发展和对教师的需求,确定各学校(幼儿园)招聘人数。
(二)凡进必考的原则。应聘我区公开招聘的教师岗位,必须参加我区统一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
(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各招聘岗位(组)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排名,择优聘用。 
(四)公开公正的原则。考试聘用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均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组)、招聘人数及招聘对象
2015年全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共183名。
(一)招聘公办高(完)中学校新教师(含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文化课教师,下同)71名,招聘初中新教师60名,共131名。具体招聘岗位组、专业要求、招聘人数及招聘对象详见《潮阳区2015年公开招聘公办高(完)中、初中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新教师共28名,招聘潮阳区培智学校特殊教育新教师10名,招聘幼儿园新教师6名,招聘潮阳实验学校高中新教师8名,共52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招聘人数及招聘对象详见《潮阳区2015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培智学校、幼儿园、潮阳实验学校新教师岗位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5、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即1979年10月23日至1997年 10月23日),其中报考幼儿园新教师岗位要求为18-25周岁(即1989年10月23日至1997年10月23日),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69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具备相应的学历、年龄、户籍(生源)地等其他要求。详见《潮阳区2015年公开招聘公办高(完)中、初中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和《潮阳区2015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培智学校、幼儿园、潮阳实验学校新教师岗位表》(附件2);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作出该处理决定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p#副标题#e#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
应聘初中学校新教师的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 10月23日。
应聘公办高(完)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培智学校、幼儿园、潮阳实验学校新教师的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21日- 10月23日。
每天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潮阳区农机学校(潮阳棉城城北四路尾),咨询电话:0754-83600079  0754-88720935。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组)。
4.报名程序:
(1)查询岗位(组),详见《潮阳区2015年公开招聘公办高(完)中、初中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和《潮阳区2015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培智学校、幼儿园、潮阳实验学校新教师岗位表》(附件2)
(2)报名及缴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报考指南,清楚具体岗位(组)的资格条件、招聘对象及其他要求,确认符合条件的,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①《潮阳区2015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附件3)一份,下载填写后需双面打印,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同底彩色相片2张,并在 “报考人员承诺” 亲笔签名。
②毕业证书、报到证(暂缓就业毕业生或代管人事的,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或人事代管协议)、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身份证、户口簿(生源地以大学入学前的户口为依据,户口簿不能体现生源地的,须出具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④岗位(组)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其他资格条件书面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同时应缴考试费每人45元。
5.资格初审: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教育局、区妇联对应聘人员的进行资格初审。
6.领取准考证: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聘信息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等有关事项,领取准考证时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7.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组)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组)的,报考无效取消其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须按招聘岗位(组)专业要求进行报考,报名时应填写岗位(组)名称及岗位(组)代码;招聘岗位(组)专业要求的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版)》设置,专业代码为“*”的表示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也可报考,未列入招聘岗位(组)专业要求的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2015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时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5)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2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 23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本次报考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p#副标题#e#(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卷面满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3位。笔试成绩合格分线为6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线为60分。
1、笔试
笔试命题分为A、B卷。
A卷为招聘公办高(完)中新教师、潮阳实验学校高中新教师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新教师笔试用卷,B卷为招聘初中新教师、培智学校和幼儿园新教师笔试用卷。笔试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二是《教育法》、《教师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笔试时间初定于11月15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聘信息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参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潮阳区教育局人事股申请查分并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每人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3、面试
(1)面试人数: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组)招聘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1、Y=2X(1≤X≤3);2、Y=1.5X+1(3<X≤10)。其中,X代表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Y值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2)确定面试对象:各岗位(组)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岗位(组)面试人数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数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不足面试人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聘信息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结束后2天在发布招聘信息网站上公布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组)体检人选在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岗位(组)招聘人数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拟招聘岗位出现空缺,不予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对象应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拟招聘岗位出现空缺,不予递补考察人选。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招聘公告信息网站上公示7工作日。
(六)拟聘用人员选择具体学校
报考公办高(完)中、初中新教师岗位组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岗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学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人员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使用教育事业单位编制,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及潮阳区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必须在潮阳区服务满五年方可申请调出区外。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附件1:潮阳区2015年公开招聘公办高(完)中、初中新教师岗位表
附件2:潮阳区2015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培智学校、幼儿园、潮阳实验学校新教师岗位表
附件3:潮阳区2015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
附件4:潮阳2015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考指南
附件下载 1-4   

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
汕头市潮阳区妇女联合会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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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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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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