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为提高我省中小学(含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整体素质,根据国家教育体制改革总体部署, 决定在全省全面试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提高依法治教能力,以促进教师专业化为导向,完善教师资格制度,严格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程序,着力推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提升,努力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基本目标
  完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条件,凸显教育教学能力导向,将教师素质和职业规范纳入考核条件,建立科学的教师职业能力评价标准;建立健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制度,规范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法,形成省、市、县、学校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遵循教育发展规律与教师成长规律,坚持教师专业化导向,体现教师职业特点,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三、实施范围
  我省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含依法举办的上述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研机构所有在岗在编教师须参加定期注册。
  四、实施内容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的资格进行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经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一)注册制度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分为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凡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初次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时,应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申请一次定期注册。经注册后,方可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经注册或达不到注册条件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职务)。
  (二)注册条件
  1、申请首次注册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②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③聘用期达一年及以上的,须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2、申请定期注册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表现良好;②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③每个注册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任务;④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②在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③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定期注册,待情形消失或改正补齐后,方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①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或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的;②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的,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③在一个注册周期内出现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
#p#副标题#e#  (三)注册时限
  初次聘用为中小学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定期注册。
  (四)注册程序
  1、申请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②《教师资格证书》;③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教师提供);④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⑤五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⑥符合《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办法》(鄂教师【2011】1号)规定的教师培训证明;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暂缓定期注册的,还应提交情形消失证明或者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改正补齐证明。
  2、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受理定期注册申请终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不完整的,应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材料,逾期未补齐材料的,注册不合格;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注册不合格,并说明理由。
  4、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其人事档案,一份归档保存,并在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粘贴注册贴,同时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
  (五)处罚措施
  1、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视情况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2、任教学校未如实提供申请人定期注册证明材料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实施定期注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同级监察机关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①对不符合教师定期注册条件者准予定期注册的;②对符合教师定期注册条件者不予定期注册的。
  五、保障措施
  省教育厅成立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厅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厅办公室、教师管理处、政策法规处、财务处、干部人事处、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相应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与分工,负责组织实施试点工作。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负责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日常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规定及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定期注册。利用新闻媒体,做好政策解释与宣传工作。制定相应的申诉制度,畅通教师申诉渠道。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试点工作专项经费,不得向教师收取任何费用。各地在试点过程中有何问题,应及时向省教育厅反映。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教师资格打破终身制 恩施模式全国推广

  在许多人的印象中,一旦从事教师这个职业,基本上就等于拿到了“铁饭碗”,一生不愁职业问题。但是,如今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出现,让教师资格终身制就此打破。

  2014年,黄冈、黄石、襄阳、恩施、潜江、咸宁六个市(州)被列为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第二批改革试点。恩施市被列为改革试点后迅速启动相关工作,成效显著。2015年8月,在教育部工作会上,恩施市作为湖北省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典型,向教育部进行了推介。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打破终身制

  6月12日下午,对于硒都民族实验小学有着34年教龄的教师黄以林来说,郁闷和高兴交织在一起。郁闷的是,即将参加每5年的定期注册,一旦不符合条件,就会暂缓注册或者注册不合格;高兴的是,以前参加培训的只能是骨干教师,现在每个教师都有了机会。

  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合格的条件包括,有良好的师德表现;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这些条件,只要一条不符合,就会暂缓注册或者注册不合格,也就意味着必须从教学一线的岗位上进行调整。

  恩施市龙凤镇武商小学教师杨爱华对此有着极为深刻的认识。她说,刚开始成为教师,拿到教师资格证的那一刻就感觉自己拿到了“铁饭碗”,自己也按照所学的知识教授学生。音乐课上,她一句一句教学生,学生一句句地学,音乐的本质被颠覆了,学生兴趣也不浓厚。

  最近3年时间,她先后到武汉等地参加培训,平时还参加网络培训。“大学里学习的知识根本不够用,培训颠覆了我的教学理念。”杨爱华说。

  现在,武商小学的音乐课不再是老师教一句,学生学一句,而是以学生为主,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课堂上,杨爱华放音乐让大家听,然后分析音乐的美妙,学生跟随音乐“模仿唱”,孩子们对音乐的兴趣也浓厚起来。

  杨爱华说,尽管现在不是“铁饭碗”,但是通过培训和学习,不仅提高了业务素质,更关键的是教“活”了课堂。

  2014年全市1391人暂缓注册

  2014年,恩施市被列为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第二批改革试点。

  恩施市是县级市,按照国家规定,该市是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中的县级初审机构。恩施市现有学校、幼儿园303所,教学点53个。2014年4月,恩施市启动辖区内首次注册试点工作。

  当年,恩施市辖区内首次注册对象,除了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外,还有符合省厅规定注册条件的民办学校70多所,潜在的注册对象数量多,情况复杂。

  为圆满完成改革试点工作,恩施市教育局根据全市的实际情况,确立了“四个一”和“七大环节”的工作思路。通过设置一批确认点、培训一批管理员、创建一个交流平台、开好一系列工作培训会落实工作要求。在此基础上,将整项工作流程分解为前期准备、网报申请、现场确认、上报初审、结果公示、注册贴发放、资料归档七大环节。对每一个环节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做到环环相扣,层层落实,确保改革工作有条不紊,有序实施。

  定期注册,对合格者是肯定和鼓励,对暂缓甚至不合格者是鞭策和警醒。在首次注册中,部分教师,有的自认为从教时间长,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忽视甚至拒绝职后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时达不到规定的注册标准;有的因各种原因,近5年的师德考核、年度考核未达到全部合格的标准。对这部分教师,恩施市教育局严格按政策规定列为暂缓注册对象。

  2014年首次注册中,恩施市1391人暂缓注册,绝大部分人暂缓原因,是学时不足。随后,恩施市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专项培训。1391名暂缓注册人员中,有840人通过参加各级培训,在2016年注册中达到改正条件,注册合格。2016年暑期,该市又有456人通过参加教师资格暂缓注册人员专项培训补充学时,有望在今年秋季开展的2017年注册工作中,达到改正条件。

  2015年7月,恩施市在湖北省教育厅作经验介绍,得到省厅好评。2015年8月,在教育部工作会上,恩施市作为湖北省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典型,向教育部进行了推介。

  随后,河南省安阳市教育局、江西省教育厅、随州市教育局、孝感市教育局、湖南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教育厅等单位到恩施市考察教师资格注册工作。江西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厅等单位还专门邀请恩施市教育局职工周庆芳前往传授经验。

  高效课堂提升孩子的学习兴趣

  最开始,许多老师都认为教师注册可有可无。但是教师注册的“硬杠杠”让许多教师逐渐发生改变,培训和学习让教师的视野更宽阔,改变许多教师安于现状的问题。

  已经教语文30年的小渡船中学教师张昌军感受深刻,以前上课就是老师在讲台上讲45分钟,老师的喉咙都说干了,下面的学生不买账,睡觉的现象比较突出,但是现在却变了,孩子们愿意学了。

  这个变化,来自教学方式的转变。张昌军说,通过培训和学习,吸纳外地先进的教学经验,现在把课堂交给学生。上语文课首先让学生阅读课文,老师针对性地提出一些问题,然后学生按照6个人一组进行分组讨论,不仅要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还要提出问题并解答问题,每个学生都要积极参加。

  这一转变,让学生走上了讲台,学生的学习兴趣浓厚起来。睡觉的现象得以根治。

  而对于龙凤镇中心小学教师龙莲来说,培训和学习对于她来说是绝佳的机会。龙莲说,她是非师范专业毕业,考取了教师资格证,从事这个行业的时间也不是太长。对于英语教学中衣服和颜色的教学,最开始就是枯燥的学习单词,现在用剪纸的方式加强学生的印象,学生很快就喜欢上了这种教学方法。

  55岁的黄以林老师说,培训和继续教育改变了教育行业传统的教师理念方法和技能,让老师获得新营养改变课堂教学“填鸭式”模式,让学生尽可能开展自主学习,激发学生潜能,这种模式让每个学生都能汲取营养。

湖北省孝感市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近日,孝感市教育局召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动员培训会,部署启动 2016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此次注册时间截止7月8日,注册范围、对象为我市辖区范围内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不含湖北职院中专部)、幼儿园和教研机构在编在岗教师,以及依法举办的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注册程序根据《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规定,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初审,报孝感市教育局复审,湖北省教育厅终审。孝感市直属学校、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学区学校教师定期注册,由教师本人申请(网上申报),所在学校、学区集体办理,并进行初审,报孝感市教育局复审,湖北省教育厅终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分为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凡取得教师资格人员,初次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应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据悉,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是“十二五”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工作任务,也是2010年确定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重点项目,其目的是为了畅通教师出口关,健全教师管理机制,提高教师队伍质量。湖北省作为全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两个试点省份之一,省教育厅高度重视,成立了厅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推进落实此项工作。全市各地各校将严格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把教师注册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抓实、抓好,确保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平稳顺利。

湖北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

  教师资格“终身制”将被打破,教师职业不再是“铁饭碗”。记者昨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起,我省将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5年一个周期,未经注册或达不到注册条件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依据省教育厅昨发布的《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指对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的资格进行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经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定期注册的教师,包括我省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含依法举办的上述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研机构所有在岗在编教师。

  业内人士指出,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有力举措,将有利于促进在职教师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教书育人本领和教育教学质量、加强自身的继续教育培训、保持良好师德等。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