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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清华国中2015年教师招聘16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毕节市清华国中2015年教师招聘164人公告

    毕节清华国中,是毕节市政府为实现教育起飞,助力“三化同步”,全面推进教育小康,引进全国优质教育集团,在毕节国家试验区创办的一所全日制高端国际学校。
学校位于毕节市中心,占地300亩,现有初中部、高中部,办学环境全国一流,办学条件与国际标准接轨,实行冬季供暖,校园信息化全覆盖,是学生学习、生活、成长、成才的现代化学校。
学校秉持“名校造就名师,名师成就名校”的教育家办学理念,由全国新教育改革领军学者清华大学博士后、原挂职毕节国家试验区教育局副局长王振权教授出任总校长,恪守“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校训,坚持“教师第一”办学原则,立足高起点、高品位、高质量,引进全国教学名师共同组建教育教学团队,提供全国一流待遇和国际化专业发展平台,以国际视野的高端办学实践,让毕节孩子享受最优质的教育。现因发展需要公开招聘优秀教师。
一、招聘岗位:
初中教师:
语文学科10名、数学学科10名、英语学科10名;
物理学科2名、化学学科1名、生物学科5名;
历史学科5名、地理学科5名、政治学科5名;
信息技术学科2名、音乐学科2名、体育学科3名(足球、篮球、健美操、太极拳)、美术学科2名;国学1名、舞蹈艺术2名。
高中教师:
语文学科15名、数学学科15名、英语学科15名;
物理学科7名、化学学科7名、生物学科7名;
历史学科7名、地理学科7名、政治学科7名;
信息技术学科2名、音乐学科2名、体育学科3名(足球、篮球、健美操、太极拳)、美术学科2名;国学1名、舞蹈艺术1名、通用技术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优秀教师及省属以上重点本科院校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及硕士、博士毕业生。
三、招聘办法: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法。
(一)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3)教师资格证书;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5)任教或在校各种奖励证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通过资格初审者参加统一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按高中学科高考知识和能力要求,进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各科目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分值:笔试成绩按4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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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面试形式为上课、结构性面试与面谈,主要测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知识水平、教学方法和应用能力等方面。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以6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高低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2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各岗位招聘总成绩排名按1:1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笔试时间、面试、体检集中在几天内完成。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1、工资(基础工资+课时津贴+绩效工资+其他)
初中教师:年薪7-15万元;
高中教师:年薪8—20万元;
管理人员:年薪12—24万元。
2、根据国家法规按比例缴纳“五险一金”,享受节假日各项福利。
3、按规定办理户籍迁移和人事档案存放。
4、提供教师公寓,免费食宿。
5、享受毕节市民办教师优惠政策。
6、教师子女在本校就读免收学费。
五、联系方式
电话:0857—8988859(办)18785752453
邮箱:bjqhgz@163.com、449125788@qq.com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学院路清华国中
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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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市2024上半年教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批招聘教师30人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队伍,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公开招聘教师共30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上半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按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4. 符合《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①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②应聘人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目录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执行)。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5. 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8年7月2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83年7月2日以后出生)。

6. 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见《岗位表》中“其他资格条件”。

7.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 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报名时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的除外);

(4)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yc.zp885.top:9100/(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系统)。应聘人员可通过电脑访问“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系统”网址,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须记住登录账号和密码)。

(1)报名、照片上传:

2024年7月2日9:00—7月4日16:00;

(2)资格初审:

2024年7月2日9:00—7月5日12:00;

(3)陈述申辩:

2024年7月2日—7月5日期间9:00—16: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4年7月2日9:00—7月5日18:00;

(5)缴费确认:

2024年7月2日9:00—7月6日12:00。

2. 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方式”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考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盐城市教育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登记手续,由江苏省盐城市教育财务结算中心统一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3.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2、2023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④高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承诺书);⑥贴有照片的《报名表》。

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承诺书);④工作经历证明,也可以使用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参保证明、缴费明细)代为证明(无工作经历的不需提供);⑤贴有照片的《报名表》。

国(境)外毕业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提供入学通知证明并承诺于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传材料每张图片不超过300KB,所有图片总大小不超过5M。

(2)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7月5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7月6日14:00—18: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方式的报名。对少数紧缺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和资格复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体育、计算机学科还需加试专业技能。笔试、面试、专业技能加试的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考试由盐城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教师岗位笔试主要考查政治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政治理论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教育重要论述;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以考查应聘人员相关学段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分析设计能力为主,兼顾高校就读阶段所学学科专业知识。技能学科以考查应聘人员相关学科知识和相应技能测试为主,兼顾教育教学分析设计能力。

笔试日期:提前7天在盐城市教育局官网(http://ycedu.yancheng.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登录盐城市教育局官网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盐城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3. 资格复核与心理测试。面试前,盐城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学校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与心理测试。应聘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其中,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 面试。教师岗位面试包括微型课教学和答辩两部分,总分为100分,按微型课教学占80分、答辩占20分计算面试成绩,主要考查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由评委组根据招聘岗位选择相应学段学科教材命题。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上微型课和答辩。报考体育、计算机学科教师岗位者上微型课和答辩结束后加试专业技能。上微型课、答辩和专业技能加试成绩由评委组当场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100元。

5. 总成绩计算方法:加试专业技能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加试成绩×20%计分;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分。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盐城市教育局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和考察

1. 按照招聘学科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盐城市教育局官网和盐城市人社局官网公布。

2. 体检工作由盐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学校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

3.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六、公示及聘用

1.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教育局官网、盐城市人社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2.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原件,以便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 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事业编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 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八、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负责接受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881565、88228661、88228610(盐城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九、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8228129。

本公告由盐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上半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pdf

2.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上半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pdf

盐城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1日

江苏镇江市句容市2024教育局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招聘教师35人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现面向句容市培养的乡村定向师范生招聘教师35名,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和省公开招聘文件有关报考资格条件规定,招聘范围为句容市乡村教师定向培养的2024届师范毕业生;同时,须具备本公告及《2024年句容市教育局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周四)9:00-15:00;

报名地点:句容市华阳西路23市教育局一楼接待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

句容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当场发放考试通知书。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国考合格证、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与句容市教育局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等岗位所需证明材料。

3.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句容人社局网站和句容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7月6日(周六)上午,面试地点为句容市开发区中心小学,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考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1.面试

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采用模拟上课(11岗位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50%)。11岗幼儿园教师技能测试项目为绘画、钢琴弹唱和舞蹈,现场指定内容,现场只提供钢琴,其余器材自备(含绘画所需工具和舞蹈鞋)。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2.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按照招聘考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比30%的方法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和句容教育信息网公布。

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和句容教育信息网另行发布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句容市教育局参照江苏省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执行。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可先参加下一环节的选岗,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后续步骤。

(五)公开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后, 由应聘人员(含怀孕须延迟体检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选岗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聘用手续

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和句容教育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在2024年9月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在2023年9月1日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人员实行“县管校聘”的模式,所有人员须服从句容市教育局调配安排。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服务年限按照省有关规定及其定向就业协议执行。

三、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本《公告》为依据,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全程接受社会公众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反映有违纪行为和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市教育局人事科0511-87310516,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监察组0511-80300993、市教育局0511-87310530、市人社局0511-87278776。

本招聘公告由句容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岗位表

附件2:报名表

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句容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5日

广西梧州市万秀区2024直接面试招聘教师(第二轮)补充公告

根据《梧州市万秀区2024年直接面试招聘教师公告(第二轮)》的有关规定,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增加测试环节,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现将测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岗位及人员名单

此次测试的岗位及人员为《梧州市万秀区2024年直接面试招聘教师公告(第二轮)》中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岗位,并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备注: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并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可直接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拟于2024年7月上旬进行直接面试工作,请报考人员关注发布在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和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zwxq.gov.cn/)的面试公告。

二、参加测试人员有关事项

(一)测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29日(星期六)。上午8:00前开始进场;8:30前达到候考室,超过8:30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入场;9:30开始测试。

2.地点:梧州市振兴小学(梧州市新兴一路60号)。

(二)测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本次测试采取采取现场撰写教学设计和作答时事政治的形式进行,具体测试要求如下:

1.测试内容

参加本次测试的考生按报考岗位对应的中小学学科的一节课内容撰写教学设计和作答时事政治。测试内容采取抽签形式确定。

2.测试要求

(1)测试时长。考生按抽签顺序到指定的考场独立撰写教学设计和作答时事政治,每位考生笔试用时为60分钟。

(2)注意事项。测试题本(即教材内容的复印件)、教学设计用纸、草稿纸均由监考员负责提供,考生自带黑色签字笔。考生进入备课室不得带书籍、参考资料等。备课(撰写教学设计)时不得交头接耳相互讨论,须使用组考方提供的专用稿纸独立备课。

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考官根据评分要求进行打分。

测试成绩于测试结束后当天公布张贴在万秀区教育局值班室公告栏。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测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测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资料进入候考室和测试考场。所有考生进入测试考场时,不能以任何形式将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个人信息及父母信息透漏给考官。凡透露本人姓名的,测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扣减3分;透露父母信息、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扣减5分。

三、测试注意事项

(一)参加测试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在测试当天早上8:30前进入指定候考室。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同时抽签确定测试序号。

(二)未按上述规定日期、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参加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测试资格。

(三)进入候考室前,考生所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先自行关闭,同携带的其他物品(包括手机、电子手环、资料、手提包背包以及工作人员认为应该集中统一保管的标志物等)一律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集中统一保管。如封闭管理期间发现考生仍携带有通讯工具,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作弊处理,取消测试资格。

(四)考生参加测试着装要求:整洁便装,不得穿行业制服,不得佩戴任何饰物(如耳环、戒指、项链、手镯、手表等)。

(五)考生应当自觉诚信参考,任何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测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本次测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次测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八)测试工作中,若因组织方特殊原因延误面试时间,延误时间相应顺延。

本公告发布后,放弃测试资格的考生,应于2024年6月26日前将书面放弃声明经本人手写签名后,通过邮寄或个人送达等方式交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人事办,邮寄地址:梧州市新兴一路60号 万秀区教育局人事办收。报考人员有失信行为的,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四、特别提醒

(一)请考生认真核实所报岗位和测试时间安排,并提前熟悉测试考点及交通路线,提前到达考点,按时报到参加测试。因考试地点无停车位,考生请勿驾车前往。

(二)请考生自觉遵守招聘测试的各项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考生家人谢绝进入考点学校。考生车辆一律不进入学校。

(三)测试结束后,将在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和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zwxq.gov.cn/)发布面试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自行查看。

招聘测试工作联系咨询电话:0774—395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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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万秀区2024年直接面试招聘教师(第二轮)参加测试人员名单

梧州市万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1日

浙江嘉兴市南湖区2024招聘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31人公告

根据南湖区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31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如下: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人数

嘉兴市第一幼儿园

2

嘉兴市南湖区万舟幼教集团

2

嘉兴市南湖区解放幼儿园

2

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实验幼儿园

13

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中心幼儿园

5

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云悦里幼儿园

4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幼儿园

2

嘉兴市南湖区七星中心幼儿园

1

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作为发布公告(通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主要平台。

二、招聘范围、对象

1.普通高校师范类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嘉兴市户籍(以2024年6月30日在册为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认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

(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6月30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2.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与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采取现场报名形式,现场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0日(周日,9:00-15:00)。

2.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中港路校区木铎厅(嘉兴市南湖区中港路858号),汽车可停到学校地下车库。

3.报名要求:按招聘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4.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普通话证书、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毕业学校出具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样张附后);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

(2)嘉兴市户籍社会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

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报名表》附后,报考者须按自己所对应的身份类别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贴好照片。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须在提供报考人相关证件材料的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5.打印《准考证》:考生在7月5日前按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中相关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贴好照片),并按准考证上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由南湖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6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为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出现并列且符合比例要求的,同时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人数8人(含)以上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招聘人数8人以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前,区教育体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面试初定于7月13日,面试地点设在嘉兴市南湖区内。面试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模拟上课+技能测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5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均相等的则需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只决定最终排名)。如果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考察由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在规定时间内,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七)录用

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是在职人员的,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其它事项

(一)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37/index.html

(二)报考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教师,南湖区教育体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南湖区教育体育局无关。

(六)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体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2058367

监督电话:0573-82057223,0573-82838339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24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doc

内蒙古乌海市2024教育系统教师招聘49人公告

为做好乌海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乌海市2024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和招聘单位实际需求,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乌海市直属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人数为49名。其中:乌海市局直属学校7名,乌海市海勃湾区属学校42名。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

(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二)“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三)“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

(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2年度、2023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6.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29日(不含)至2006年6月29日(含)期间出生的;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并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8.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9.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10.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1.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必须为2024年6月29日(不含)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4年6月29日(不含)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在大学期间参军入伍的,以取得毕业证时间起计算;大学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以退伍时间起计算。

(二)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如简章和《岗位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报名日(不含)之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3/html/Default.html)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二)报名时间

报名共分两个阶段:

1.“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9日9:00—6月30日17:00

审核时间:2024年6月29日9:00—6月30日20:00

改报时间:2024年7月1日10:00—12:00(改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7月1日17:00)

2.普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9:00—7月4日17:00

审核时间:2024年7月2日9:00—7月4日20:00

改报时间:2024年7月5日10:00—12:00(改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7月5日17:00)

报名第二天至报名截止日的每天17:00后在乌海市教育局官网及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供应聘人员参考(提醒: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计划聘用人数或取消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核减聘用计划人数、取消的岗位将在乌海市教育局官网和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予以公布。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乌海市2024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距报名时间6个月内,白色背景,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使用身份证件应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可以是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要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3.《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对目录上没有的专业,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该专业所学内容,论证后进行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进行再次审核,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岗位)。

4.应聘体育教师岗位需注明所学专业方向;

5.应聘人员应签订《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6.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乌海市2024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提示:应聘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7.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

(四)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组织开展。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乌海市2024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的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四、笔试(技能测试)

(一)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笔试(技能测试)开考比例(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8日至7月12日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科目

采取笔试方式的岗位,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职业综合能力测验》一科,满分100分。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

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项目等将在乌海市教育局官网和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另行公布。

(四)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24年7月1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乌海市第六中学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技能测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

2.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将在乌海市教育局官网和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另行公布。

(五)成绩计算方法

1.笔试(技能测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技能测试)成绩=职业综合能力测验(技能测试)得分×100%+政策加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尾数四舍五入)

2.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加权后加1.25分。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乌海市2024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六)成绩公布

笔试(技能测试)结束后,由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技能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乌海市教育局官网和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乌海市教育局官网和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另行公告。

(一)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的范围

从笔试(技能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技能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应聘人员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均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岗位,取消该岗位,并在乌海市教育局官网、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二)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乌海市2024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简章》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6.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及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7.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8.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六、面试

(一)本次面试由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有关要求等将在乌海市教育局官网、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二)教学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教学辅助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以现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的方式进行公布。

(三)应聘人员凭《资格复审合格单》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提前划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尾数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将在乌海市教育局官网、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也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二)体检

1.体检须在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按管理权限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3.对于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招聘单位应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该同志思想和工作情况。

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招聘单位确定。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应报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要求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乌海市教育局官网、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被全日制高校(以报到注册为准)录取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应聘人员未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

(5)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递补通知方式为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和要求均通过乌海市教育局官网、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因应聘人员未能及时关注已公布的有关要求,造成应聘失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聘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应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乌海市教育局官网、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时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六)本方案由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招聘单位咨询电话栏。

2.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473-8991949

3.监督举报电话:0473-899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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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2024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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