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平阳县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于2015年10月27日评审通过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对象258人(初中25人,小学92人,幼儿园141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月28日—11月1日,如发现其中有违反师德或不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对象,请在公示期内向平阳县教育局政工科反映。
联系电话:58102919
注意:体检定于11月2月至11月5日,具体安排时间见附后的《关于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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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教育局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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