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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2016年招聘教师6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2016年招聘教师60人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0名(其中,招聘高校毕业生27名,招聘优秀教师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岗位情况详见《成华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高校毕业生)应聘岗位信息一览表》和《成华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优秀教师)应聘岗位信息一览表》(以下统一简称《岗位信息一览表》,见附件)。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16年成华区学校公招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高校毕业生
(1)2014—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其中2014年、2015年的毕业生须尚未落实接收单位,关系和档案保留在学校或各级人才交流中心;
(2)本科生年龄在28周岁(198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1985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3)应聘英语教师,应具有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优秀教师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198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3)获得县级赛课一等奖及以上或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荣誉称号需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3、以上两类人员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2)。
要求: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教师资格。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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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本次考试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
2015年11月6日00:00—11月15日23:59。
2、审核照片
2015年11月6日09:00—11月15日17:00。
3、资格审查
2015年11月7日09:00—11月16日17:00。
4、网上缴费
2015年11月7日09:00—11月17日23:59。
四、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信息一览表》、《2016年成华区学校公招岗位计划表》等信息。
(一)网上注册。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岗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报考者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二)选择岗位(见附件1、2)。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应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2016年成都市成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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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考试由成华区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2016年成都市成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后,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不设现场交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
3、缴费确认: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2015年12月3日00:00至 2015年12月5日24:00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报名要求
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按照公告要求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1、报考岗位。报考者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岗位(附件1、2)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信息真实。报考者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五、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各以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 2015年12月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 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1:2。放宽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其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15年11月19日在成华区门户网站及成华区教育信息网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于2015年12月4日17:0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4、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参加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2)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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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5年11月26日-30日的工作日内交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48号成华区办公大楼1104号),咨询电话:028-84331007。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市)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服务证书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服务证书签订落款时间为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5年12月25日前通过成华区门户网站及成华区教育信息网公布。
6、查分申请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原件校验
1、校验通知: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原件校验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成华区门户网站及成华区教育信息网公布。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原件核对校验。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比例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校验方式:原件核对校验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2016年成都市成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4)(一式2份,应聘人员在笔试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和打印,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半身彩色照片2张)、《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各类资格证书(优秀教师提供赛课奖励证书或荣誉称号证书相关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套,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原件,收存复印件1套(证明材料收原件)。
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3、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通过成华区门户网站及成华区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4、其他:原件校验合格人员按照《2016年成华区学校公招岗位计划表》(见附件3),现场填报具体岗位(细化到学校)及学科。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额名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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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考比例:按照同学校同学科同岗位1:5比例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比例,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在成华区门户网站及成华区教育信息网公布,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通知。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2、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3、面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五)总成绩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成华区门户网站及成华区教育信息网公布。
六、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同学校同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
(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行业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通过成华区门户网站及成华区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七、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考核)或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通过成华区门户网站及成华区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八、聘用及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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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成华区门户网站及成华区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一)拟聘人员如系2014-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需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纳入“区管校用”的统一管理范畴,由区教育局委托成华区教育人才管理中心对教师进行统一的调配和管理,招聘人员统一和成华区教育人才管理中心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并按拟招聘岗位派遣到对应学校工作。
九、咨询及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4331007
报考者岗位咨询:成华区教育局   84313286
监督电话:成华区纪委(监察局) 84311969
查询网站:
1、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com)
2、成华区门户网站站(www.chenghua.gov.cn)
3、成华区教育信息网(www.cdchedu.com)
附件:>>>1–4rar.
1.成华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高校毕业生)应聘岗位信息一览表
2.成华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优秀教师)应聘岗位信息一览表
3.2016年成华区学校公招岗位计划表
4.2016年成都市成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华区教育局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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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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