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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8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89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师资需求,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和河北师范大学设考点招聘教师,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和综合性大学中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2.年龄要求: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必须在入职前取得报考学段或高于报考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16年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赴外地师范类院校设考点招聘教师计划》。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和专家评委组成招聘小组,负责招聘工作。招聘按组织供需见面会、双方洽谈、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签约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于2015年11月3日-11月11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lss.gov.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武清人才网(www.wqrc.cn)、武清信息网(http://www.tjwq.gov.cn)首页下方“区政府部门”中的教育局网站及相关大学校园网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与缴费
1.报名缴费方式: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 址:www.tjrc.com.cn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2日8:00至11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2015年11月12日8:00至11月17日16: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考生按规定时间内报名、缴费,过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按各考点校相关网站公示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学生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在校期间获得奖学金证书、英语、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综合性大学的师范生,需提交学校开具的师范生证明,并加盖公章。
4.报考须知:
(1)报考人员报名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凡参加武清区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已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报名。
(3)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考点一个岗位,不可兼报。
(4)各学段、学科招聘,报名、缴费程序同时进行。相同学科笔试内容相同,但不同学段分开单独录取。
(5)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未能开考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6)根据在前一考点校招聘情况,在下一考点校招聘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根据前三个考点校招聘情况,确定在第四个考点校的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本学科专业知识(含教学设计),幼教学科加试绘画内容。试题委托专业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四)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果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考点校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包括说课、答辩、基本素质考查。说课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教材,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及语言表达能力;答辩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的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基本素质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钢笔字、粉笔字的书写水平以及形象、举止、仪表等,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加试键盘乐器演奏(手风琴、电子琴任选其一),面试满分为100分。基本素质考查与说课、答辩同时进行。
3.面试按学科分组:每组由7名评委组成,现场评分。面试成绩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六)成绩公布
按照笔试成绩的60%,加面试成绩的40%计算考试成绩,在考点学校进行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七)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表现等进行考察,并由学校出具相关考察材料。
(八)公示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考点校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九)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签约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书》。首次签约后,如果有岗位空缺,为保证用人单位的人员需求,从同学科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并补充到下一考点。
(十)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同学科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聘用
拟聘人员在规定日期内将人事关系、个人档案转至武清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上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四、相关待遇
(一)拟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此次招聘的教师,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二)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按照上级规定实行回避制度。考务工作相关人员,凡利用考务或考试工作之便,为报考人员舞弊提供便利的,取消工作资格,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反报名、考试纪律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2-59618267;022-82171015
监督电话:022-82129992
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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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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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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