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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教育局事业单位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州荔湾教育局事业单位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在广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8名(具体招聘职位见“附件1”)。
一、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须同时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的《广州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中第六条规定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
http://sfzb.gzlo.gov.cn/sfzb/file.do?fileId=2C90892540DDB8440144AFC89B9901BA);拟聘用人员需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办理人才引进及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聘用;为便于管理,应聘人员须在办理录用时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见《2015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2.应届毕业生为2016年毕业人员和2014年、2015年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2016年毕业人员要求在2016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2014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视为应届毕业生(以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签署日期为准,下同),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视为社会人员。
4.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5.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2016年毕业人员及心理、特殊教育、康复、体育、美术、音乐教师职位应聘者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承诺在试用期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处理;应聘其他教师岗位人员必须持有与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6.应聘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或符合职位表的要求。职位要求是师范类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由所在大学或学院提供的师范生证明原件。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二、报考须知
1.每个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限选报1个具体招聘职位组别。
2.每个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 按比例调减招聘职位数;遇到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对个别紧缺岗位,即职位组别音乐教师(粤剧)A和B,如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延长2天报名时间,延长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
3.相关年龄年限计算以2015年12月31日为界。本次招聘职位表中未写明年龄要求的,统一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1年1月1日后出生;职位表中写明年龄要求的按职位表中的要求;
4.为方便联络,请所有考生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5.所有拟聘用考生必须服从调配。报考同一职位组别有几个具体招聘单位的,由区教育局在考生报考同一职位组别招聘单位岗位内统筹安排;其他职位,按考生报考职位安排。
三、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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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上午9:00至11月18日下午17:00。
2.应聘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3.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15年12月2日上午9:00后通过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12月5、6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详见自行打印的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成绩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报考教师职位的笔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占90%),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占10%);报考其他职位的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占90%),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规等(占10%)。
4.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的公布: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同一职位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遇到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取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
5.笔试成绩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查询。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同时在《荔湾教育网》(http://www.gzlwedu.net.cn)上公布。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2月23日–25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荔湾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2.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本人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连同《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2)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过程中有不通过或主动放弃者,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5.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6年1月中旬在《荔湾教育网》(http:// www.gzlwedu.net.cn )公布。
六、面试
主要测试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或工作技能等,满分为100分,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荔湾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2.2016年1月下旬在荔湾教育网(http://www.gzlwedu.net.cn)公布面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比例折算相加后得到的应聘人员总成绩、具体岗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
1.在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若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决定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决定进入体检。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其他岗位人员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4.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在应聘该岗位的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以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需要递补岗位数1:2的比例依次递补,超过比例人员不再递补。
5.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者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八、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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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进入考察的人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dgdc.edu.cn)有效查询凭证,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鉴定证明(2016年应届毕业生生除外)。无法提供有效查询凭证或鉴定证明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荔湾教育网》(http://www.gzlwedu.net.cn)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在《荔湾教育网》(http:// www.gzlwedu.net.cn)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应届毕业生须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十一、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核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的情况;
(三)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等材料。
(四)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应届生试用期为一年,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不负责配偶调动和工作安排)。聘用期间按国家、省、市以及荔湾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所有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完成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按职位表说明的相对应级别进行聘用。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员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以上标准进行岗位等级聘用。无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荔湾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规定,持省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的社会人员,要求必须在一年内办理换证确认手续。
(七)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荔湾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荔湾教育网》(http://www.gzlwedu.net.cn)上公布,请参加应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八)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制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组织的任何行为,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次招聘工作由荔湾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和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0-81932982。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管,联系电话:020-81939593;荔湾区纪委负责监督,监督电话为020-81958161。
1.2015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目录表
3.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
4.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6.考试录用专业目录(2015年版)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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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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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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