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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县2015年公开选聘51名高中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唐县2015年公开选聘51名高中教师公告

    近日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从河北省唐县政府网发布了一则2015年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中教师的公告,现全文转发如下:

    为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对高层次及紧缺岗位人才的需要,优化师资结构,提高教学质量,经县政府研究同意,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1名高中教师。为保证选聘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暂行办法》(保人社发[2011]70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及方式
    公开选聘主要面向河北师范大学及教育部认定的相关优势学科和专业院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围绕满足用人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及紧缺岗位人才的需求,并贯彻公正、公平及质量优先的原则,在县招聘办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唐县2015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后出生);
(七)在唐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教师及特岗教师不在本次选聘范围。
(八)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同时,选聘工作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三、公告发布
  2015年11月10日至16日期间,通过唐县政府网站及唐县电视台对外发布选聘公告。
四、报名办法
(一)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地点及时间:
  报名地点: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18日9:00-17:00。   
(三)报名程序:在县招聘办统一组织下,由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岗位需要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5张。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唐县2015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资格审查表》,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招聘办公室负责填写《唐县2015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报名花名册》,对应聘人员当场摄像。并按物价财政部门规定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考务费100元。
(四) 2015年11月21日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者,视为放弃。
(五)2014年已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带相关证件进行报名确认,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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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根据报名人数,报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决定是否设置笔试环节以及笔试成绩是否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重要依据等。考试前,报考人数少于报考岗位数时,适当在专业之间调剂岗位计划。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知识、时事政治、法律知识,教师职业道德等,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教法、教学案例分析及新课程改革知识等。
 2、笔试时间、地点与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说课)
 1、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内容及方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应聘岗位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考生面试序号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含专业技能展示时间)。运动训练、健美操、舞蹈三个专业的考生,在说课的同时,还需展示符合专业要求的技能,技能展示占面试成绩20%。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记分方法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名考官的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其余5位评委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不能低于达到3:1岗位的最低录取分数。
六、考核、体检
(一)根据个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末位出现录取成绩并列人员,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为:学历高者、毕业时间早者、年龄小者。
(二)考核在县招聘办公室指导下,由教育局组织进行。考核内容: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及工作、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由招聘办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初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到定点医院体检者视为放弃。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费用自理,并由考生直接交付体检单位。
(四)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招聘单位不得聘用,空缺名额不得递补,滚动到下次招聘时使用。
七、公示、聘用
(一)公示
  县招聘办适时公布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唐县政府网站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或由人举报,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得聘用,空缺名额不进行递补,滚动到下次招聘时使用。
(二)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的,或有举报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填写《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唐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应聘者自接到录取通知书10日内到聘用单位及时报到,由用人单位到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由教育局实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与受聘人员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招聘人员为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本《公告》由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2-6421733
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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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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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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