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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国市2015年选聘安国中学教师1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安国市2015年选聘安国中学教师12人公告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和岗位急需人才,促进我市高中教育事业均衡、快速发展,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现决定公开选聘安国中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资格审查、试讲与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1、物理教师2名;  2、数学教师2名;
3、英语教师2名;    4、化学教师2名;
5、政治教师1名;  6、地理教师1名;
7、体育教师1名;  8、心理教师1名。
合计12名。
三、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往届本科一批以上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1982年1月1日。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须一致。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行政或刑事处分的;
2、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选聘办法
选聘工作采取发布选聘公告方式寻聘,确定应聘人选。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试讲与面试、体检、复审、聘用等步骤进行。
五、选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方式
1、报名日期:2015年11月19日-2015年11月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
河北师范大学
11月19日、20日、21日:可在河北师范大学公共教学楼A座309室投送简历;
11月21日:也可以河北师范大学四方广场河北安国中学展位报名
4、联系电话:
田校长:15081226158
(二)资格条件审查
通过对报名者《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材料等”审查的办法,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者可不受招聘名额与资格审查人员比例限制均进入试讲与面试环节。
(三)试讲与面试
1、时间:11月22日 8:30开始
2、试讲考场地点
河北师范大学,公共教学楼A座101室
3、内容设置
试讲:内容为高中课程,教材版本由安国中学确定。试讲章节现场抽取。
试讲内容为教学达标情况、重点难点把握、教学方法选择、板书技能、教学体态仪表等。通过试讲主要考察应聘教师的仪表仪态,形象气质,反应能力,应聘教师把握教材的能力和驾驭课堂的能力。
面试:面试评委小组结合应聘教师的试讲内容、试讲情况及岗位要求、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提出答辩问题。
试讲与面试合并打分,分值100分。其中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4、试讲形式
抽签决定试讲与面试顺序。
应聘者准备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间为5分钟,试讲与面试时间转换由考生自行把握,但每个人总体不能超过20分钟。评委依据评分标准对应聘教师的试讲、面试进行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然后汇总各位评委所给成绩,除以有效分评委人数,得出应聘者成绩。试讲与答辩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
5、试讲成绩公告
试讲与面试成绩于当天予以公示。
(四)体检
体检在选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
(五)复审
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复审,主要审阅毕业证件、调阅档案、政审考察。(2016届毕业生待毕业后进行)
(六)公示结果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七)择优审批聘用
公示后无问题的人员经市领导审批后,(2016应届生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考察合格)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为加强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安国市选聘安国中学教师领导小组”。选聘过程由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附:选聘单位(河北安国中学)基本情况
河北安国中学,位于安国市祁州镇城西,药华大路221号,1945年7月在抗日的烽火中诞生,原名“冀州第一中学”。1960年被河北省政府确立为河北省十三所重点中学之一,1978年被河北省教育厅再次确定为省首批办好的重点中学,2001年被评为河北省示范性高级中学。现有80个教学班,在校生4800余人,教职工390人,专任教师307人。其中,特级教师3人,研究生学历33人,省市级骨干教师46人,高级教师109人。学校建筑优美,环境整洁,教育教学质量一流,曾获“河北省园林单位”、“河北省文明单位”、“河北省新课程改革先进学校”等殊荣。
近70年来,安国中学积淀了优秀的传统文化,始终秉承“提供学生和谐发展的优质资源,满足人们优质的高中教育需求”办学宗旨;“以德立校,以人为本,科学管理,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全力打造同行领先、国内一流,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寄宿式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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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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