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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录取相关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省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录取相关通知

黑教师处字〔2015〕12号

关于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录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行署)教育局,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

  我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正在按计划、有步骤进行。为了做好特岗教师招聘的录取工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编办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教联〔2015〕4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前一阶段工作的实际,经研究并请示厅主管领导同意,现就招聘录取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

  录取工作由市(行署)教育局负责,会同市(行署)人事局组织实施。各设岗县(市、区)要在面试考核和体检工作完成后,将面试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及时上报市(行署)教育局。市(行署)教育局要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考核成绩和政策性加分形成的总分)和体检结果,按照黑教联〔2015〕49号文件规定的原则和程序,会同市(行署)人事局,组织实施录取工作。

  各设岗县(市、区)在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于11月24日前将各设岗县“考生名册”(附表1)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上报省教育厅师范师资处。

  二、关于招聘岗位出现空额、缺额的调剂问题

  根据黑教联〔2015〕49号文件规定,对于因报考人数不足或考生考试成绩等方面的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额或缺额的,要在参加面试考核并同意调剂的报考相同学科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形成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适当调剂。调剂工作由市(行署)教育局负责,会同市(行署)人事局进行。各市(行署)教育局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原则,认真做好并尽快完成调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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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剂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如果设岗计划出现空额或缺额,要在参加设岗县(市、区)本学段本学科面试考核的申报人员中,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

  2.补录后完不成设岗计划的,由市(行署)教育局会同市(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考本市(地)其他设岗县(市、区)的相同学段相同学科人员中,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调剂;

  3.在上述工作依次完成后仍未完成学科设岗计划的,在征求设岗县(市、区)的意见和考生志愿的前提下,可以将报考初中学段的生源调剂到相同学科的小学学段,但报考小学学段的生源不能调剂到初中学段。初中学段和小学学段不一致的学科的生源,不能调剂。各学段报考不同学科的生源不能互相调剂。

  根据黑教联〔2015〕49号文件规定,省里将不做跨市(地)生源调剂。

  三、关于设岗计划的调整问题

  黑教联〔2015〕49号文件下发的招聘岗位设岗计划,是由各设岗县(市、区)政府经过认真测算申报,省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和考生发布的,各地要自觉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学段、学科设岗计划数的,要由设岗县(市、区)政府提出具体意见和理由,经所在市(行署)教育局、人社局同意,填报“调整设岗计划申报表”(附表3),报省教育厅审定。各设岗县(市、区)原定的设岗计划总数不能增加。

  “调整设岗计划申报表”的电子版于11月2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其文本经加盖公章后,连同正式报告于11月27日前上报省教育厅。

  各设岗县(市、区)学段、学科设岗计划调整后,仍须按照上述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补录和调剂,坚决杜绝录取报考同一学科考生中较低分数的而未录取较高分数的考生。

  四、关于录取手续的办理

  各设岗县(市、区)根据设岗计划数、考生的总成绩、体检情况及调剂后的结果,提出本县(市、区)“特岗教师”拟聘人选名单(附表4),于11月2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省教育厅师范师资处,其文本经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连同拟聘人员《招聘登记表》一并于11月27日前上报省教育厅。

  附表1.黑龙江省2015年招聘特岗教师参加面试考生名册

      2.黑龙江省2015年招聘特岗教师空、缺岗情况统计表

      3.黑龙江省2015年招聘特岗教师调整设岗计划申报表

      4.黑龙江省2015年招聘特岗教师录取人员名单

  黑龙江省教育厅师范教育与师资管理处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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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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