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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第七中学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郑州市第七中学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郑州市第七中学是郑州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完全中学。为引进优秀教育人才,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需要,拟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招聘优秀教师20名,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教育发展大局,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造特色化、有内涵、现代化学校为目标,以强化队伍建设为抓手,真正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岗位与数量
在职教师岗位:
高中:语文3人,数学2人,英语2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1人,历史1人,体育2人;
初中: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化学1人,地理1人,音乐1人,政治1人;
共计:20人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在职优秀教师。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能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3)具有相关专业的初、高中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5)身体、心理健康,能完全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必备条件:
(1)男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省、市级骨干教师、获市级(或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者可优先,年龄可适当放宽到男45岁,女40岁);
(2)在省级示范性高中从事中学对应专业一线教学工作1年以上(2014年7月1日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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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日—12月3日
3、报名地点:郑州市第七中学初中部
报名地址:郑州市金水路25号,金水路与健康路北50米路西(郑州七中初中部办公楼一楼接待室)
附近公交:新通桥站(100路、104路、34路、63路、966路、919路、903路)
4、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
(2)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3)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及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认证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也可通过有关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认证并出具学历认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个人简历2份。
(6)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
(7)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相关教学、科研成果等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出具现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及教学经历证明。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用人单位根据报考本单位的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5,达不到比例的,经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1:3,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学科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核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郑州市教育信息网站公示。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参与,考试分为面试、教学技能测试两个环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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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面试及教学技能测试采取分批分组方式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另行通知。
2.教学技能测试。教学技能测试主要采取试讲,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参加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在各单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如低于此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申请、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学科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在技能测试环节,因弃权造成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如该岗位进入技能测试考生因弃权只剩一名考生时,该考生技能测试分数须达到所在面试室所有考生平均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教学技能测试采取分学科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教学技能测试采取试讲方式,满分为100分,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待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应试者的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时当场宣布。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教学技能测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岗,不再递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2.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录取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市教育局、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在职教师聘用后原专业技术职称按岗位设置相关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六、纪律与监督
(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予以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招聘纪律其它情形的。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辞聘。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 86091766 65828916
监督电话:0371- 86091766 66962327 67182179
邮 箱:zz7z@163.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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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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