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障群体的生存、维权之艰辛,常常难以进入主流媒体的关注范畴。即便偶有提及,公众也并不知道他们的艰辛与努力程度。日前,教育部相关官员的表态,却带给了部分拥有“教师梦”的听障人士以宝贵的希望,也让这一话题零星坠入了主流媒体的报道方阵。
11月30日,教育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特殊教育专题报告会在京举行。在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巡视员李天顺表示:“最近几年我们在基层一线调研的时候,有很多听障人士反映在取得教师资格的时候遇到障碍,这样的教师不在少数。他们在特教学校工作不错,也很受学生的欢迎,但是在取得教师资格问题上各地情况不同,因为教师资格的设计还没有对听障人士如何从事特殊教育提供合理的便利。”
李天顺称,自己在一线调研时获知了听障人士在取得教师资格证上的政策困境,这也算不枉其正厅级“巡视员”的身份。不过,听障人士直接针对中央部委的建言一直在发出,尤其从今年11月3日开始,共有来自全国30个省市的30位听障人士,以“一天一人一信”的方式连续30天向教育部和中残联寄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希望获得两个部门的答复。11月30日回应的发生,更大可能性也许在于上述类似行为艺术的“积极行动”起到了效果。
这可以理解成民间与政府良性互动的结果。民间提出诉求的举动并不过激,甚至可以用温和来形容。他们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利,来善意提醒政府;政府亦没有被动,或刻意拖延,或置之不理,都没有发生。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教育部和中残联就主动回复该群体的合理诉求,也堪称做到了尽心尽力履职。当然,这应该是一种常态,它表明我们的社会正在变得“温和”。
具体到听障人士的诉求来看,横亘在他们面前的主要政策障碍可以归结为三点:听障人士需要提交普通话水平证书、需要进行口语面试、需要面临包括听力在内的严格体检。可以说,对于公众理解的一般意义上的教师而言,普通话水平、口语表达能力和正常听力,这些都构成了作为教师的基本条件。但这一固有的观念却忽略了听障人士的诉求,特别是作为学生的听障群体,如果老师也是听障人士,以手语的方式进行教学,双方都会更加适应,教学效果也会更好。
所以,问题在于目前教育部设定的教师资格制度里,缺乏特殊教育教师这样一个类别。全国2075万听障群体,至少存在数百万规模的学习要求,但对听障群体教学软性设施的忽略,决定了宏观政策无法照顾到该群体,更无法对教师资格证考试流程作出细致规定。当然,对此大肆鞭挞亦无必要。一方面是教育部官员已经表态要积极研究,鼓励有关地方对相应的制度措施进行探索;另一方面,包括江西、江苏在内的省份,也确实在积极探索更为适合听障人士考试的制度。据悉,江苏省已有听障考生拿到了教师资格证。这一点,颇令人欣慰。
教与学是人类世界中的一种伟大互动,任何群体都有资格享受其过程。尽管听力上存在障碍,但这并不意味着基础性的制度就可以成为阻碍听障者实现教师梦的因素。理论上,在教育形式不断变革的今天,听障者有权利成为一名一般意义上的教师,只要他/她有能力赢得社会认可,更何况听障者的诉求是在特殊教育领域。好在教育部和中残联的回应不算太晚,值得点赞,但相关的政策推进还需要多久,这是怀揣“教书育人梦”的听障人士所最为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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