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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山东省教育考试院近日发布公告,对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1月13日-19日,考试时间为3月12日。考生请注意及时关注公告内容,切勿错过报名时间。

关于2016年上半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24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字[2015]6号)和《关于2016年上半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招考[2015]138号)要求,现将2016年上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山东教师资格考试辅导方案

  一、考试时间、方式  
  考试日期为2016年3月12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部为纸笔考试,实行答题卡答题形式,使用2B铅笔填涂和签字笔答题两种方式完成答题。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科目  

类 别  

 3月12日 (星期六)  

上  午  

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对应教育部课程标准中相应层次学校课程。按教育部考试中心总体部署,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其他学科暂不开考。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试,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的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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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考条件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学校)在山东省内的中国公民,且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一)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符合学历层次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年级在读生不得报名。
  (三)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思想品德鉴定、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四)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考生个人网上报名、考区确认、网上缴费3个步骤:
  (一) 网上报名
  时间:2016年1月13日至19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考生补报。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注册。
  2. 潍坊、济宁2市的考生“报考省份”请选择“山东2”,其他市考生“报考省份”请选择“山东1”。
  3.按照报名系统界面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按要求的格式上传本人的近照。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佳;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4.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学校)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并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考生报名须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要求,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违反上述要求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不予认定等后果,责任由本人自负。 
  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
  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尚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一旦通过确认,所有信息不得再更改。
  (二) 考区确认
  时间:2016年1月14日至20日
  为方便考生报考,自2016年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环节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在面试和资格认定时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级认定机构不予认定。
  考生网上报名后,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开展网上确认有关工作,及时对本地所有报考考生信息的规范性进行检查并确认(仅检查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姓名等文字信息是否规范)。 
  1.选择济宁为考区的考生,须本人到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办法见附件1。
  2.选择其他市为考区的考生,无需到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等待确认结果即可(原则上考生报考后两日内完成确认工作)。
  3.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及时更正信息重新报名。
  (三)网上缴费(潍坊、济宁除外)
  通过确认的考生于 1 月22日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
  没有在规定时间缴费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选择潍坊、济宁两市为考区的考生报考信息经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确认通过后,即视为完成报名流程,无需进行网上缴费。
  报名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鲁价费函〔2014〕84号规定,按每人每科60元的收费标准执行。考试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费,请广大考生注意。
  四、其他说明
  (一)关于师范类专业学生
  2012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毕业后3年内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可免予教师资格考试。毕业超过3年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须按教育部规定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
  2016年起,符合以下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须参加相应类型的教师资格考试:
  2013年(含)以后入学,且2016年(含)以后毕业的师范类专科毕业生;2013年(含)以后入学,且2017年(含)以后毕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二)关于新旧政策衔接
  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已参加以往山东省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课”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的,可在规定的5年有效期内,免于笔试。该类考生面试有关问题详见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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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考试成绩的通用性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关于成绩有效期
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年有效;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根据国家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提出认定教师资格申请,取得毕业证书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的,方能认定相应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超过有效期的,需重新参加考试。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16年3月7日至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有关考试安排请登录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官方网站查询。
  六、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16年4月19日,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进行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省(区、市)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信息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s.gov.cn)查阅。
  (二)考试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比照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1月7日
附件:1. 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济宁现场确认办法
      济宁考区考生请携带相关材料,到下列规定的任一确认点进行考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确认,没有在规定时间办理确认手续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须持材料:
      户籍在本市的考生: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原件。
      工作单位(在读学校)在本市的考生: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或学生证)原件。

济宁市现场确认点汇总
现场确认点名称 详细地址 咨询电话
任城招办 市中区建设路19号任城区教体局招考办 0537-2166556
兖州招办 兖州市九州中路96号(兖州市教体局院内) 0537-3413543
微山招办 微山县夏镇文化街22号微山县招考办 0537-3181184
鱼台招办 鱼台县湖陵三路南端鱼台县教体局招办 0537-6253530
金乡招办 金乡县金司路北段金乡县考试中心 0537-8721232
嘉祥招办 嘉祥县中心街56号嘉祥县教体局招办 0537-6822946
汶上招办 汶上县宁民路北段汶上县教体局招办 0537-7282188
泗水招办 泗水县光明路32号泗水县教体局招办 0537-4239853
梁山招办 梁山县水泊西路43号梁山县教体局招办 0537-7322787
曲阜招办 曲阜市教体局大门西三楼 0537-3353502
邹城招办 邹城市峄山北路609号(邹城教育局院内) 0537-5211851
 

附件:2. 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咨询电话表

考区 咨询部门 咨询电话
济南 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531-86111580
青岛 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自考处 0532-85786229
市南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532-82867969
市北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532-66751131
李沧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532-87890004
开发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532-86883586
黄岛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532-86178635
崂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532-88996516
城阳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532-87866066
胶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532-82233855
即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532-81726300
平度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532-88368332
莱西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532-88483778
淄博 淄博市招生办公室 0533-2793606
淄川区招生办公室 0533-5181294
张店区招生办公室 0533-2282569
博山区招生办公室 0533-4181364
临淄区招生办公室 0533-7123626
周村区招生办公室 0533-7875976
桓台县招生办公室 0533-8264150
高青县招生办公室 0533-6973644
沂源县招生办公室 0533-3229038
枣庄
 
枣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0632-8688127
市中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0632-3322234
薛城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0632-5191525
峄城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0632-7711916
台儿庄区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 0632-6611746
山亭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0632-8812577
滕州市招生办公室 0632-5513610
东营 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考试科 0546-8339269
        8331089
东营区教育局招生办 0546-8221130
河口区教育局招生办 0546-3651189
垦利县教育局招生办 0546-2523223
利津县教育局招生办 0546-5621556
广饶县教育局招生办 0546-6441950
烟台 开发区招生办公室 0535-6396791
芝罘区招生考试中心 0535-6865580
        6865582
福山区招生办公室 0535-2136197
牟平区招生办公室 0535-8945678
莱山区招生办公室 0535-6907325
长岛县长岛教育体育局招生办 0535-3212600
龙口市招生办公室 0535-8517583
莱阳市招生办公室 0535-7269991
莱州市招生办公室 0535-2228893
蓬莱市招生办公室 0535-5644130
招远市招生办公室 0535-8215332
栖霞市招生办公室 0535-5211601
海阳市招生考试中心 0535-3228561
高新区教学研究室 0535-6922272
烟台市招考中心中专招生科 0535-2101810
潍坊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536-8231670
潍城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536-8188719
寒亭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536-7251327
坊子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536-7663947
奎文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536-8253319
高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536-8861163
临朐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0536-3456087
昌乐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0536-6221438
青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536-3220958
诸城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536-6062789
寿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536-5228033
安丘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536-4221151
高密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536-2867929
昌邑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536-7211432
滨海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536-5605603
峡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536-3086976
泰安 泰安市审批中心教育窗口 0538-8538128
泰安招生考试中心 0538-8520992
威海 威海市招生办 0631-5810202
环翠区招生办 0631-5231645
文登区招生办 0631-8460404
荣成市招生办 0631-7562344
乳山市招生办 0631-6622397
日照 日照市教育考试中心 0633-8775057
        8779338
        8779339
莱芜 莱芜市招考办 0634-6214511
莱城区招考办 0634-6227324
钢城区招考办 0634-6880140
临沂 临沂市教育考试中心   0539-8103344
德州 德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534-2388603
滨州 滨州市招考办 0543-3188723
滨城区招考办 0543-3806036
沾化区招考办 0543-7321085
惠民县招考办 0543-5351864
阳信县招考办 0543-8223911
无棣县招考办 0543-6337900
博兴县招考办 0543-2319003
邹平县招考办 0543-4268091
聊城 聊城市招生考试中心 0635-8241360
菏泽 菏泽市自考办 0530-533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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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兴隆台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关于印发<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盘人社发〔2013〕17号)《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4〕103号)等文件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6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能力及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分配;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信息表》(附件1)。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②现役军人。

③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

④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⑤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规定的应当回避的。

⑥退役军人单列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因故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人员;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享受国家退役安置政策的人员。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3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单列招聘计划岗位,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8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

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基本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如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确属发证部门延期发证等非应聘人员原因,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考试合格(《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内))和延期发证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四、招聘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信息具体见《2024年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信息表》(附件1)。应聘人员需要咨询时,可在工作时间(2024年7月5日至7月21日的8:30–11:30、13:30–17:30)拨打18502423626进行咨询。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4年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点击公告下方“进入考试报名系统”(仅在报名期间开放),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1日9:00至7月17日17:00。届时,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址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红底、蓝底或白底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2.网上资格审核。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自行下载相关材料,打印、签字、上传的信息应真实有效,材料具体如下:

(1)《2024年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2024年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3)。

(3)居民二代身份证。

(4)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及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2024应届毕业生需上传《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4)及《2024应届毕业生个人承诺书》(附件5)。若应聘人员毕业证所学专业未注明师范或教育字样,需提交在校期间必修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及毕业实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档案专用章。

(5)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并打印教师资格证查询的全网页截图);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上传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内)。

(6)退役军人单列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需上传《义务兵退出现役证》。

3.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初审完毕,最后一天报名的初审时间顺延至7月18日12:00。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请应聘人员于2024年7月11日10时至7月18日12时审核截止时间前重新登录系统确认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4.岗位调剂与削减。招聘计划与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1:2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或削减的招聘计划空额将用于其他岗位,相关信息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以免遗漏报考信息。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2024年7月18日13:00至16:00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5.缴费确认。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须重新登录报名网址,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个别岗位只考一科,考务费50元。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后,再次登录报名网址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查询(查询时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缴费时间等信息)。考务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为便于应聘人员报考,报名期间,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会定期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站公布,最后一次公布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17:00。缴费终止时间为7月18日24:00,请应聘人员及时报名并缴费,以防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7月19日9:00至7月22日9:00登录报名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

五、考试安排及要求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专业课和教育理论两科,其中,专业课为高中阶段本学科理论知识,满分120分;教育理论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心理健康教育,满分8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200分,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报考初中心理健康教师岗位和退役军人单列招聘计划岗位,笔试考试只考教育理论一科,笔试成绩计算方式为:教育理论成绩乘以2.5,满分为2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4年7月22日(星期一),上午08:30—10:30专业课,上午11:00—12:00教育理论。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应聘人员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应聘人员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通过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站查询,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和资格审查(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2024年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七、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及板书能力。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满分为200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12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4+面试成绩*0.6=总成绩),总成绩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面试具体事宜和总成绩将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站公布。

八、体检(含心理测试)和涉罪信息查询

(一)体检(含心理测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统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2024年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拟考察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报考同一岗位未录取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

(二)涉罪信息查询

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由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局负责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报考同一岗位未录取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

九、选择工作岗位

对于体检(含心理测试)和涉罪信息查询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先行选择工作岗位,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工作岗位顺序。

十、考察

由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有无违法违纪、个人诚信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报考同一岗位未录取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

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报考同一岗位未录取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的教师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服务年限最低为五年。

十二、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三、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附件:

附件1:2024年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信息表.xlsx

附件2:2024年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3:2024年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2024 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docx

附件5:2024应届毕业生个人承诺书.docx

2024年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系统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4日

山东菏泽鄄城县教体系统2024年第二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精神,依据《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菏发〔2020〕1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郓城县教体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17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取得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42所)和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含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或全国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国内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2024年QS榜单前200名国外高校(附件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7月4日及以前取得。报考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书中任教学科相同。

4.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合作办学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纳入引进范围。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名。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引进计划及岗位条件要求

引进计划、岗位条件要求以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2024年郓城县教体系统第二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电子邮件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1日18:00止,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按要求扫描做成一个PDF)发送至指定邮箱(附件1),发送成功后,截图本人留存。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个人电话”。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网上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需把1-4扫描做成一个PDF):

1.《2024年郓城县教体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插入近期电子照片);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提供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均含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5.《2024年郓城县教体系统第二次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只发送excel电子版,不需要扫描或转换成PDF格式)。

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报名秩序的应聘人员,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四、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郓城县文化体育中心体育馆(郓城县廪丘路中段)

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郓城县教体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插入近期电子照片)。

(2)1张个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

(3)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含第一学历、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学信网查询学籍网页打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暂无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7)具备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面试

面试时间:7月21日

面试地点:郓城一中南校区(魁文路中段)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用模拟讲课形式进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从事专业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专业素养。面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现行教材内容,题目自选,资料自备。面试顺序抽签确定,面试时不允许作任何形式的自我介绍,不准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面试合格者按照应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六、考察与体检

1.县教体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进入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2.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应聘单位。对放弃考察、体检、选岗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引进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县教体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从报名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引进

拟引进人员名单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引进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引进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聘期间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岗位空缺的,经县教体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本次引进人才岗位中调整岗位计划并发布公告。

3.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其他未尽事宜以郓城县教体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咨询电话:0530—6583022

附件:

1.2024年郓城县教体系统第二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2.2024年郓城县教体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3.2024年郓城县教体系统第二次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汇总表

4.2024年QS榜单前200名国外高校名单

江苏南京市雨花开发区实验小学2024年招聘教师公告

南京市雨花开发区实验小学(南京市琅琊路小学雨花分校)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小学,是南京市琅琊路小学教育集团校之一。学校于2019年8月开办,以“学习琅小,成为自己”为办学指导思想,践行以学生为中心的人本主义精神和小主人个性化学习理念,开展以聚焦于课堂学习空间改造和拓展、开发“学习共享空间”为目标的“小主人个性化学习项目”实践。学校所构建的“小主人五大实践中心”和“草地教室”为学生提供了多元的个性化学习场域。

学校鼓励并支持青年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及综合素质的培养。为了适应优质教育的发展需要,满足办学需求,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招聘性质为学校自主招聘,没有事业单位编制,录用后,满足条件者可推荐参加雨花台区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一、招聘岗位:

体育教师1-2名;科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

二、报名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能胜任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2.身体健康,有从教经验,综合素质好,课堂教学能力突出者优先考虑。三、工资待遇:

面议。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以“应聘人员姓名和岗位”标注邮件主题发送到学校邮箱。学校邮箱:565877665@qq.com

3.报名提交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南京市雨花开发区实验小学教师应聘信息登记表》(附件1)。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3)本人近五年来(2019年1月1日后)获得的主要荣誉和成果。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材料初审,初审通过人员接到学校电话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招聘学校组织的现场考评,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现场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由学校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批准备案后的现场考评方案组织实施。考评方式为面试,主要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四)聘用

学校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校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待遇等,签订聘用合同。

五、招聘咨询: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13611586900

六、学校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龙飞路20号

南京市雨花开发区实验小学教师应聘信息登记表.docx

江苏宿迁市宿豫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紧缺急需学科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紧缺急需学科教师11名(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宿迁市宿豫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紧缺急需学科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紧缺急需学科教师。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3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10.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1.宿豫区内各学校现有在编教师。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豫区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7月8日9:00-7月12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宿豫区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下载《宿豫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紧缺急需学科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

携带《报名表》(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核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现场收取考试费用100元/人,通过资格审核且完成缴费的为报名成功。

邮箱报名:报考人员登陆“宿豫区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下载《宿豫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紧缺急需学科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

报名时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至邮箱suyujiaoshizhaopin@163.com 进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箱回复初审结果,请考生及时到邮箱查看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后,需在报名时间内携带资格审核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现场收取考试费用100元/人,通过资格审核且完成缴费的为报名成功。

3.报名和资格审核地点: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5楼507室。

4.报名和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报名和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信息填写完整的《报名表》1份(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并提交《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报名时已辞职的人员,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4)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只能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职称放宽学历、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

(7)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上述1—6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区教育局审核。

5.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7月8日—7月12日9:00-17:00。考生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宿豫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6.各岗位考试开考比例为1:3,现场资格审核后,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无人报名的岗位,可根据学校紧缺专业需求,结合实际报名情况,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在《岗位简介表》公布的教师岗位招聘计划总量内调整各岗位的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考生务必诚信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等,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演课,时间为15分钟。参加演课的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备课室,根据统一提供的教学内容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60分钟。

2.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高的排序。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宿豫区政府网 (http://www.suyu.gov.cn/)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由宿豫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豫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宿豫区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区人社局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教育局在宿豫区政府网 (http://www.suyu.gov.cn/)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区教育局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3年(具体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具有相应学科职称的考生,根据被聘用人员现职称及学校岗位情况聘用。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简章发布。本简章由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豫区教育局共同发布。

(二)责任分工。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公告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区人社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政策口径。

1.年龄规定。35周岁以下,指1988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3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8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指1973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

2.其他事项。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466502、84466501(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科)

监督电话: 0527-84469511(宿迁市宿豫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0527-84465736(宿迁市宿豫区人社局事业科)。

附件1:宿迁市宿豫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紧缺急需学科教师岗位简介表

附件2:宿豫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紧缺急需学科教师报名表

附件3:未就业承诺

附件4: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辽宁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中小学教师,共8名,其中事业编制4名、合同制4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事业编制岗位(4名)

 1.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1名

 2.初中英语教师:2名

 3.小学体育教师:1名

 (二)合同制岗位(4名)

 1.小学语文教师:1名

 2.小学数学教师:1名

 3.小学英语教师:1名

 4.小学体育教师:1名

 二、岗位职责

 1.担任班主任;

 2.承担相应岗位教学工作;

 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中小学教育工作,具有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5.身体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学历条件:

 (1)全国普通高校统招统分毕业生(在校期间为全脱产,不含定向生、委培生、部队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格证书,无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2.年龄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岗位专业条件详见《岗位及专业对照表》(附件1)。

 4.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应具有应聘岗位相应等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资格证学科须与应聘岗位一致。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于到岗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等级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期考取教师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合同。

 5.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业务称号者优先。

 6.应聘事业编制岗位者,应具有三年及以上应聘岗位对应学段的教学经历。

 7.硕士研究生毕业且有一年及以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经历的,不受岗位专业条件和教学经历限制。

 (三)有关说明

 1.招聘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2.被聘用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到校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4.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岗位待遇

 事业编制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合同制人员工资结构和标准参照事业编制同岗位人员确定,根据考核结果参与奖励性绩效分配,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进修培训、子女入托入学等,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17:00时。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电子版应聘材料发至应聘邮箱dlhfxxzp@126.com,邮件标题和材料标题以“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手机号码”命名。谢绝重复投递。

 3.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按照《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附件2)填写,保存为PDF格式,以学科+应聘者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2)《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应聘人员一览表》(附件3),Excel格式,以“学科+应聘者姓名命名;

 (3)《亲属关系承诺书》(附件4),PDF格式扫描件。

 4.报名要求

 (1)在事业编制、合同制两类岗位中,应聘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情况下,每种编制类别中最多申报1个岗位。涉及不同编制类型岗位兼报且均通过资格审核并入围考核的情况,由应聘人员在考核前明确唯一应聘岗位,放弃其他应聘岗位,具体操作方式另行通知。如申报多个类别岗位,请同时填写在《一览表》(附件3)中。

 (2)网上报名材料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可更改,请务必仔细核查。确有因缺失材料影响资格审核结果需要补充材料的,可在资格审核工作完成前,联系本次招聘咨询电话,提出补交材料申请,经学校受理后按有关要求完成补充材料提交。

 (二)资格审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进行综合评议,根据招聘条件、实际需要和履行岗位职责匹配程度,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参加考核人员学校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考核安排。未入围考核的人员,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

 采取面试(说课)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气质等。其中,小学体育教师岗位增加专业能力面试。考核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面试(说课)、专业能力面试各项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不予确定为考察人选。小学体育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按面试(说课)成绩与专业能力面试成绩1:1的比例核定。

 考察人选根据招聘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

 (四)心理测试、体检、考察

 1.学校组织考察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形成心理测试报告。

 2.考察人选至指定的医院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非初始体检的医院重新体检。

 3.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缺点不足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形成考察报告。

 在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中有任一环节出现不合格者,取消考察人选资格,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拟聘用及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心理健康报告、体检结果、考察报告,经学校审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事业编制人员按学校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及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核或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如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或材料存在无法佐证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资格条件等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报名,应聘资格将被取消。

 (三)应聘人员应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有关公告通知。应聘人员未入围考核、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的,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五)应聘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考核后,在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应聘申请。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或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请应聘人员注意辨别消息来源,谨防上当受骗。

 (七)招聘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版);《专业学位类别及专业领域目录》(201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确定,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以与我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七、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411-84728402,0411-84729275

 2.应聘邮箱:dlhfxxzp@126.com

 3.监督电话:0411-84723076

 4.监督邮箱:dlmujw@126.com

 附件:1.岗位及专业对照表

       2.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模板

       3.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应聘人员一览表

       4.亲属关系承诺书

                 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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