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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长兴县2016年招聘中学教师3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长兴县2016年招聘中学教师39人公告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为大家提供浙江省长兴县教师招聘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我县中学教师需求实际,经长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决定2016年公开招聘39名中学教师(高中21名、中职3名、初中15名)。现就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1.基本条件
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乐于奉献;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毕业生须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推迟见习期考核时间至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次月,最长不超过两年,两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身体健康;长兴生源或长兴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日期2016年3月2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07年教育局招聘的编外农村教师须在1973年4月25日之后出生。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2.招聘对象
中学文化课教师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历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本科学历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不能申报,录用时教师资格应符合相应学段要求)。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3)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学历达到本科及以上的2007年教育局招聘的编外农村教师。
中职专业课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教育专业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毕业生。
二、招聘学科及名额(见附件2)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6年3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长兴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2.报名时应出具的材料
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6年长兴县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表》1份;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2页)、毕业生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学校学生证明(师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一张贴报名表上,一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上交)。
⑵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及2007年教育局招聘的编外农村教师
《2016年长兴县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表》1份;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2页)、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师范生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一张贴报名表上,一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上交)。
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审核
在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的基础上,组织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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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2016年长兴县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表》(同时将《报名表》发电子邮件至:cxedursk@126.com),按招考学科报名,报名学科与所学专业要求一致或相近(2007年教育局招聘的编外农村教师要求报考的学科与其所学的专业或者与其曾任教的学科一致,由现工作单位出具曾任教学科证明),每人限报1门学科。一经报名不能更改。报名中如出现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相应核减该学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
四、考试
1.考试形式
分为理论测试和技能测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理论测试占40%,技能测试占60%。
2. 理论测试
采用闭卷形式,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限时120分钟。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测试对象。技能测试书面通知发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3. 技能测试
按指定内容进行备课、上微型课并接受面试。部分学科还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音乐学科:钢琴即兴弹唱、听音乐即兴舞蹈;体育学科:体育基本技能;信息技术学科:电脑硬件维护、课件制作;中职专业课测试相关专业技能)。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备课、上微型课、面试各占20%、60%、20%(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及中职专业课的备课、上微型课、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20%、40%、20%、20%)。
对照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先;技能测试相同时,按上微型课成绩高者为先;上微型课成绩相同时,按备课成绩高者为先。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和录用
由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长兴教育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学校(录用时教师资格应符合相应学段要求)。聘用人员按程序与聘用学校签定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历届毕业生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
七、有关说明
1.因考试中违规被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应届毕业生未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师范类毕业生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572-6228136、0572-6228156。
监督投诉电话:0572-6228110。
点击下载>>>
长兴县教育局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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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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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有关规定,现就吉林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吉林省户籍人员。

(二)持有吉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吉林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非毕业年级的专升本学生及研究生。

(四)驻吉林省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吉林省内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通过吉林省教育厅评估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报其他学科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教师资格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以认定机构发布信息为准。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五)取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由毕业院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有关要求,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六)未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

(七)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吉林省户籍人员、持吉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向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吉林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非毕业年级的专升本学生及研究生,向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驻吉林省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向部队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人员,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四、时间安排

吉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4月1日至7月20日,安排两个批次认定。申请人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按照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完成网上申体检及现场确认等事项。申请人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首页“咨询服务”栏目下方“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查询吉林省各级认定机构的认定资格种类、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及通知公告发布渠道。

五、申请人其他须知事项

1.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如对教师资格认定具体要求有疑问,可咨询认定机构。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相关说明,或拨打网站咨询电话。

2.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吉林省教育厅

                     2026年3月27日

云南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将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具有云南省户籍;

(二)持有云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云南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26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四)云南省户籍就读于外省(区、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五)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云南省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云南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申请人员,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见附件1)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可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注意: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四)普通话水平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教育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能力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

2.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云南省内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州(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时间安排

2026年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如下:

上半年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9:00至4月15日18:00;

上半年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6月12日9:00至6月24日18:00;

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9月14日9:00至9月22日18:00。

网上报名时间、现场确认和认定审核时间,以各认定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请申请人关注当地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各州(市)教育体育局公告查询网址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云南省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正面证件照片(与体检表上的照片同版)。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所在地或现就读学校所在地认定。非应届在读生在教师资格认定网报中,“是否在校生”选项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认定报名中同步学籍信息,并添加已经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信息,按照已取得的学历认定教师资格。

3.2026届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网报中,“是否在校生”选项选择“在读应届毕业生”,须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二)材料审核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应及时查看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

如认定机构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认定材料。已完成报名的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功能是否有机构留言或提示信息,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如认定机构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按照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携带相关认定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

2026年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环节等事项,由毕业生所在学校统一安排。

申请人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港澳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明

(1)经报名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对于报名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需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云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申请),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交的不予受理。

(2)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体检合格证明

提供《云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见附件2),体检报告仅限当次认定有效。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系统未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证件照

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本次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教育教学能力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申请人现场提交。

云南省内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的公章)。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港澳居民可通过认定机构向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系统无法核验的材料复印存档,作出是否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决定,并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时间,请申请人查阅各认定机构发布的相关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如对教师资格认定具体要求有疑问,可咨询认定机构。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相关说明,或拨打网站咨询电话。

(二)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须如实签署“个人承诺书”,承诺事项如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1.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2.云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云南省教育厅

2026年3月27日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2026年上半年中小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做好佛冈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佛冈县户籍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佛冈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县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佛冈县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清远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佛冈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可查询或认证为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六)无犯罪记录核查及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0日9:00至4月20日17:30;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9:00至6月24日17:30。

  满足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可选择其中一个阶段报名。具体流程

  如下:

  (一)注册

  未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注册过账号的申请人,可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二)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三)选择认定机构及现场确认点

  1.符合我县认定范围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请选择“佛冈县教育局”为认定机构,选择“佛冈县教育局”为确认机构。

  2.符合我县认定范围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请选择“清远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选择“佛冈县教育局”为确认机构。

  (四)注意事项

  1.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2.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点击【须知】按钮,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读”中的内容,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

  3.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4.我县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到所选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

  四、现场确认时间、地址和审核流程

  (一)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现场审核时间:4月23-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第二阶段现场审核时间:6月29-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现场确认地点:佛冈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303室(地址:清远市佛冈县106国道佛冈大道中658号)。

  (三)现场审核流程:证件审核→提交认定资料→报名完成。

  五、认定资料提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佛冈县教育局人事股303室进行材料现场审核确认。

  (一)身份证明

  1.佛冈县户籍居民申请认定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在佛冈县居住的外省、市、县户籍人员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佛冈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港澳台人员须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4.驻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四)体格检查合格证明(有效期为现场审核前1个月内

  1.体检医院设在佛冈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体检需空腹抽血,抽血项目最好在早上进行,请自行安排好体检时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要提前4-5天进行体检,并避开经期)。

  3.申请人要自行携带双面打印的体检表到体检医院(体检报告上须有医院明确给出的合格结论和盖有医院的公章),申请人务必在现场确认前取得体检报告,并于现场确认时一并上交给确认机构。

  特别提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下载见附件1,也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佛冈县户籍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门核查,若因程序问题无法查询的再通知申请人自行查询。

  2.非佛冈县户籍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须自行查询并打印(彩打)交到现场确认点,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期间为出生日至查询日当天。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见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认定机构,各县(市、区)教育局在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统一将函件寄到市教师发展中心(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43号金叶大厦205室),待函件办理完毕后,寄回给各认定机构,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六)证件照片

  现场确认需提交一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要一致。

  (七)其他

  1.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2.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六、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领取证书方式有2种:

  (一)邮寄。申请人可以在报名时选择,邮费到付。

  (二)自取。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请关注QQ群发布的通知信息。申请人可加入QQ群1091958554,以方便咨询沟通。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中的“常见问题”“1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10-56761296。

  (四)申请人按本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本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六)“在读应届毕业生”申请人,以学籍信息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需在认定通过且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后及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补充学历操作(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补充学历审核通过才可正式取得该教师资格证书及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

  (七)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和清远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清远市教育局)以及佛冈县政务网的官方网站信息。

  (八)佛冈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设在佛冈县教育局人事股(清远市佛冈县106国道佛冈大道中658号),联系电话:0763-4281171。  

 

  附件: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3.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佛冈县教育局

  2026年3月26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2026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蓬江区2026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和《江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蓬江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蓬江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蓬江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蓬江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蓬江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蓬江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可查询或认证为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资函〔2022〕1号)规定进行。

  六)无犯罪记录核查及从业禁止情况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0日9:00至4月20日17:30;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9:00至6月24日17:30。

  满足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可选择其中一个阶段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具体流程如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二)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1.选择认定机构

  (1)蓬江区户籍、蓬江居住(须办理蓬江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和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人可在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2)在蓬江区居住的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请人可选择在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申请人选择在蓬江区考试的可选择在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3)驻蓬江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

  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仔细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读”中的内容,按照内容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报名时请注意,所有步骤均完成,且生成报名号之后方为报名成功!中途退出登录或关闭页面将不保存报名进度。

  (三)材料确认

  本认定机构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在报名中上传材料。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具体操作方法为: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报名信息右侧“上传材料”链接上传相关认定材料。

  申请人上传材料后,注意查阅报名信息右侧是否有认定机构留言信息,或报名信息下方是否有“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及时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如需修改上传材料,完成报名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修改报名信息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

  第一阶段:

  1.2026年4月10日09:00至2025年4月22日17:00,网上上传及补充认定所有材料。

  2.2026年4月17日09:00至2026年4月24日17:00,认定机构网上审核时间。

  3.2026年4月17日前完成体检,并于4月20日9:00-11:30;15:00-17:00提交体检表。提交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蓬江区胜利路135号)一楼办事大厅。提交时另附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第二阶段:

  1.2026年6月15日-6月24日,网上上传及补充认定所有材料。

  2.2026年6月23日09:00至2025年6月29日17:00,认定机构网上审核时间。

  3.2026年6月22日前完成体检,并于6月24日9:00-11:30;15:00-17:00提交体检表。提交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蓬江区胜利路135号)一楼办事大厅。提交时另附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所有上传的认定材料(包含体检表)均扫描成PDF文件,限制为1M以内,逾期提交确认材料视为放弃。

  认定需提交材料包括:

  1.身份证明

  (1)户口在蓬江区的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居住地在蓬江区的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蓬江区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蓬江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证书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检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上须有该医院明确给出的合格结论)。

  体检要求:

  (1)体检指定医院: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大楼4楼,电话:0750—3920315。

  (2)医院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天福路6号。

  (3)体检时间:

  第一阶段体检时间:2026年3月26日-4月17日。

  第二阶段体检时间:2026年6月1日-6月22日。

  (体检时间以医院上班的时间为准)。

  (4)其他: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及自行用A4纸双面打印出来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3,空腹前往医院办理有关体检手续,体检费用自付,相关费用由体检医院负责收取。申请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天内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有关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申请人须提交一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于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请在提交纸质体检材料时一并提交(用照片袋装好,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认定学段学科)。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7.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领取教师资格证

  在认定审核通过后,认定机构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2026年5月下旬及2026年7月上旬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认定机构提供邮寄服务,申请人可以在报名时选择,邮费到付。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具体领证时间和地点,请留意查阅报名信息右侧是否有认定机构留言信息或电话咨询。

  温馨提示: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材料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中的“常见问题”“1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10-56761296。

  (五)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七)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等官方网站。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6761296和江门市蓬江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750-8220646。

  附件:1.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

  2026年3月24日  

 

附件:

1.附件1: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2.附件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3.附件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我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和受理范围

(一)云城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居住地为“云城区”,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外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云城区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云城区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云城区指定体检医院为云城区人民医院(第一阶段体检时间为:327日至424日的工作日并早上空腹体检,第二阶段体检时间为:63至630日的工作日并早上空腹体检)。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5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规定执行。

(六)无犯罪记录核查及从业禁止情况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分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和流程如下:

第一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4109:0042017: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第二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6159:0062417: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应届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一、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见附件1)。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二)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见附件2)。

1.选择认定机构

1)云城区户籍、在云城区居住或就读的申请人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的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请人选择居住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申请人选择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部队驻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申请在云城区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网报时请选择“云浮市云城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确认点请选择“云浮市云城区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网报时请选择“云浮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确认点请选择“云浮市云城区教育局”

2.网上报名

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和查看认定机构的公告

(三)材料确认

由于我区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线下到确认点提交材料进行确认。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内提供材料完成报名确认。我区现场确认受理时间:

1.第一阶段:现场确认受理时间420日至424日,工作日:830-11001430-1700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受理时间625日至630日,工作日:830-11001430-1700

我区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认定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确认。

现场受理确认地点:云浮市云城区城中路111号(即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窗口

(四)现场确认需要提交或提供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自2024年开始,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学籍、学历,均需通过下载学信网APP进行授权操作。具体操作办法,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站“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了解。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上须有医院明确给出的合格结论),云城区指定体检医院为云城区人民医院(第一阶段体检时间为:327日至424的工作日并早上空腹体检,第二阶段体检时间为:63630日的工作日并早上空腹体检)。《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3)。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4、附件5),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中国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中国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网报上传、体检表和提交一张相片,三个相片是同一次照的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特别提示: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系统格式要求上传)。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9.请申请人准备一只7号大的信封(约23cm * 16cm),现场确认时交给工作人员,主要是用来装《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在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内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现场确认的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领取时间:待定(在云浮市云城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领取公告,请及时留意)。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的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即同一次照的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五)请申请人按我区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我区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人承担。

(六)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七)申请人的个人简历,应从初中开始不间断填写到网报当天。

(八)网报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不定时)一定要重新登录报名系统,关注查看初审留言,并按留言要求更改或补充完善各项信息。

(九)选择“云城区教育局”认定机构为现场审核确认点的,务必在网报前先登“云城区教育局(http://www.yfyunchengqu.gov.cn/yfycjyj/gkmlpt/index)”或“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政府(http://www.yfyunchengqu.gov.cn/)”网查看当前批次相关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再进行网报。

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66-8838522

附件1: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手册.pdf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

附件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4: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附件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云浮市云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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