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湖南省涟源市2016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涟源市2016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6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充实我市教师队伍,确保我市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我市中小学校编制、岗位需求等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定校、定岗”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编制性质
计划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57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招聘高中(工贸职业中专)教师35名,初中教师23名,小学教师77名,幼儿教师2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3、报考幼师岗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工贸职业中专汽车制造与检修岗位限招男性,其他岗位性别不限;
5、普通话等级岗位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和幼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6、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要求及教育和人社部门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报考高中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涟源一中:普通高校全日制一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专业,并取得学位证书;
其他高中:六中体育岗位普通高校全日制二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岗位普通高校全日制二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专业,并取得学位证书;
研究生不限师范类专业,只要其他条件符合。
(2)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具有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2、报考工贸职业中专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具有中职(或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报考初中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报考小学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报考幼儿园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专业或幼儿音乐教育专业;
(3)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三)有服务年限要求的教师服务期内和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涟源市教育局办事公开栏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至3月17日下午4时。
2、报名地点:涟源市教育局人教股
3、报名程序和要求:
(1)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3张报名,同时提供由本人在网上打印的学历查询单。
(2)对申请认定2015年教师资格证尚在办理之中的,须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有效期内)和教育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方可报名,在进入考察程序前须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审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3)2016年应届毕业生出具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的在籍学习证明可以参加报名。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证等有关证件必须在进入考察程序前交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审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4)在职教师须持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本市教师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
(5)所有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2016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6)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7)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由本人如实填写《2016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花名册》。
4、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对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没有达到1︰3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两小时内该岗位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学校岗位。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4月7日、8日。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到涟源市教育局人教股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幼师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综合成绩,其他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成绩之和。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p#副标题#e#

1、笔试
(1)笔试内容
①高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涟源市现行相应科目的高中教材及相关专业知识。
②工贸中专教师笔试内容为涟源市工贸职业中专现行教材《汽车发动机构造和维修》、《汽车底盘构造和维修》及相关专业知识。
③初中教师笔试内容为现行相应科目的初中、高中教材及相关专业知识。
④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现行相应科目的小学、初中教材及相关专业知识。
⑤幼师笔试内容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等幼儿教育基础理论。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初定4月9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出现1︰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的,须经涟源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娄底市人社局批准,但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2)面试内容
幼师面试内容为说课和才艺展示,其他岗位面试为说课。
高中:涟源市现行高二教材。
工贸职业中专:涟源市工贸职业中专现行教材《汽车发动机构造和维修》、《汽车底盘构造和维修》等。
初中:涟源市现行初二教材。
小学:涟源市现行五年级教材。
幼儿园:①说课占面试分值的80%,说课内容为湖南省多元整合幼儿教育资源包大班内容;②才艺展示占面试分值的20%,才艺展示为唱歌、跳舞和弹钢琴(或电子琴)三个项目(分值比例为4:3:3),准备工作自己负责。
(3)说课时量10分钟,幼师才艺展示每个项目5分钟以内。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学历层次高者优先)。体检标准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号为国人部发〔2005〕1号、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社部发〔2013〕58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入围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空缺的,可以从相应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壹次。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有关证件原件、计划生育证明和居住地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①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④违反计划生育的;⑤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⑥因犯错误或违法被纪检监察部门或政法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⑦相关资料和证件不齐全、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如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但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壹次。
(六)公示
考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涟源市教育局办事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对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七)聘用
拟聘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涟源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招聘工作的主要资料和拟聘对象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报娄底市人社局审核备案,报涟源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一经聘用,在所聘岗位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少于5年。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已参加教育工作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该岗位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公告、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综合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和拟聘人员均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涟源市教育局办事公开栏进行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公开招聘过程中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涟源市教育局办事公开栏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相关网站。因报考者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拟聘人员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的拟聘人员安排到任教单位的岗位等级聘用,以该拟聘人员的原聘级别与任教单位的对应岗位有无职数来确定。若拟聘人员与任教单位对应岗位无职数,则高职低聘(聘为同一专技岗位等级低档或最低档),如不服从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5、涟源市教育局、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要求
1、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证件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处理。凡参考人员有作弊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准参加涟源市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2、回避制度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本公告由涟源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8-4982856)、涟源市教育局(0738-4451826)。
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涟源市教育局
2016年2月17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