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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2016年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2016年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为大家提供浙江省教师招聘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进人、用人机制,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努力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根据《海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海盐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新教师补充工作的实际情况,并经县有关部门核准,现将2016年新教师第二批招聘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数:见附件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学历和资格条件(录用的未取得教师资格的考生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三、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职业学校教师:
1.平面设计教师。
报考对象(1):2012至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对口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报考对象(2):2011年以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专业对口、并取得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报考,但年龄要求为1981年4月5日以后出生。
专业要求均为: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2.烹饪实习指导教师。
报考对象: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的毕业生(须同时具有中式烹调师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年龄要求为1981年4月5日以后出生。
注:以上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放宽生源地限制和教师资格要求。
(二)高中地理、政治,初中社会、心理教师:2014、2015、2016年毕业的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业对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6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应是海盐县生源,2014和2015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应具有海盐县户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户籍放宽到浙江省范围。户籍以2016年4月5日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
(三)中小学(含职业学校)语文、数学、信息技术、特殊教育专业教师:2014、2015、2016年毕业的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业对口的: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6年毕业的应是嘉兴市范围内生源,2014和2015年毕业的应具有嘉兴市范围内户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户籍放宽到浙江省范围)。
(四)中小学(含职业学校)英语、科学、音乐,中小学幼儿园体育、美术,学前教育教师:2014、2015、2016年毕业的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业对口的: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6年毕业的应是海盐县生源,2014和2015年毕业的应具有海盐县户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户籍放宽到浙江省范围)。
(五)特教学校语文教师:海盐县生源或户籍,1981年4月5日以后出生的具有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
(六)本通告所提出的教师资格条件为:取得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或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此证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本通告所提出的专业要求,放宽到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所认可的从教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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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事业单位编制内成员如要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八)补充规定:根据综合学科特点,下列专业毕业的考生可以报考本专业岗位,也可以报考如下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由考生选择决定:在其他各项报考条件符合的前提下,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地理教育、科学教育专业的考生可以报考中小学科学岗位;历史教育、政治教育、地理教育、心理学教育、人文教育专业的考生可以报考初中社会岗位;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可以报考中小学英语(限外语主修英语)或中小学语文;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专业的考生可以报小学任一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笔试与面试:
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时,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数(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和职教平面设计教师岗位为紧缺岗位,不受此规定限制,下同)。
笔试的内容主要体现教师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符合实施素质教育方向,重点考查应聘人员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综合业务知识和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水平。学前教育教师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及其它相关专业知识等;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和特教学校语文教师为特殊教育相关的教育学、心理学及其它相关专业知识等;高中地理、政治,初中社会、心理教师,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音乐、信息技术教师,中小学幼儿园体育、美术教师,职教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为中学教育学、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及其它相关专业知识等(报考初中社会和中小学科学的,学科专业知识分别为文综和理综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按招聘职位要求组织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计划数超过10个的(含10个),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在海盐教育网上公布。
面试重点为教学能力测试,主要采用上课形式,考查应聘人员教学基本功和处理教材、实施课堂教学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职教平面设计学科及学前教育的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与上课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根据专业的要求,进行实践操作能力测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录用资格。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排位靠前。
2.体检与考核:
(1)体检。考试结束后,各职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可以依次递补。有关递补工作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逾期,即使招聘岗位出现空缺,也不再安排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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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示与录用:
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规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6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被考核聘用者,在海盐县教育系统的服务期须不少于五年。
五、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4月6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逾期不予补报。
六、报名地点:海盐县教育局【枣园西路368号综合大楼(原海盐电大)】八楼825会议室,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资料,还必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报名委托书。
七、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材料截止时间到报名结束,逾期不受理):
(1)2016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也可以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或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此证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也可以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或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此证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应届毕业生按生源地报考的,还须提供能证明生源地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有迁移记录的原居住地家庭户口簿、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即高考证明)。
(3)2011年以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还应提交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其他材料;报考职教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应提交专业对口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其他材料。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报考岗位的选择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考岗位必须与公布招聘的岗位相一致。
(3)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和填写的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其它
1、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研究执行。
2、咨询电话:0573—86027037
点击下载>>>
海盐县教育局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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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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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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