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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问答-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泰安市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问答

1.什么是普通话?

答: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2.普通话的等级标准怎么划分?

答:一 级(标准的普通话)

一级甲等(测试得分:97分-100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语、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

一级乙等(测试得分:92分-96.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语、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偶然有字音、字调失误。   

二 级(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二级甲等(测试得分:87分-91.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少数难点音有时出现失误。词语、语法极少有误。   

二级乙等(测试得分:80分-86.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个别调值不准,声韵母发音有不到位现象。难点音失误较多。方言语调不明显。有使用方言词、方言语法的情况。   

三级(一般水平的普通话)   

三级甲等(测试得分:70分-79.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母发音失误较多,难点音超出常见范围,声调调值多不准。方言语调较明显。词语、语法有失误。

三级乙等(测试得分:60分-69.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失误多,方音特征突出。方言语调明显。词语、语法失误较多。外地人听其谈话有听不懂的情况。

3.泰安市普通话培训与测试报名范围是什么?

答:我市测试中心测试范围为本市除高校教职员工和高校学生以外的人员,即尚未取得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在职教师和自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社会各类人员,以及部分高职、高专、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已经取得的证书以国家语委统一印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为准(测试时间以2003年6月15日后为长期有效,2003年6月15日前的证书作废)。

4.泰安市普通话测试报名时间为何时?

答:(1)面向社会人员及教师

每年两次。上半年(含欲参加当年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人员)于3月份开始报名,下半年于10月份开始报名,具体时间请于三月中旬和十月中旬关注泰安市教育局网站,首页右侧“通知公告”栏公布报名通知。

(2)部分驻泰高校、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报名时间:学校应在计划测试时间(上半年4月,下半年11月)20个工作日前上报加盖公章的书面《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表》和报名表至我办。地址:市政大楼C9032室。电话:6995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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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名地点设在哪里?

答:①全市面向社会人员及教师普通话测试报名地点

报  名  点

电  话

泰山区教科研中心(泰安六中新校区)

6368229

岱岳区教育局人事科

8566576

新泰市教育局职成教科

7224587

肥城市教育局师训科

3214696

宁阳县教育局师训科

5356807

东平县教育局师训科

15065827597

参加测试人员到所在县市区报名点现场报名,其中,泰安高新区到岱岳区报名点报名,泰山景区、市直学校、泰安市区参加测试人员到泰山区报名点报名。报名时在报名点填写《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登记表》的电子版有关内容,由本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②部分驻泰高校、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参加测试考生由学校集体统一组织。

6.报名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①身份证:考生报名时需交验个人身份证。

    ②照片:报名时现场采集应试人员数码照片。

7.培训及测试费标准?

答:根据鲁教财字[2004]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测试的学生25元/人次,其他受测人员50元/人次。

8.准考证怎么领取?

答:全市社会人员及教师报名参加测试的,请向当地报名点询问领取准考证的时间,按要求的时间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和培训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9.面向社会人员及教师普通话测试程序?

答:泰安市目前采用计算机辅助测试,测试地点见教育局网站通知。参加测试者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测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测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测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1)候测:参加测试的应试者按规定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候测大厅,由考务人员按准考证号顺序安排编组并引导应试者排队进入侯考室,进入时应出示身份证和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

(2)备测:由考务人员引导进入测试室(进入时一律不准携带手提包、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按准考证上的座号坐到相应的微机前,学习普通话测试录音软件的使用方法,观看、收听讲解员进行录音软件操作演示。当监考人员宣布录音开始后,方可带上耳麦,开始操作软件进行录音。

(3)测试录音要领:本次录音采用的是goldwave软件,请按照下列步骤进行操作。

1)点击“开始录音”按钮。

2)然后按照下列程序朗读

“我的单位是    ,我叫   ,我的考号是   ,我抽到的是第  套试题。然后直接开始每个大题的朗读,无需朗读题号和题目要求。所有测试内容一律按照横向从左至右的顺序来读;不许说试题以外的内容。第一题、第二题要全部读完(速度不宜过快,字词之间要有间隔时间);第三题请读到“//”处即可停止;第四题说话两个题目中任选一个,不允许自行选择其他说话题目,说话时注意测试软件显示的时间,必须说够3-4分钟(如果时间不够将影响你的等级)。测试录音前,如操作不熟练请及时询问测试室内技术人员。录音过程中不能随意中断或按“暂停”、“停止”键,不能再向监考老师询问和与其他考生交谈。录音时,声音要洪亮。(测试样题见附件2)

3)点击结束录音,考试结束。将提卡放回原处后,依次离开考场。离开时请保持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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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普通话测试成绩如何确认?

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市语委办将测试录音整理刻盘交给普通话测试员初步审音定成绩,听音时间根据测试任务人数需要2个月左右,然后上报省语委办复审,复审时间为20个工作日,省语委办复审结束后,考生即可查询到成绩。

   11.普通话测试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方法是?

答:测试后三个月左右,成绩公布后,考生登录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http://www.sdyw.org/,点击右侧“普通话成绩查询系统”即可查询成绩。若查询不到成绩,则为您的成绩不合格。成绩查询合格后,方可致电您所在的报名点询问证书领取事宜。

12.如何补办普通话证书?

答:2011年1月1日以前参加测试的人员,不予补办。2011年1月1日以后参加测试的应试人补办手续要按以下程序进行:申请人在市级(含市级)以上报纸刊登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声明”;申请人持刊登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向泰安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提出书面补办申请;泰安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开具《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并在右上方规定的地方贴上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证明后应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持刊登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所开证明、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到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申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申请人如是在校学生期间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在校学生或已经毕业学生须分别出具该校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申请人在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事宜后,回泰安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加盖红章或钢印。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工作统一由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办理,办理时间为3-6月、9-12月的每周四下午2:0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青年东路1号,山东文教大厦北楼605室。

13.其他

《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导用书(山东版)》为测试参考用书,自愿自行购买。

泰安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泰安市政大楼C区9032室。联系电话:6995096。

泰安市普通话测试中心

 

山东省泰安市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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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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